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購電是我國電力改革的重要內容,但近期不論是高耗能企業的呼吁,還是有關部門的重提與推動,都多多少少反映出當前電力需求不足,都期望通過直購電的推行,降低用電成本,拉動電力下游行業復蘇。
這個出發點與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此前推出下調工業用電價格政策的目的不謀而合。
在直購電體制下,發電企業與用電大戶之間通過市場行為簽訂協議,既可以架設單獨線路,也可以選擇通過公共電網供電,向電網公司支付一定的“過網費”,從而用電大戶獲得的電價將低于銷售電價。
從已經實施直購電試點的四川省的情況來看,用電大戶從水電廠和火電廠所獲得的談判電價,最高分別為水電廠和火電廠批復上網電價的85%和95%,水、火電廠的最低限價均為批復上網電價的50%。
這一政策無疑受到高耗能企業的熱烈歡迎。一位電解鋁企業的負責人表示,目前一邊是用電企業無法承擔高昂的用電成本,一邊是發電企業由于需求不足而被迫減少發電小時數,電力的供應雙方對于直購電的推廣都是非常歡迎的。
分析人士表示,當前煤炭價格持續回落,發電企業的盈利能力有所好轉,但卻面臨需求回落影響發電業務量的局面。采取直購電協定電力價格,發電企業可以在保證一定盈利水平的前提下讓利一部分給下游行業,刺激下游的電力需求。
但在直購電的推行過程中,有兩個問題是不得不重視的。一是支持高耗能企業的直購電與節能降耗的背離;二是低成本對生產的刺激,事實上難助整個下游需求的恢復。
通過直購電的形式給予高耗能企業以低廉的電價,難免與國家產業政策相悖,尤其一些能源大省,其經濟增長動力直接來源于能源的消耗和高耗能行業的發展。在經濟增速回落、電力需求大幅下降的形勢下,節能減排目標被迫讓位于保增長。不但前期發改委對高耗能企業所指定的“特殊電價”政策無法得到執行,反而通過各種形式,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不少分析人士也認為,面向重化工業領域啟動的直購電無助于產業結構調整,這是整個經濟轉型進程的倒退。
此外,直購電等在短期內減輕高耗能企業生產成本壓力的低電價政策,雖然能從成本上刺激生產進行,維持企業短暫的運轉,卻難以解決下游需求低迷的難題。當前高耗能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并非生產成本過高,而是需求不足,后者導致銷售價格節節回落,向成本線逼近。在整個宏觀經濟不景氣的背景下,低成本帶來的生產刺激或將適得其反。
推行大用戶直購電一直是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直購電,建立起電力市場的多方買家與多方賣家的競爭機制,促進電力市場發展。但由于各種困難的存在,直購電政策一直舉步維艱。
早在2001年,湖北宜昌市就嘗試以直接購電的方式利用葛洲壩的電力,但因不符合《電力法》與《供電營業規則》的相關規定而未能成行。國務院2002年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明確提出“十五”期間電力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之一是“開展發電企業向大用戶直接供電的試點工作,改變電網企業獨家購買電力的格局”,并且“直供電量價格由發電企業與用戶直接商定,并執行國家規定的輸配電價格”。國家電監會2004年發布《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暫行辦法》,并進一步推動直購電進入試點階段。
前期電力供應偏緊,讓電力改革一度難以繼續推進。近期國際國內經濟回落,供電緊張得到緩解,分析人士表示,盡管開展直購電的相關細則還沒有正式出臺,目前直購電的推行的確面臨較好的時機。
分析人士認為,直購電的推行應當以電力市場化為目標,防止高耗能行業借其“東風”死灰復燃。根據電監會文件,直購電“對限制類和淘汰類企業一律不開放,促進產業結構的進一步優化”。如此來看,直購電推行的效果關鍵還在對政策的執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