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6年6月5日發改委主任第116次辦公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十一五”規劃》。
5月31日,受馬凱同志委托,朱之鑫同志主持召開委主任第116次辦公會議。會議聽取了能源局巡視員吳吟同志關于《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匯報。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規劃》。委內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指示精神,2005年2月17日,馬凱同志主持召開會議,專題研究煤層氣開發利用問題,決定由能源局牽頭,抓緊組織編制煤層氣產業發展“十一五”專項規劃。按照會議要求,能源局積極組織開展了《規劃》的編制工作,歷時一年多,在充分調研、廣泛吸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完成了《規劃》的編制工作。
《規劃》確定了“十一五”期間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保護生命、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靠市場引導、政策驅動、自主創新,加大煤礦瓦斯抽采利用力度,加快煤層氣開發利用,廣辟用戶渠道,保障煤礦生產安全,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減少對生態環境的污染,促進煤層氣產業發展。
《規劃》提出,到2010年實現四個目標:全國煤層氣(煤礦瓦斯)產量達100億立方米,其中地面抽采煤層氣50億立方米,井下抽采瓦斯50億立方米;利用80億立方米,其中地面抽采煤層氣利用50億立方米,井下抽采瓦斯利用30億立方米;新增煤層氣探明地質儲量3000億立方米;逐步建立煤層氣和煤礦瓦斯開發利用產業體系。
為保障《規劃》的順利實施,促進煤層氣產業健康發展,《規劃》提出了加強監管、完善產業政策、確立發展步驟和重點、建立健全技術支撐體系、改革開發利用體制和機制、加強人才培養、統籌管網建設、促進煤層氣和煤炭資源協調開發等八方面的保障政策和措施。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規劃》,要求能源局在進一步修改《規劃》時貫徹以下精神:一是規劃總的原則是保護生命、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煤層氣產業發展;二是煤層氣開發利用面臨的體制、技術、資金矛盾突出,要加強分析、研究,并提出對策;三是要穩步推進煤層氣開發和利用,避免項目一哄而上,防止資源和資金浪費;四是要強調廣辟用戶渠道,促進抽采與利用的結合;五是要強化體制、機制改革,強調資源國家所有,調動好地方和企業積極性。
來自: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