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下半月到11月上旬,受寒潮影響,北方沿海地區持續出現大風、大霧等惡劣天氣,造成環渤海地區秦皇島、唐山、天津等港連續封航,船舶不能走靠,諸多港口出現大量壓船、壓煤現象。而此時,我國東南沿海地區用煤卻出現了近年來少有的緊張局面,江蘇、浙江、廣東一些火電廠用煤緊張。11月16日,國電、大唐所屬電廠存煤數量已降到警戒線以下,個別電廠存煤可用天數僅為2-3天,電廠機組面臨停爐,很多沿海電廠紛紛將“告急”電函發往秦皇島等煤炭發運港,請求抓緊靠船作業,以解燃“煤”之急。
沿海地區用煤之所以如此緊張,分析原因,筆者認為除因為北方港口連續惡劣天氣影響裝船外,主要還有以下幾點原因:1.煤炭需求看好,日耗煤量上升。由于工業用電量繼續回升和冬季取暖需求的增加,電廠日耗煤量有所增加。數據顯示,10月18日,全國直供電廠日耗煤194萬噸,11月8日,直供電日耗煤205 萬噸,而11月15日,直供電日耗煤達到223萬噸,電廠日耗煤量呈直線上升態勢,與“迎峰度夏”期間的日耗煤量相差不多。
2.沿海地區仍主要依靠北方港口中轉煤炭,以進口煤作為補充。我國近幾個月每月進口煤炭為1250萬噸左右,其中沿海地區每月進口煤炭數量約占全國進口的 60%,在750萬噸左右,而每月從北方港口拉運煤炭的數量約為3800萬噸,兩者比例為5:1,國內煤炭在數量上仍占居優勢,說明沿海地區對國內煤炭的依賴性仍然很強。
3.沿海煤炭市場長時間處于供不應求狀態。由于煤電價格之爭、山西煤炭資源整合、煤礦兼并重組等原因,山西等地煤炭資源緊張,大型煤炭企業被迫以銷定產,使發運量受到影響。從今年4月份到10月上半月,秦皇島港煤炭庫存很長時間處于500萬噸左右的低位。
4.很多電廠存煤數量不高。沿海地區耗煤大戶,對惡劣天氣帶來的影響估計不足,準備不夠充分,很多電廠存煤可用天數保持在15天左右,但這次惡劣天氣持續時間之長和影響之深是大家沒有想到的。由于南北航線長時間中斷,造成南方電廠存煤直線下降,直至用煤告急。
面對諸多困難,北方港口采取了積極有效措施來應對。秦皇島、唐山、天津等煤炭發運港在航道被封時,全力抓好卸車,提高堆存能力,擴大了場存。航道恢復后,這幾個港口克服困難,密切與海事部門的聯系,安全引領進出港船舶,加強生產組織和調度指揮,確保了煤炭發運量的增加,緩解了電廠燃“煤”之急。
在電煤運輸出現緊張局面之時,我們不禁要想這件事情給我們都帶來什么啟示,今后如何避免南方電煤告急的事情發生,保障好國民經濟用煤需求呢?
一、理順電煤價格機制,確保電煤正常供應
2003年電力體制改革,廠網分開后,國家逐漸放開了發電用煤價格。2006年,國家又取消了對重點電煤合同的政府指導價,讓電煤價格完全由市場調節。由于這幾年我國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全國各地陸續投資新建了一大批重化工業、高耗能企業,擴大了對電力的需求,也使煤炭需求數量不斷提高。
由于電煤漲價,燃料成本大量增加,導致很多發電企業經營發生虧損,直接造成煤電價格之爭,去年年底的煤炭銜接會上,六大電力集團與煤炭企業之間的重點電煤合同沒能簽訂。“煤電頂牛”緣于煤電市場地位不對等和煤電價格未能完全理順,據了解,這次電煤緊張主要是有些用煤單位為了降低成本,在煤炭儲備上準備不足。因此,應在堅持煤炭價格市場化的前提下,逐步完善煤炭供應體系。進一步改革電力價格機制,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有關部門應按照煤電雙方簽訂的長期合同合理核定上網電價,保障發電企業的合理盈利空間。調整電價既要考慮煤炭成本上升的影響,也要考慮電力企業的發展等原因,同時還要考慮整個工業企業的承受能力、居民家庭的承受能力和對價格總水平的影響。適當疏導電煤漲價對發電企業的影響,以保障電力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確保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對電力的需求。
二、發展煤電聯營、開展港電合作
煤炭與電力是密切相連的上下游產業,電力企業煤炭消費占全國煤炭消費量的一半以上,煤電聯營模式已經得到了普遍承認。煤炭是我國能源的主體,煤炭生產和消費的地區性特點,形成了“西煤東調”和“北煤南運”的煤炭運輸格局,由于資源的布局無法改變,要改變階段性能源供應緊張的情況,必須運用市場機制解決煤電矛盾,推進煤電一體化建設,推進產業融合。煤電聯營模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在煤礦所在地建立坑口電廠,改“輸煤”為“輸電”,加快發展特高壓輸電,提高煤電就地轉化比例,減輕電煤運輸壓力。其次,煤電企業之間還可以簽訂3-5年長期煤炭供需協議,進行煤電戰略合作。再次,大型煤炭企業和發電企業之間可以通過相互參股,形成煤電一體化的企業。使煤電企業通過資產重組、聯合上市、兼并收購等多種形式,促進煤電企業的戰略合作。北煤南運主樞紐港―秦皇島港與國電、浙能、華能等耗煤大戶開展強強合作,通過港口場地泊位長租、配煤等服務,與用戶構成緊密的煤炭物流運輸鏈,為用煤大戶增強了供給能力,降低了采購成本。
綜上所述,有關部門可以突破體制和機制障礙,打破行業壁壘,形成鐵路、公路、水路互相協調,煤炭生產、運輸與電力發展銜接,互相支撐的多元、高效的煤炭運輸、消費體系,發展綜合性的大型能源企業集團,促進國家能源領域內各產業的協調發展。
三、搞好煤炭儲運基地建設,提高庫存能力
我國煤炭庫存率約為6%,煤炭庫存總量約為20天的消費量,煤炭用戶特別是電廠煤炭庫存一般只有15天左右的消費量。而國際的煤炭庫存率是10%左右,電廠庫存量為40天到50天的消費量,國際煤炭庫存率比我國高出很多。因此,國家應盡快出臺強制性的煤炭戰略庫存制度,規定煤炭生產、運輸和用戶三個環節煤炭庫存的權利和義務,使國家煤炭庫存制度合理化。南方缺煤省區燃煤電廠的煤炭庫存應保持在40天左右的用量,以20天的用量作為警戒線。
東南沿海各火電廠應該積極改造煤炭場地,擴大堆存面積,提高庫存能力,提前儲存煤炭,以備夏季和冬季用煤高峰及受臺風、大霧、大風等天氣影響,南北航線暫時中斷時所需,緩解燃“煤”之急。另外,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東南沿海有條件的地域和港口如:浙江六橫島、廣州高欄港、福建可門港等地建設煤炭中轉配送基地,建成后,應更好的發揮這些基地的作用,使其成為煤炭儲存分撥中心或物流配煤中心,利用這些儲煤基地,既可以提高南方煤炭庫存能力,對煤炭按質量或用戶單堆單放,還可以利用這些基地,在淡季儲煤,在旺季輸煤,用5-15萬噸級大型船舶從北方港口拉煤至配送基地,再用1―2萬噸級甚至幾千噸級小型船舶裝運配好的煤炭轉運至華東、華南沿海各中小電廠或冶金等其它用戶,以緩解煤運旺季的緊張局面,減少北方裝煤港口壓船、壓煤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