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年來焦炭價格持續高位,2008年1月1日起,國家將焦炭出口關稅上調至25%。自2008年8月20日起,國家相關部門又決定將中國焦炭出口暫定稅率進一步上調至40%。除了焦炭出口關稅上調以外,國家還對煙煤等產品開征出口關稅,增加了焦炭出口成本。與此同時,金融危機的影響還在加劇,因此,國內焦炭企業近期的焦炭出口量出現大幅回落,出口成本負擔沉重。
作為產煤、產焦大省,山西焦化企業普遍呼吁,在目前形勢下,國家應該對焦炭出口關稅等相關的政策稍做調整,以減輕焦炭企業壓力,讓這些企業能夠有生產的積極性。希望能夠將目前40%的出口關稅降為10%~20%,并且進一步放松銀根。
據中國煉焦協會不完全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到2009年中國投產、在建、擬建的焦爐達86座,全部投產后預計可新增焦炭產能約5096萬噸。當前焦炭需求減少與產能擴大產生的矛盾十分突出,焦炭供過于求的格局已經不可避免,出口關稅調整對國內焦炭市場具有一定影響。而出口焦炭轉嫁成本的能力仍然較強。從我國焦炭出口地區看,目前主要出口到日本和歐洲,從2008年的情況看,我國對這兩個地區的焦炭出口量占到了出口總量的42%,而這些地區對我國低灰、低硫的焦炭需求仍呈剛性增加。
企業認為,焦炭出口關稅應該和煤炭出口關稅保持一致。鑒于目前中國煤炭出口的關稅是10%,我們這些焦炭出口商們都非常希望國家能盡快將焦炭出口關稅降下來。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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