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開展煤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10年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及2010年全區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會議精神,近日,我局和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共同制定了《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煤礦作業場所粉塵危害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煤礦企業充分認識做好煤礦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把專項行動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此次專項行動工作目標是:通過治理,作業場所的單位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從事職業危害防治的監測人員防護知識培訓率達到80%以上;煤礦企業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7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7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率達到70%以上;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60%以上。此次專項行動治理內容是: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標準落實情況及企業領導機構建立、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落實和作用發揮情況;粉塵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建立和落實情況;煤礦企業開展粉塵危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情況;煤礦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從事職業危害防治的監測人員和接觸粉塵危害人員參加職業健康知識培訓情況;按照《煤礦職業安全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AQ1051-2008,以下簡稱《配備標準》)規定,配備個體防護用品情況,以及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情況;告知從業人員工作過程中粉塵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業場所設置職業危害警示標識情況;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情況;按照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的通知》(安監總職安 [2007]20號)和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規范煤礦職業危害因素申報審查工作的通知》(內煤安辦字[2009]44號)要求,及時、如實申報存在的粉塵危害情況;粉塵危害防治經費投入和保障情況;定期開展粉塵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評價以及結果公布情況;粉塵控制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是綜合防塵體系建立與運行情況;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前塵肺病體檢,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情況;職業健康監護及塵肺病診斷情況;煤礦企業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設置和委托情況;煤礦企業應當履行的其他法定義務。此次專項行動分動員部署、自查自改、監察監管部門檢查、檢查總結四個階段,時間從1月份至10 月份。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