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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礦難

2003/10/1 21:00:20       

2003年08月20日 10:31

【內容提示】

去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縣義興寨零號脈王全全探礦發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多名礦工死亡,隨后這些遇難礦工的尸體又被有些人有組織的分批運走、掩埋或焚毀,消息傳出,舉世震驚。在這起礦難中,有關參與者毀尸滅跡,隱瞞真相的背后是權錢交易的層層黑幕。這起礦難經過了十幾個月的調查,檢察機關已將真相查明,事故的相關責任人也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調查者】

總制片人 梁建增 陳 虻

制片人 張 潔

編 導 張天賀

攝 像 李衛華 陳 威 王曉鵬

錄 音 劉 昶

策 劃 汪 力

解 說 姚宇軍

責 編 李雪溦 王琦冰

合 成 劉 昕

監 制 李 挺 莊殿君

總監制 孫玉勝

【調查對象】

施新全 山西省繁峙縣義興寨金礦王全全探礦礦主

殷 三 山西省繁峙縣沙河鎮農民,義興寨金礦0號脈總承包人;

楊娃子 陜西省柴坪鎮農民

王二小 山西省繁峙縣沙河鎮出租車司機

王彥平 原山西省繁峙縣縣長

王百姓 爆破專家

田正堯 礦工

劉煥春 礦工

吳風勛 礦難家屬

儲 剛 陜西省嵐皋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邱 明 繁峙縣人民法院法醫

楊林河 義興寨金礦原礦長

王俊生 繁峙縣原副縣長

楊海龍 義興寨金礦零號脈股東

王曉勇 義興寨金礦零號脈股東

韓躍偉 繁峙縣原黃金中心主任

舒士斌 義興寨金礦零號脈王全全礦工頭

【播出時間】

2003年8月18日 中央電視臺第一套節目 22:35-23:20 首播

2003年8月23日 中央電視臺第一套節目 11:10-11:55 重播

2003年8月24日 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 11:10-11:55 重播

【調查內容】

第一部分:礦井爆炸,多名礦工死亡


殷三,山西省繁峙縣沙河鎮農民,小學文化程度。礦難發生時是義興寨金礦0號脈總承包人。因涉嫌組織隱瞞礦難及行賄罪被公安機關逮捕。


楊娃子,陜西省柴坪鎮農民。礦難發生后,他負責從井下吊運尸體并組織礦工做偽證,因涉嫌隱瞞礦難被逮捕。


王二小,山西省繁峙縣沙河鎮出租車司機,礦難發生后他主要負責拋尸、埋尸及焚毀遇難礦工尸體。


王彥平,原繁峙縣縣長,因涉嫌接受礦主賄賂及瀆職被公安機關逮捕。

截止目前,因涉嫌此案被逮捕的相關人員已有100多人。在622繁峙礦難發生近一年后,事故被隱瞞的真正原因終于調查清楚。

繁峙縣位于山西省北部,是山西黃金的主要產出地之一,有“黃金萬兩縣”之稱。但位于繁峙縣境內的主要金礦區義興寨金礦,從80年代開始就直屬山西省管轄。因此繁峙雖然礦產豐富,卻并不是個富裕縣。

王彥平(原山西省繁峙縣縣長):發展要靠資源,它又是一個導致繁峙秩序混亂的主要理由。有關它縣情有三句話:“資源富縣,財政窮縣,秩序亂縣”。這個亂主要亂在省金礦管理的范圍。

90年代初,省屬義興寨金礦礦區開始出現嚴重的私挖亂采現象,尤其是位于礦區邊緣的0號脈,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私采小礦井經常發生惡性事故。長期忽視安全的違法盜采,終于導致2002年6月22日當地歷史上最嚴重的一起爆炸事故的發生。那么,這次爆炸是怎樣發生的呢?施新全,事故礦井股東之一,主要負責礦井的日常管理工作。

記者:你分析這個爆炸原因是什么?


施新全(義興寨金礦王全全探礦礦主):炸藥先燃了,燒著了。它經過氣壓之后爆炸的。

記者:那平常這個炸藥應該放在哪兒?

施新全:炸藥庫里。

記者:炸藥庫在哪兒?

施新全:炸藥庫在一步井底。

記者:這炸藥庫是應該放在井下嗎?

施新全:那也不應該放在井下。

記者:這個炸藥庫有多大?

施新全:炸藥庫放個100多箱炸藥吧。

記者:一箱炸藥有多重?

施新全:25公斤。

爆炸事故發生前,共有超過2.5噸的炸藥儲存在事故礦井井底,這直接導致了這起礦難事故的發生。

2002年6月22日下午3點30分左右,義興寨金礦0號脈王全全探礦副井井下海拔負47米處的一步井和負80米處的二步井違規儲存的炸藥幾乎同時發生爆炸,爆炸產生的沖擊波和煙塵涌入各條巷道,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其中三步井井下正在裝運礦石的礦工死亡人數最多,這就是622礦難發生的整個過程。

2002年7月15日,搶險隊員首次進入事故井口勘察,由于井下情況不明,可能存在有毒氣體和巖層塌方等危險,隊員們隨身攜帶著呼吸和救護設備。

在經過多次試探后,由于爆炸引起井下巖層塌方嚴重,從副井井口無法直接進入事故現場。

記者:我看見燈光了,這就是底了?


王百姓(爆破專家):這個是21號貫通。

記者:6月21號才貫通,6月22號就出事兒了?

王百姓:對 6月22號出事。

記者:這個地方就是昨天剛剛發生塌方的地方,這是剛剛用護架把它護起來的,支撐起來的。我踩著這個石頭都非常地軟,非常地酥,好像不是巖石似的,像和好了的棒子面那種軟硬度。像這些石頭還有前邊這個大石頭都是塌方時候掉下來的。這兒塌的是嗎?

王百姓:對,這個是昨天我們支護起來的。

記者:這個地方就是工人作業的掌子面嗎?

王百姓:對,這就是含金金礦的地方。

記者:就看到黃顏色的這個地方是吧?這個黃的地方,這就是金礦的礦石了?

王百姓:這就是金礦的一個礦脈。

記者:根據現在現場勘察這些情況,您分析大致爆炸原因是什么?

王百姓:現在這次爆炸總的來說比較復雜,但是根據礦工反映是先起火后爆炸。這個原因公安機關正組織調查組在調查。但是起碼可以確定,一步井、二步井兩個同時爆炸,基本上在同一時間爆炸,相差時間不太多。

這兩次爆炸雖然只有短短的不到一秒鐘的時間,但是卻在瞬間燃盡了狹窄礦井里的氧氣,造成多人窒息死亡.事發當天,一些礦工和家屬在現場看到有多具尸體被從井下吊運上來。

記者:爆炸以后多長時間開始往上提人?

遇難礦工家屬:大約有20來分鐘吧。

記者:你看著一共提上來多少人?

遇難礦工家屬:這時候提上來的,就是12具死尸了,當時在這兒有8個,隨后拉到醫院去了4個,搶救也沒搶救過來。他們見到全都是死尸之后,他們就把井蓋蓋上,也沒有再往上提。

記者:從井下抬上那些尸體,你看到他們放在哪兒?

遇難礦工家屬:就放在工人住的宿舍里邊。

記者:什么宿舍?

遇難礦工家屬:就是工人住的工房里邊。

記者:就是我現在看到的紅磚的房子嗎?

遇難礦工家屬:對。

記者:你看到在那個房子里邊放了多少具尸體?

遇難礦工家屬:這個房間里邊就是8具。


記者:什么時候你弟弟的尸體被弄上來的?

田正堯(礦工):大概在(夜里)一點鐘吧,他們拉上來裝車,跟拉豬一樣地抬著往車上掀,一直將車拉滿。

記者:你就這樣親眼看到運走了多少尸體?

田正堯:我看到第一個車是裝了有9個。第二輛我就不知道裝了多少個了。

記者:這些尸體會被運到什么地方去?

田正堯:他就不叫你問。

礦工劉煥春目睹了堂弟劉煥才的尸體被從井下拉出后裝上了車。

記者:你看著你這個堂弟,從井里邊被人抬上來嗎?

劉煥春(礦工):抬上來的,用罐拉上來的,拉上來放到井口上。放到井口上他們的人,穿迷彩服的人,呼呼拉拉弄下來了,弄下來就裝上車了。

記者:那你當時也沒問這些尸體給拉到哪兒去?

劉煥春:當時就不叫說話了,當時就不叫亂說話了。工頭的哥叫舒老大,我說我反正要見尸體,要見死人。他跟我說:“見死人絕對不可能”。我說為啥?他說不為啥,他就走了。

這次礦難事故共造成37名礦工遇難,而在繁峙縣政府事后進行的事故調查中,只找到2名遇難礦工的尸體。其他35名遇難礦工的尸體,在礦難發生當晚神秘失蹤。


第二部分:尸體失蹤 家屬疑惑不解

2002年6月30日,礦難事故發生8天后,遇難礦工人數最多的陜西省蘭皋縣政府派出的慰問小組趕到繁峙,根據死者家屬提供的遇難人數,僅蘭皋籍遇難礦工就有20人,并且尸體神秘失蹤,這讓他們感到疑惑不解。

儲剛(陜西省嵐皋縣人民法院副院長):30號的中午,大概就在11點到12點左右,我們趕到了山西省繁峙縣和我們的遇難家屬見了面。見了面以后經過我們的交談,一個遇難家屬告訴我們,前不久有一天晚上,礦老板送他們下山。在期間有一個路段期間,他發現一個可疑的地方,有車停了,下來幾個人,有可能在那個地方把尸體掩埋掉了。

蘭皋縣慰問小組的工作人員隨即前往死者家屬提到的可疑地點。

儲剛:發現現場就在這兒,就在這里。

記者:來的時候,那時候是幾點鐘?

儲剛:來的時候是一點多。

記者:您還記得到這兒之后,第一看到的是什么?

邱明(繁峙縣人民法院法醫):我當時到這個地方,第一看到就是前面有兩堆用泥土蓋著的,并且好像像火燒的,有東西。

記者:是這一個嗎?

邱明:就是這兩堆,然后我在這里撿到一個木棍,大概有這么長的木棍,我就在這兒刨。刨了以后,刨到里面就是這個毛衣。就是這個紅顏色的毛衣,這是骨頭。然后我們又往前走,我說我們看深溝里面有沒有什么東西。

記者:什么地方的深溝?

邱明:就在前面有個深溝,在那個地方還有一些袋子,我發現了這上面還有血跡,現在還有一種腐臭味,還有血跡,現在還有腐臭味。我當時聞到了臭味很大,肉臭味。

記者:是這種味吧?

邱明:就是這種氣味,這就是死尸特有的那種腐爛氣味。走在這個地方,這個地方當時是堆起來的,我就用手刨,大概刨了三公分左右。我當時發現就是人的胸部。

記者:穿著衣服嗎?

邱明:沒有穿衣服


這是在礦難發生8天后,首批被發現的8名遇難礦工,其中的4具尸體已被焚毀。而這處名叫堿峪的焚尸埋尸地點距離出事礦井不到10公里的路程。蘭皋縣慰問小組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隨后,山西省根據舉報成立了622礦難調查組,開始多方查找遇難者的尸體。就在當天,根據線索,調查人員又找到了第二處名叫浪澗溝的藏尸地點。忻州公安局局長蘇浩當時負責帶隊趕往藏尸現場。

蘇浩(忻州公安局局長):就在這個地方,當時炕上放了三具尸體,地下放了三具,分別用幾個破舊的被蒙著。

記者:然后這個洞口是被封著的?

蘇浩:洞口就用這個編織袋裝著土,就是從這里就地取土封了這個洞口。

記者:是心理作用?我怎么覺得現在好像還有味道?


蘇浩:是,現在的腥臭味還有。

記者:是放尸體的味道嗎?

蘇浩:沒錯,是的。因為當時這個尸體高度腐敗,許多尸體都已經腐爛,下邊能看到那個痕跡。

2002年7月1日,公安人員在位于滹沱河河道上的中虎峪,發現了第三處埋尸點。

邱明:這個地方總共20具尸體,當時分了四個坑埋的。

記者:四個坑?

邱明:嗯,四個坑。這面兩個坑是連著的,這是咱們看到的第一個坑。

記者:原來是平的?你們來的時候看著這是平地?

邱明:也不是平的,稍微和下邊這個地方稍微平一下。這下邊就垛著五個尸體,這個地方也埋的是五個。像現在撂下的衣服,這就是當時在下邊埋的那些人身上扒下來的衣服。

記者:從尸體身上扒下來的?

邱明:因為有的衣服已經腐敗了,粗的把衣服都憋破了。

記者:撐破了?

邱明:哎,撐破了。腐敗屬于高度腐敗,腦袋大,整個臉面都是黑的。人往起一拿還流水。

記者:流水。

邱明:這個坑里邊埋的是五個,那是五個,這個五個,這個坑里邊埋的五個。他就是利用人家卸完的坑,把尸體掩埋進去。

記者:另外五個呢?

邱明:另外五個就是在前邊,離這兒有60多米遠的也是同樣的沙坑。

2天之內,調查人員在堿峪、浪澗溝、中虎峪等三處埋尸點總計發現有34名礦工在事故中遇難,而繁峙縣政府在事故發生第二天向上級遞交的調查報告中聲稱僅有2人死亡。那么6月22日礦難發生當天,礦井上究竟發生了什么?繁峙縣的調查又是如何進行的呢?

第三部分:追蹤嫌疑人

2002年7月9日凌晨, 622礦難主要嫌疑人殷三,畏罪出逃僅十余天之后,在山西靈丘下官鄉岸底村落網。殷三在事發4個月前與人合股承包了繁峙縣義興寨0號脈金礦,并被推舉為總承包人。

記者:為什么要把遇難礦工的尸體運走?

殷三(義興寨零號脈金礦總承包人):它沒處擱。

記者:那這些尸體放哪兒了?

殷三:我都不清楚,我就清楚六個。

記者:你清楚的那六個放哪兒了?

殷三:我就放在狼澗山。

記者:是放在那個洞里邊?

殷三:洞里邊。

記者:為什么要把這六具尸體放在狼澗山的洞里?

殷三:柏家莊不讓放。

記者:為什么不放到醫院的太平間里去呢?

殷三:到醫院不敢放。

記者:縣里邊有沒有人問你到底死傷了多少人?

殷三:縣長問我,我就說死了兩個,傷了四個。

記者:你當時為什么說是死了兩個,傷了四個呢?

殷三:因為怕說的多出問題,有問題。

記者:說多了就會出問題?出什么問題?

殷三:我就怕停產。

記者:如果說要是報兩個人死亡,讓縣里面知道了,縣里面不會給你們停產?

殷三:整頓整頓它也不會停產。

記者:如果說三個人以上縣里面會停產嗎?

殷三:那就怕有危險了。

按照礦山管理的相關規定,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屬于特大事故,要在48小時之內上報省一級有關部門處理。為了避免上級部門的進一步追查,殷三隱瞞了真實的死傷人數,他還連夜找來曾經在自己手下當過包工頭的楊娃子,專門負責從井下吊出遇難礦工遺體和應對縣里的事故調查。

記者:你到了王全全礦之后做了些什么?

楊娃子(礦主):我開始就在井跟前看著,看著他們往上吊,有20多分鐘。他們就通知說縣長來了,井下人不允許吊了,把井口蓋起來。

記者:當時已經吊上來的尸體有幾具?

楊娃子:有八具。

記者:有八具。這個尸體怎么個藏法?藏在什么地方是由誰來指揮的?

楊娃子:我指揮的,藏在離井口三米遠的工人住房里面邊。

記者:把這八具尸體藏好之后你又做了些什么?

楊娃子:洞口跟前好像來了一批公安人員調查的,殷三叫我過去找幾個聰明的人作證,說是死亡二人,傷四人。

由于事發時有多名礦工圍觀,為了避免走漏消息,殷三又安排楊娃子連夜遣散知情礦工。

記者:當時有多少工人?

楊娃子:190多人。

記者:你當時說了些什么?

楊娃子:我當時說老板說的,說是叫你們都回家,說一人給你們1300塊錢,叫你們全部回家,有人問就說是死亡二人,傷四人,這個事就是對任何人都不要說,說了對你們沒好處。

6月22日事故發生當晚,繁峙縣礦難事故調查組趕到事故現場。調查組組長是主管工業的副縣長王俊生。礦難發生后他負責在現場調查事故死傷情況。當晚,縣調查組得出的結論是只有2人死亡。

記者:就是你到這兒之后,對這個礦發生的事故,它到底發生了一個什么事故?什么原因?死傷情況如何?你當時做了詢問嗎?

王俊生(繁峙縣原副縣長):當時都問著呢,他們其他人就問著呢。

記者:就是當時這些知情人,你們都詢問了些什么人?

王俊生:主要是礦工。

記者:按照常規,每一天下礦有多少工人,它的出工記錄都應該有文字的記載,你們當時在礦上找到這樣文字的記載?

王俊生:沒有。

記者:找過嗎?

王俊生:不知道他們找沒找。

記者:你找過嗎?

王俊生:沒有

記者:你們的調查工作除了詢問礦工,還有沒有做其它的事情?

王俊生:當時就只做了這些事情,再也沒做其它的。

事故發生當晚,繁峙縣調查組只簡單詢問了由楊娃子安排做假證的11名礦工,并沒有深入出事礦井做進一步調查,便認定622礦難只有2死4傷,之后調查組離開了出事地點。隨后,殷三等人開始繼續從礦井內吊出其余遇難礦工尸體,并決定連夜運走尸體,掩蓋礦難真相。他請來在當地處理遇難礦工尸體很有經驗的出租車司機王二小專門負責。

記者:你什么時候到礦上去的?

王二小(出租司機):出事那天晚上。

記者:你上礦上干嘛去?

王二小:我有個出租車。晚上給我打電話,我上去的。

記者:誰給你打電話?

王二小:殷三。

記者:有個叫王二小的人你認識嗎?

殷三:王二小?

殷三:王二小我不認識。

記者:你不認識?出事兒以后你跟他見過面嗎?

殷三:見過。

記者:為什么跟王二小見面?

殷三:我說這個事故白天出的這么大,死20多個,我說這個事我也不敢管了,你看叫誰抬來。

記者:你還記得你那車上放了多少尸體嗎?

王二小:記著。

記者:多少具?

王二小:頭一車擱了10具,第二車擱了7具。

記者:一共17具。當時這第一車的10具尸體被拉到什么地方去了?

王二小:拉到柏家莊。

記者:第二次裝上尸體之后這些尸體運到什么地方去了?

王二小:又走了一個地方。

記者:那個地方叫什么?

王二小:叫堿峪。

記者:到了堿峪以后這7具尸體就放在溝里了,以后呢,又發生了什么事情?

王二小:火化了。

記者:用什么燒的尸體你跟我說一說。

王二小:用煤。

記者:煤?怎么點燃呢?

王二小:用柴油。

記者:誰跟你說的要把這幾具尸體給燒了?

王二小:就是山西的楊娃子。

記者:誰通知王二小帶人去燒尸體的?

楊娃子:燒嵐皋縣的是我通知的。

記者:你當時怎么跟王二小說的?

楊娃子:當時我說是有一個尸體到大同火化時間來不及了,你不行把這個事給燒一下,他就答應了。他說到天黑我就給你辦,他說現在下午四點多,還不能辦。他說怕別人看見了誤解。

記者:你看他那意思是第一次干這種事兒嗎?

楊娃子:不像第一次,很老練。

記者:參與焚尸和埋尸的這些人,據你們了解他們是第一次干這種事情還是過去已經做過?

蘇浩:有些那就不是第一次了,比如王二小多次干過,從兩年前就拋過尸。去年也焚過尸,數量最多的就是這一次。據現在取證調查,包括他自己供認的。

記者:你知道他們之間的價格是什么嗎?埋一個尸體給多少錢?

蘇浩:通過抓獲拋尸運尸的人,有五百,有一千。

記者:埋一個尸體一個人給五百?

蘇浩:對,埋一具給五百的,有一千的。

記者:那要燒一具呢?

蘇浩:燒一具尸體是八百塊錢。

2002年6月22日,在夜幕的掩蓋下,殷三、王二小等人開始了尸體的轉移行動。除兩名重傷礦工死于醫院,當晚從井下抬出的其他35名遇難礦工的尸體分別先被運到黑妹溝、柏家莊、堿峪等三處存放。隨后由于黑妹溝、柏家莊等兩處的尸體被過路人發現,又分別轉移到中虎峪、浪澗山、南斜井等處埋掉。整個行動一直持續到第二天清晨。事實上,發生礦難后,私自埋掉、焚毀礦工遺體以掩蓋真相,幾乎成為當地私營礦主處理礦難的常規手段。記者在礦區就遇到一位曾經參與焚毀尸體的礦工。

記者:你看沒看過這些燒尸體呢?

礦工:看過。我們也燒過,就是把人用板子弄過去捆倒,倒上柴油,埋上煤炭就燒了。

記者:要燒多長時間?

礦工:就是幾個小時吧。

記者:要燒幾個小時。這些尸體為什么不弄到火化場去火化呢?為什么要在山上自己就燒了呢?

礦工:這個我也不清楚了。那不曉得他們就不拿到火化場去燒少開支費用,大概是那樣吧。實際我們也不曉得,我們只能說一次燒了給五十塊錢,我也掙過這個錢。我們出門打工就是這樣。

在繁峙礦區,礦主不會和礦工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礦工的生命安全無法得到保障。當發生礦難后,家屬們通常只有同意私了,才能拿到數額不等的撫恤金。就在622礦難發生5天之后,繁峙又發生了另外一起礦難事故,共有6人遇難。同樣,在礦主的要求下,家屬不得不選擇私了。

吳風勛(礦難家屬):6月27號下午8點,六個人坐在罐上往井口上升,升到120多米高的時候,鋼絲繩斷了。

吳風勛同樣沒有看到兒子的遺體,當他趕到礦區時,等待他的就是這樣的一紙協議。

記者:乙方同意尸體不火化,不要骨灰盒,是你這樣同意的?

吳風勛:這是他寫的,你不簽字,你不簽字你不要他把房間一退,我馬上走人,看你去找誰。

記者: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死者撫恤金兩萬五千元,包括其它開支在內。不簽這個協議就拿不到兩萬五?

吳風勛:你還不知道死在哪兒了,這就是證據,你們想這是不是證據?

記者:至少證據是死在他那個地方了。

吳風勛:最起碼就是這一點,這就是證據。

但即使是像這樣的一紙協議,大多數622礦難遇難者家屬都沒有得到。那么為什么當地會形成隱瞞礦難的不良風氣,而在622礦難背后又隱藏了什么呢?

第四部分:危險礦井何時能禁

多年以來,位于繁峙縣境內的義興寨金礦礦區私挖亂采現象屢禁不止,大小事故更是頻頻發生,雖然當地歷年清山整頓,效果卻都不明顯。2001年,繁峙縣再次組織公安、礦管等有關單位清理0號脈私采礦井。

楊林河(義興寨金礦原礦長):但是從2001年的10月份,到2002年的3月份,一直處于斷斷續續的狀態。清理下去了,隔了一段時間老百姓就又上去了,縣政府就拿出意見了跟省金礦兩家共同商量一下,一直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在這個零號脈上,最后也起不到根本的解決作用跟取締作用。不行就承包給殷三,讓他邊探邊采吧。反正是以探為主,探礦一年。

記者:殷三有沒有探礦的資格?

楊林河:沒有。

記者:省金礦有沒有這樣的權力,讓私人去替你們探礦?

楊林河:沒有。

2002年3月18日,為了解決所謂0號脈私采問題,在繁峙縣政府的建議下,省屬義興寨金礦與一無探礦資質,二無探礦技術的繁峙縣農民殷三簽訂了為期一年的探礦協議。協議規定年繳納探礦費為110萬元。其中上交繁峙縣政府60萬元,省金礦50萬元。這份協議第二條要求探礦洞口要控制在8個以內,如確需另外開口探礦,要經甲方實地勘察批準。而事實上,就在這份協議簽訂一個月后,殷三提出申請,要求另外再開坑口25個,這一要求立即得到了批準。那么殷三為什么一定要把合同中規定的開鑿8口礦井增加到33口呢?

記者:幾你能不能告訴我你這樣承包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

殷三:目的就是想開這個洞掙錢,意思是說這就不違法的。

記者:這33個洞都是你自己在開采嗎?

殷三:這33個洞都是個人的,個人開采。

記者:比如說出事的這個礦,王全全探礦,這個礦跟你是什么關系?

殷三:他們自己的礦。

記者:跟你有關系嗎?

殷三:沒有。

記者:他們不需要向你交什么承包費嗎?

殷三:就是承包費,就是有這110萬承包費。

事實上,殷三申請開鑿的0號脈33口礦井,在探礦協議簽訂前就已經存在。由于繁峙縣政府2001年10月開始的清山行動長達半年,使得非法礦井的盜采不能順利進行。因此私采礦主決定共同出資承包0號脈金礦,讓這33口私采礦井合法化,并推舉殷三為總承包人。楊海龍是這次承包行動的主要出資人之一。

記者:你一共出了多少錢?

楊海龍(義興寨金礦零號脈股東):一共出了90萬。它是個人股份,比如說我8萬 你10萬這么湊起來的。還有其他人的股份。

一個月內,楊海龍名下集資款就達90萬元,同時殷三出資20萬元,另一礦主王曉勇出資90萬元。在這200萬元集資款中,除去上交繁峙縣和省金礦110萬元承包款以外,其余90萬元主要用于打點各級政府官員。

王曉勇,山西忻州人,與當時擔任縣長的王彥平是同鄉。平日與縣長私交不錯,因此由他負責說服王彥平同意承包計劃。

記者:一共為了承包的事情你找王彥平縣長找了幾次?

王曉勇(義興寨金礦零號脈股東):找了兩三次。

記者:他的態度是什么?

王曉勇:他當時也說這是個好事情,完了以后你們從下面的有關部門審批起來,到時候開會他們政府的領導們開會研究再決定這個事情。

殷三、楊海龍等人也同時開始為承包計劃四處活動。

記者:為了拿到承包你給上面有關的部門的領導送過錢嗎?

殷三:給送過。

記者:都給誰送過?

殷三:韓躍偉。

韓躍偉(繁峙縣原黃金中心主任):殷三有沒有給你送過錢?

韓躍偉:給我送過。

記者:送了多少?

韓躍偉:送了5萬。

韓躍偉:以什么樣的名義給你送的?

韓躍偉:啥名義也沒算。

記者:那這個錢算什么?

韓躍偉:他給我錢我說我借,我不要我借的他的。

記者:你干嗎要向他借錢?

韓躍偉:他有錢我就隨便借點。

記者:其他那幾個股東送過錢嗎?

殷三:海龍給過楊林河20萬。

記者:為什么要給這些人送錢?

殷三:送這個錢完了才辦的手續,簽的合同。

2002年4月2日,時任繁峙縣縣長的王彥平簽署了要求縣黃金部門協助省金礦管理0號脈的一份意見。這意味著,殷三等人的承包協議正式得了到省屬義興寨金礦和繁峙縣政府的批準。探礦協議正式生效10多天后,王建勇宴請縣長表示感謝,并把20萬元錢送給了王彥平。

記者:他當時是以一種什么樣的名義來給你送這個錢的?

王彥平:沒有跟我講過任何意圖。

記者:王曉勇給你送這20萬,你也不明白他為什么送給你?

王彥平:對。

記者:那一個人出手又不是說是小錢,這么大數目,他總要有一個想法。

王彥平:王曉勇給我錢,我不知道,時至今日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圖給我的。但是我接到以后我很快和他聯系,退給他錢,而且三番五次給他退。

記者:后來這錢退了嗎?

王彥平:后來最終退掉。

記者:什么時候退的?

王彥平:在6月份。

記者:6月幾號?

王彥平:6月26號吧。

記者:礦難是哪天發生的?

王彥平:22號。

記者:那就是礦難發生的五天之后。

王彥平:這些問題我只能說到這個程度。

記者:這個錢是在6·22礦難發生之后你才還給王曉勇的,就讓人不能不去聯想,為什么礦難發生了縣里邊給上邊打的報告跟真正的死亡人數是對不上的,而且差的那么多。而王曉勇是給你送了錢的,所以說這里面會不會有一種因為拿了人家的東西手軟,所以說你不敢去把真相拆穿?

王彥平:不存在這個問題。

記者:但是很容易讓人們有這樣的想法。不是嗎?

王彥平:絕對不存在這個問題。

2002年6月17日,繁峙礦難發生5天前,王彥平以王山的化名把18萬元錢存入太原市一家銀行。而礦難發生后他退給王曉勇的錢,是另外向別人籌借的。在逐一行賄繁峙縣和省屬義興寨金礦主要負責人之后,2002年4月初,探礦合同順利簽訂下來。原本私采0號脈金礦的礦主變成了合法的承包人。金礦在毫無安全保證的情況下開始了新一輪瘋狂盜采。僅僅兩個月后,6.22礦難發生。而在金錢與權力交易的背后,唯有礦工的生命安全被漠視了。

第五部分:管理人的職責

按照義興寨金礦和繁峙縣黃金中心簽訂的有關文件規定,總承包人殷三在探礦的同時還必須承擔管理0號脈金礦的責任,并必須接受義興寨金礦和縣黃金中心的共同管理。那么,他們究竟是如何管理的呢?

記者:你們承擔什么樣的具體管理的職責?

韓躍偉:管理職責合同上寫得很清楚,主要是山西省義興寨金礦。從技術指導、安全監督主要是他們。

記者:你們為什么縣里面政府也掙錢,縣里面這些領導私人也得了好處,出了事情以后都是省金礦的責任,這不好這么解釋吧?

韓躍偉:縣里邊有些職能部門也管理了。

記者:那管理為什么還出事?

韓躍偉:就說是嘛。

記者:什么叫就說是嘛?

韓躍偉:就是做得不好,最起碼的。

記者:委托以后像你們省金礦,有沒有派出技術力量安全方面的工作人員到這些礦上去檢查?

楊林河:縣政府縣里邊也派人檢查,我們單位也派人檢查。

記者:殷三承包了,用這樣一個方法私采亂挖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嗎?

楊林河:從一個無序到有序的狀態,有人管理了,原來是沒人管理,現在都有人管理了,具有專人管理了。

記者:什么人去管理?管了什么?管還是沒有管?

楊林河:管了,現在不是殷三管著呢,零號脈。

記者:殷三管了什么?

楊林河:管了什么,管到什么程度那我就不清楚了。我就沒有精力管他們零號脈的事兒。我要能管過來我就自己干去了。

記者:你承包之后有沒有想到過要去對每一個洞每一個洞它的生產符不符合安全的條件去進行檢查?

殷三:開過會。

記者:你下去檢查過嗎帶人?

殷三:老有兩個人也下去檢查,專門有兩個人。

記者:專門有兩個人?定時去下到各個礦,各個洞去檢查?

殷三:不下去。

記者:不下去能檢查出什么安全問題?

殷三:就是在外頭看看。

記者:就在外頭看看?

殷三:對,就到各個洞去看看。

記者:你承包的時候心里有沒有這個擔心,一旦承包下來生產過程當中萬一要是出了安全生產事故怎么辦?

殷三:自己負責。

記者:一旦出了安全生產事故,不是人死就是人傷,這個你自己怎么負責?

殷三:洞里負責。

記者:誰的洞誰負責?他們怎么負責?

殷三:我不大清楚。

事實上,殷三等人承包后的主要管理項目是向礦主收取管理費用。這筆費用通常根據礦井出產金礦石的質量和數量來收取。發生礦難的王全全探礦井是出產量較高的好礦井之一,每月要交給殷三2萬元。負責王全全礦井日常生產和安全工作的是包工頭舒世斌。

記者:你們這個洞每個月要往上面交管理費,承包費是交給誰你知道嗎?

舒士斌(義興寨金礦零號脈王全全礦工頭):知道,交給殷三。由殷三他們下來收,每個月的3 、4號就來收洞口費。自從他承包了這個洞口,山就沒有人來檢查。

記者:過去有人來檢查嗎?

舒士斌:過去有人檢查。

記者:檢查得頻繁嗎?

舒士斌:檢查很密集。

記者:多長時間就有人來檢查一次?

舒士斌:四五天,半月。

記者:每個月給殷三他們交了洞口費以后就沒人管你們了?

舒士斌:嗯。

記者:上邊有沒有什么人,來檢查過你們安全生產的情況?

舒士斌:沒有。

記者:比如說像省金礦的人有沒有派人下來檢查?

舒士斌:沒有。

記者:縣里邊有關的部門,比如說礦管局有沒有派人下來檢查過你們的安全生產情況?

舒士斌:沒有,從來都沒有過,從來都沒有。

記者:那么什么叫符合了安全生產,什么叫不符合安全生產,你這個工頭自己心里清楚嗎?

舒士斌:我也不清楚。

在0號脈金礦簽訂委托探礦合同后,盜采行為因為交了管理費而變為合法探礦,生產監督和管理權也都直接下放給礦主。實際上0號脈金礦又重新恢復了過去混亂的盜采局面。礦工在這樣事故頻發的礦井下工作,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做賭注。經證實,“6.22”礦難遇難礦工人數為37人。由于私采礦主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在井下存放炸藥,導致爆炸。礦難事件中牽涉到的有關人員的瀆職、貪污問題目前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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