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印尼國家電力公司(PLN)近日表示,2月份煤炭供應處于安全水平,同時該公司將努力確保不再出現煤炭供應危機、導致煤炭出口中斷的情況。
此前,由于公司運營的電廠煤炭庫存極低,印尼政府宣布1月1日起停止1月份煤炭出口,該消息震動了全球能源市場。
印尼國家電力公司首席執行官達爾馬萬·普拉索喬(Darmawan Prasodjo)表示,公司已經對其供應管理方案進行調整,同時出臺新規,以確保國內市場義務(DMO)的完成率。
“我們將盡力確保未來不會再次出現煤炭供應危機。”路透社援引達爾馬萬表示。
印尼政府稱,國內煤炭供應緊缺主要是由于煤企未能完成國內市場義務,根據該義務,印尼煤企需將年產量的至少25%以不低于70美元/噸的價格供應國內。
根據印尼政府近日發布的一項新規,要求印尼煤企必須在每月月底前10天內向印尼能源部報告當月國內市場義務的履行情況,替代了過去按年匯報的規定。
該新規于1月19日生效,而未能履行每月國內市場義務的煤礦將被禁止出口,同時面臨暫停運營和吊銷采礦許可證的風險。
“目前,印尼國家電力公司和印尼能源部可以及時對煤企向電廠供煤的情況進行監控,并對延遲供應的煤企發出警告,從而有助于保障對電廠的煤炭供應。”達爾馬萬表示。
截止1月20日,印尼政府已經對139家100%完成國內市場義務的煤企解除出口禁令,而未完成該義務的煤企仍被限制1月份煤炭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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