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經1997年12月1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16年3月3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并重新公布,于2016年5月1日施行。《實施辦法》的發布施行,對新疆煤炭工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新修訂的《實施辦法》共28條,與《煤炭法》相銜接,進一步明確了新疆煤炭工業發展的總體思路,明確了煤炭資源開發必須堅持的原則,明確了新疆各部門在煤炭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是新疆煤炭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依據。
為宣傳貫徹落實《辦法》,2016年4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煤炭工業管理局、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在新疆日報發表題為“認真學習貫徹《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辦法》促進自治區煤炭行業健康發展”的文章。文章從《實施辦法》修訂的背景、主要精神和核心內容,《實施辦法》的修訂對新疆煤炭工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精心做好《實施辦法》宣傳貫徹等各項工作進行了全面闡述。文章號召新疆煤炭系統各部門、各企業要有十足的信心與百倍的努力,認真履職、忠實履責,為推動煤炭行業安全、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而努力奮斗。
(來源: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 供稿/編輯:王鈺博 審校:駱慶生)
煤炭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為"煤炭網zxbline.com "獨家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其他來源的稿件,是本著為讀者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著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違反者本網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如本網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盡快來電或來函聯系。
網站技術運營:北京真石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遠大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網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總部地址:北京市豐臺區總部基地航豐路中航榮豐1層
京ICP備18023690號-1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0101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