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日前于北京舉行的“電力安全供應與可持續發展研討會”的專家們認為,出現上述問題的根本原因在于,通過在發電環節引入市場機制,近年來我國發電規模增長的速度非常快,已經有效解決了電力短缺的問題。但輸配電環節和電力行業的上下游關聯問題依然沒有解決,成為導致新形式的“非典型電荒”的“罪魁禍首”。也就是說,改革的不徹底和不配套是導致電力危機加深和范圍擴大的直接原因。
專家們由此認為,遵循電力行業的規律,通盤考慮其上下游之間的利益關系,制定相關規劃,理順價格關系,是當前電力改革的迫切任務。
由于上網電價不能和煤炭價格上漲進行聯動,導致發電企業大面積嚴重虧損。今年1月-9月份,中國五大電力公司虧損167億元,這對于電力的持續供應顯然是一個極大的隱患。所以前段時間,國家對電價作了一定調整。國家電監會研究室的吳疆指出,價格管制被迫放松背后的核心問題是電力行業的發展環境問題:在國際化市場化的大背景下,既有眼前的能源危機干擾,也有未來的資源環境制約,說明現行電力體制目前無法表現出應變能力。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技術經濟研究院院長謝進分析認為,在產業間的關聯度很高的情況下,改革必須要配套。現在的問題是,定價不規范,價格結構非常復雜,調價沒有形成常態機制,上下游產業價格嚴重扭曲。價格不能反映資源稀缺程度,不能反映環保成本與市場的供需關系。我們國家的燃料價格基本上跟國際接軌,但是上網價格和銷售電價比國際上低得多。居民用電價格很低,OECD(經合組織)國家居民平均用電價格水平是我們的1.4倍。
謝進對價格改革提出了幾點建議:首先要區分基礎定價和正常調價機制。基礎電價主要反映資源的稀缺和環境成本,當然也要適當考慮建設成本。調價必須要反映當期的市場供需關系,建議煤價、電價和CPI進行掛鉤調整。其次,把電價改革納入到整個能源價格體系改革中,同網、同時、同類的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要實行同價。
長沙理工大學管理學院院長葉澤教授認為,目前不是電價上調多少的問題,而是電力企業效率過低。現在一方面是發電企業虧損,一方面電力企業的發電產能利用度只有3000多小時,離飽和的8700多小時相差甚遠,相當于只有百分之三四十的時間在掙錢,大多數時間閑置,自然賺不到錢。
葉澤認為,由于目前沒有對電力企業的有效資產進行監管,電力企業發生的全部固定資產都要通過價格回收和補償。同時,電力系統的多種經營和輔業有太多的從業人員,而且還在不斷擴充,他們還要與主業平衡工資待遇,從而誘導主業形成投資過剩和設備資產更新過快等結果,產生更大的電力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中國電力發展促進會秘書長姜紹俊也持類似看法,他認為,要分離電價中那些與電力生產供應銷售無關的成分,分別進行核算,使電力價格能真正反映電力商品的價值。
當然,由于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的存在,電力市場結構普遍呈現壟斷競爭甚至寡頭競爭的結構,導致市場成交價格普遍大于邊際成本;目前的市場競爭結構只是部分的,在發電環節是競爭的,但是在輸配和供電環節依然是壟斷的,這也是導致電價水平不合理的深層次原因。
要徹底解決上述問題,顯然是一個系統工程。吳疆指出,電力應該超前發展,電力安全發展是經濟發展與潔凈發展的前提,電力供給的成本代價以及危機波動必須由生產者與消費者共同承擔(前提是責任差異化和信息透明化)。電力行業的問題已經不是本身的問題,而是國家能源安全問題,其解決需要超越電力(以及煤炭)行業的綜合性應對。但是,我國電力行業一直缺乏有效、有約束力的規劃,現在是正視這一問題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