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汝箕溝煤礦大嶺灣滅火工地8月13日發生一起高溫爆破事故,5名民工死亡。由于滅火施工管理和安全監督處于嚴重失控狀態,加上施工企業隱瞞不報,封鎖消息,轉移尸體,致使這起重大事故險些被“
  血”葬。
  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日前認定,汝箕溝礦區大嶺灣滅火工地“8·13”重大死亡事故,是一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技術管理和現場管理存在嚴
重漏洞,工程層層轉包,以包代管,高溫放炮,冒險蠻干而造成的重大爆破安全責任事故。
  艱難調查揭開黑幕
  今年8月15日和17日,兩個舉報電話打到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稱汝箕溝煤礦滅火工地發生死亡事故。有關部門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調查,結果發現現場照常施工,好像沒有發生過什么事。
  艱難的調查詢問開始了,剛開始幾乎所有的相關人員全部否認。經過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和反復盤問,個別知情者才一點點吐露真相。
  經調查,8月13日16時許,在寧夏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滅火公司汝箕溝煤礦大嶺灣火區南端C段滅火工地上,滅火工程爆破承包人李占全組織指揮李寶成、李成虎、馬金川、馬如才、海明河等5名民工,在第二作業平臺下部向已打好的兩個間隔七八米的爆破硐子裝炸藥。16時20分左右,突然一聲炮響,炸藥提早爆炸,正在裝藥的5名民工全部被塌落的炙熱巖石渣埋壓。
  聽到爆炸聲,銀龍煤炭公司現場施工人員迅速組織搶救,同時向銀龍煤炭公司總經理陳斌匯報。埋在渣堆最外面的李寶成被扒了出來,送到寧夏煤炭職工醫院因搶救無效死亡。當天23時許,其余4人全部被扒了出來,無一存活。
  銀龍公司老板陳斌在得知出事后,當天23時許趕到現場。他委托其朋友王某某與死者家屬代表商談善后事宜,最后確定每名死者賠償8萬元將此事“私了”。隨后,他指使人將5名死亡民工的尸體用卡車連夜轉移運回距離礦區400多公里外的固原市原州區頭營鎮老家埋藏,并威脅現場知情人“就當沒有發生事一樣,該干什么還干什么”。
  盡管陳斌再三辯解他從來沒遇到過這種事,又不懂法,沒想到也不知該怎么報告。但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發生事故是遲早的事,施工企業隱瞞不報也是必然的,之所以能夠輕易得逞是有太多的漏洞可鉆。
  層層轉包埋下隱患
  汝箕溝煤礦延續百余年不滅的煤層大火,每年致使近百萬噸世界上稀有的優質無煙煤--太西煤被白白燒毀。近幾年,為解決滅火資金不足的困難,滅火公司主要采取工程招投標方式將滅火工程交給社會企業施工。
  然而,由于滅火工程層層轉包,生產管理松懈,安全難以保障。
  大嶺灣滅火工地C工程段承包合同顯示,甲方是寧夏煤業集團滅火公司發包,乙方工程承包方是銀川天寧機械有限公司,丙方是汝箕溝煤礦滅火隊,負責現場施工管理。寧夏煤業集團滅火公司副經理海學義說,從銀川天寧機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上看,他們資金雄厚,設備齊全,所以競標能成功。但是據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調查,銀川天寧機械有限公司卻將這個工程以口頭協議的方式轉包給石嘴山市銀龍煤炭公司。在大嶺灣滅火工地C工程段,實際上施工負責人是銀龍公司老板陳斌,施工用的裝載機、挖掘機等機械設備沒有一臺是銀川天寧機械公司的。
  不僅如此,這一工程段的裝渣、運輸等工序又被轉包到更小的施工單位,甚至連最重要的爆破施工也被銀龍公司轉包給了固原山區來的包工頭李占全。這樣層層轉包,致使工程發包方連施工隊有多少人、又有多少人持有爆破作業證都不清楚。
  從平羅縣公安局汝箕溝分局了解到,大嶺灣滅火工地C工程段的施工隊只有4個人擁有爆破資格證,然而事故發生時,已死亡的5個民工卻都在炮位作業。
  三級安檢形同虛設
  雖然大嶺灣滅火工地有寧夏煤業集團滅火公司、汝箕溝煤礦和銀龍公司派駐的安檢人員,但事實上,三級安檢人員形同虛設,隨意脫崗,監督管理嚴重失控。
  經調查,事故發生當天,汝箕溝煤礦派駐工地的值班安檢員趙衛東當班脫崗,滅火公司派駐工地的安檢員王金玉也在事故發生前離開了施工現場,兩人聽到事故消息后既不進行調查核實,又不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報告。而銀龍公司現場安全管理員段新寶不僅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未加制止,隱瞞事故真相,而且在事故初期調查過程中逃匿。
  滅火公司海學義副經理說,他詳細查看了施工現場的記錄,8月13日值班的汝箕溝礦滅火隊安檢員趙衛東竟然在值班記錄上寫著:正常排渣。正是由于這些安全監督人員玩忽職守,對長期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熟視無睹、置若罔聞,最終釀成5人死亡的慘禍。
  令人痛心的是,死者親屬法律意識淡薄,無形中為隱瞞事故幫了忙。銀龍公司老板陳斌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事發當晚,他趕到事故現場時,死者的老鄉將他團團圍住,說不給錢就別想走!雙方經過討價還價,最終確定每個死者給8萬元。8月15日,承包爆破的包工頭李占全的弟弟李某某從固原市打來電話,說有些死者家屬嫌錢少,要告他。16日,陳斌又親自趕到固原市,經過與死者家屬再三協商,最后同意維持每人8萬元的賠償數目。就這樣,將死者家屬的嘴給“封”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