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若干意見》(豫政〔2008〕51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的緊急通知》(豫政辦〔2008〕90號),強化煤礦安全監管,建立組織完善、責權明確、監督有力的全方位監管體系,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迅速扭轉我市煤礦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面,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建立鄭州市領導分包產煤縣(市)、縣(市)領導分包煤礦、鄉鎮領導駐礦、煤礦企業配備一線監督員的四級安全監管體系。
一、鄭州市領導分包產煤縣(市)
根據《中共鄭州市委關于市委常委分工聯系縣(市)區工作的通知》(鄭文〔2007〕1號),由聯系產煤縣(市)的市委常委分包5個產煤縣(市)。分別是: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王文超,市委常委、鞏義市委書記李公樂分包鞏義市;市委副書記、市長趙建才分包新鄭市;市委常務副書記馬懿分包滎陽市;市委常委、宣傳部長丁世顯分包新密市;市委常委、統戰部長胡荃分包登封市。主要職責:
1.督促分包產煤縣(市)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各項政策、法規。
2.督促分包產煤縣(市)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制,并監督落實。
3.督促分包產煤縣(市)黨委、政府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的意見》(鄭政文〔2006〕221號)要求,定期研究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解決煤礦安全生產有關重大問題。
4.督促分包產煤縣(市)政府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煤礦安全大檢查。
5.監督分包產煤縣(市)包礦領導和鄉鎮駐礦領導履行工作職責。
6.監督分包產煤縣(市)政府組織排查關閉非法煤礦。
7.發現分包產煤縣(市)黨委、政府不重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不按要求履行職責,造成轄區煤礦管理混亂、違法違規嚴重的,建議由紀檢、監察部門調查后視情況給予黨、政紀處理。
8.對不履行煤礦安全監管職責、不認真執行上級政策或措施不力的產煤縣(市)包礦領導,向有關紀檢、監察部門提出黨、政紀處理意見。
9.對不履行監管職責,或措施不力的鄉鎮駐礦領導,責成所在產煤縣(市)紀檢、監察、組織部門予以黨、政紀處分或免職處理。
二、產煤縣(市)領導分包煤礦企業
全市所有煤礦由所在縣(市)領導分包。主要職責:
1.認真組織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和上級及有關部門的煤礦安全監管政策,避免違法違規現象發生。
2.督促分包煤礦企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礦長帶班下井制度、設備設施檢查維修制度等)并監督落實。
3.經常對分包煤礦的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檢查,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組織協調解決。
4.督促鄉鎮駐礦領導落實駐礦監管制度,督促煤礦落實一線監督員制度,并經常檢查鄉鎮駐礦領導和一線監督員的工作。
5.對煤礦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
6.對鄉鎮駐礦領導不履行監管職責,造成煤礦安全管理混亂的,向所在縣(市)黨委、政府給予其黨、政紀處分或免職的處理意見。
7.對重大安全隱患,鄉鎮駐礦領導不及時組織整改,造成嚴重違法違規生產(技改)的,向所在縣(市)黨委、政府提議,建議由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
8.根據鄉鎮駐礦領導的工作表現,在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先表彰和提拔使用時簽署意見,所在縣(市)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作為重要依據。
三、產煤鄉鎮領導駐礦監管
全市所有煤礦由鄉(鎮)領導駐礦監管。主要職責:
1.監督煤礦企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避免違法違規現象發生。
2.監督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3.監督煤礦企業按要求配備一線監督員并監督檢查一線監督員履行職責情況。
4.監督煤礦企業按要求停產整頓和按規定復工復產。
5.督促煤礦企業對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
6.督促煤礦企業及時上報煤礦企業發生的各類事故。
7.對不履行工作職責的煤礦五職礦長,要求煤炭管理部門暫扣其礦長資格證并依法處理。
8.根據煤礦企業的實際情況,對煤礦企業申報有關證照、參加評先表彰和分類管理升級時簽署意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作為重要依據。
9.發現一線監督員不認真履行職責的,責令該煤礦企業對其辭退,造成事故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煤礦企業配備一線監督員
煤礦企業在井下每個作業地點要配備專職或兼職的一線監督員。年設計生產能力30萬噸及以上礦井配備一線監督員不得少于30人;年設計生產能力30萬噸以下礦井原則上按每萬噸不少于1人配備一線監督員。主要職責:
1.全程監督煤礦各類作業地點、作業人員的作業活動及執行安全生產規程情況。
2.制止和糾正煤礦井下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3.認真組織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對一般隱患整改實施現場監督;對重大安全隱患,參與隱患整改方案的制訂、落實及驗收。
4.遇到異常情況和突發性事故苗頭,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作業場所,停止一切作業活動,并向煤礦負責人和駐礦監管人員報告。
來源:中原網-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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