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條例》的有關規定,現下達2011年第一批一般貿易焦炭出口配額,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第一批焦炭出口配額下達給符合2011年焦炭出口配額申領條件的企業。配額安排主要依據各企業2008年-2010年1-10月份的出口實績。為體現向生產企業傾斜的原則,同時考慮到金融危機的影響,此次配額安排適當參考生產企業2008年度出口供貨量。
二、根據2010年第78號公告,對2010年已獲得焦炭出口配額的企業,本次2011年度審核未考核出口業績及產業準入條件。自2012年度起,對所有申報企業將按照統一標準進行嚴格審核。
三、請各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通知本地企業,同時密切跟蹤企業出口情況,相關問題及時報商務部(外貿司)。
商務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煤炭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為"煤炭網zxbline.com "獨家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其他來源的稿件,是本著為讀者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著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違反者本網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如本網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盡快來電或來函聯系。
網站技術運營:北京真石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遠大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網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總部地址:北京市豐臺區總部基地航豐路中航榮豐1層
京ICP備18023690號-1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0101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