第一條 為加強中煤遠大(北京)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煤遠大”)煤炭網(以下簡稱“交易平臺”)管理,規范交易行為,保障交易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大宗商品電子交易規范》(GB/T18769-2003)和相關業務流程制定本交易規則。
第二條 欲參與掛牌交易的企業,通過會員注冊、資質審核,成為交易平臺交易商,方可在交易平臺進行掛牌交易。具體流程和提交材料可參考“掛牌交易流程”。
第三條 參與掛牌交易的企業(以下稱為“掛牌交易企業”)必須遵守本規則。
第四條 掛牌交易是指在交易平臺規定的可交易商品范圍內,賣方掛牌企業通過交易平臺銷售商品,發出要約,買方自主選購、成交,生成不可撤銷和不可變更的交易合同,并履約的一種交易模式。
第五條 掛牌交易合同指掛牌交易企業通過交易平臺簽訂的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合同。約定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煤種、煤質、產地、數量、價格、交貨時間、運輸方式、貨款結算方式、驗收等。
第六條 掛牌交易資質,即欲參與掛牌交易的企業通過會員注冊、資質審核等平臺規定的手續,從而獲取在交易平臺掛牌和成交的資質,成為交易平臺交易商。
第七條 欲獲取掛牌交易資質的企業,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免費注冊為煤炭網會員;
2、提交資質審核材料。包括: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掃描件; (企業三證合一只提供營業執照,即自2015年10月1日起登記機關頒發的含統一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掃描件;
(3)《稅務登記證》掃描件;
(4) 企業認證授權書
注:以上四項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3、審核通過之后,即獲得掛牌交易資質。
第八條 掛盤交易是指交易企業通過煤炭網在線掛盤交易系統以煤炭貿易標準電子合同的形式進行掛盤,該電子合同視同為傳統煤炭現貨貿易中的合同,簽訂此電子掛盤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掛牌的方式
1、自主發布掛牌:已獲得交易平臺掛牌交易資質的企業,可以在管理后臺自主發布掛牌信息;
2、委托發布掛牌:欲掛牌企業與中煤遠大(北京)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煤炭網委托掛牌協議》,填寫《煤炭網委托掛牌信息表》,加蓋公章后傳真至中煤遠大,中煤遠大以自己的名義發布掛牌,同時利用多種渠道對外銷售或采購。
第十條 交易手續費是指掛牌交易企業通過交易平臺達成交易,而按照規定比例向交易平臺支付的手續費用。
第十一條 為降低掛牌交易企業的交易成本,最大化掛牌交易企業的收益,交易平臺鄭重承諾“不收取任何交易手續費”。
第十二條 貨款結算是指掛牌交易企業雙方通過交易平臺掛牌成交之后,買方與賣方之間的貨款支付事項。掛牌交易企業須在掛牌合同中明確貨款結算的方式。
第十三條 貨款結算方式。掛牌交易企業可從以下兩種方式中任選一種進行貨款結算:
1、自主交易。即成交的掛牌交易企業自主約定并執行貨款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比例、稅票等結算細節,煤炭網不參與此結算過程;
2、通過煤安寶資金監管交易。即成交的掛牌交易企業之間不直接進行貨款的結算,而是通過平臺煤安寶監管賬戶進行貨款的凍結和支付,以此保證貨款安全,規避交易風險。
第十四條 通過煤安寶資金監管結算的流程如下:
1、掛牌交易企業須在掛牌合同中明確交易方式,即選擇“通過煤安寶資金監管交易”;
2、對于通過煤安寶資金監管交易的掛牌交易企業,買方需按照交易合同將貨款分步驟凍結至其平臺三方監管賬戶。買方確認貨物交割無誤后,根據交易合同約定的比例,由京東支付向賣方劃轉貨款。
3、賣方交易企業在平臺提交交貨完成和發票已寄送通知后,平臺會分別通知買方交易企業進行確認。若買方對貨物和發票無異議,則必須在收到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登錄京東支付確認,否則平臺將會默認買方確認,并將相應貨款劃轉至賣方賬戶;
4、交易平臺僅作為第三方平臺參與貨款結算,對買賣雙方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第十五條 質檢包括自主質檢和通過平臺合作質檢機構質檢兩種方式。
第十六條 若掛牌交易企業選擇自主質檢,則交易雙方自行選擇質檢機構,煤炭網不參與此過程。
第十七條 若掛牌交易企業選擇通過平臺合作質檢機構質檢,則平臺合作質檢機構——中國檢驗認證集團(CCIC)將自動接收質檢委托通知,并主動與委托方取得聯系。
第十八條 為保障掛牌交易企業的權益,確保掛牌交易企業在平臺的所有操作均由該企業指定業務聯系人發出或按照該業務聯系人指令執行,除了交易帳戶密碼之外,平臺還將在掛牌交易企業進行注冊、修改注冊信息(包括修改帳戶密碼)、發布掛牌、撤牌、出金申請等必要指令環節使用“短信驗證碼”方式對指令發出者的身份進行驗證。
第十九條 “短信驗證碼”將發送至該掛牌交易企業綁定的手機號碼,只有在短信驗證碼輸入正確的前提下,指令方可發出。短信驗證碼當天之內有效。
第二十條 掛牌交易企業應妥善保管其收到的短信驗證碼,防止遺失或被他人盜取,因該掛牌交易企業自身原因導致短信驗證碼丟失而造成的損失,由此企業獨立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違規行為是指掛牌交易企業及交易平臺相關參與者違反煤炭網掛牌交易規則、掛牌交易服務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行為。違規違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1)詢盤企業未在被詢掛牌交易企業點擊成交后24小時之內確認成交;
(2)買方掛牌交易企業未在交易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合同約定比例的貨款;
(3)買方掛牌交易企業未在規定時間內核對、提收貨物 (因賣方掛牌交易企業原因導致此情況的除外);
(4)賣方掛牌交易企業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貨物給買方掛牌交易企業;
(5)賣方掛牌交易企業未按全額貨款開具增值稅發票給買方掛牌交易企業,或開票時間超過規定期限的;
(6)其他違約行為。
第二十二條 交易平臺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對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罰。違規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違約發生后,守約掛牌交易企業可按照合同約定之違約責任條款向違約方索賠。
第二十四條 掛牌交易企業可以通過“管理中心”發起違約申訴,煤炭網審核后傳達給另一方。對方同意后,煤炭網將按合同約定及雙方達成的協議進行處理;若對方不同意,煤炭網將協助調解,如未達成和解,買賣雙方可通過法院仲裁,平臺將根據法院仲裁結果評判是否違約。
第二十五條 對于違規違約的掛牌企業,其違規違約行為將計入信用評價體系。
第二十六條 為保障交易平臺交易資金的安全,保護交易雙方的利益,控制交易風險,交易企業在平臺開展交易的資金由銀行、平臺、交易企業三方監管。
第二十七條 交易企業在平臺開展交易需要通過平臺開設銀行三方監管賬戶,本平臺的合作銀行為京東支付,交易企業需要在中信銀行開立三方監管賬戶。
第二十八條 交易平臺與京東支付網銀系統實現對接,交易企業通過交易平臺提交申請信息,通過后再京東支付即可申請開立京東支付三方資金監管賬戶,開立屬于自己的三方監管銀行賬戶。
第二十九條 交易企業可以隨時開立賬戶、撤銷賬戶、匯入資金、匯出資金、凍結資金、支付資金、劃轉資金、查詢資金明細。
第三十條 三方監管賬戶的密碼由交易企業自主設定,賬戶雙重密碼保護,一是京東支付網銀端的登錄密碼,一是提前綁定的手機接收的短信認證碼。
第三十一條 本規則的解釋權歸中煤遠大(北京)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