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掠奪異常激烈的今天,一些披著羊皮的“狼”以各種方式覬覦中國的資源。
用3000萬美元換取了近百億的國家資產,22%的出資比例拿到了56%的股權,超產、越界開采、擅自低價轉讓公司股權,這些明目彰膽“盜竊”行為完全不應該是一個誠意投資、共同發展的外資企業所為。
然而在山西晉城,直到媒體曝光,這樣的行為還被各個部門容忍著。
在媒體報道中,由美國大陸煤炭有限公司為外資方的亞美大寧能源有限公司非法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并嚴重超產,同時還越界開采,到礦區之外進行作業,侵害他人利益,但“晉城市國土資源局將有關情況函告市安全生產監督局、煤炭工業局、煤礦安全監察局和陽城縣人民政府,這些單位竟無一對亞美大寧公司的違法行為采取任何措施!
最令人氣憤的是亞美大陸煤炭公司卻以出讓股權的方式變相出售礦產資源,非法獲利近30億元人民幣,這明顯是掠奪資源套取利益的目的。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有違規律、“離經背道”的現象呢?
起源于1999年晉城到美國的一次招商引資,本想招來金鳳凰,結果卻“引狼入室”。
出于“業績”和GDP的考慮,大凡地方政府招商都有“急嫁閨女”的心情,有人來投資便來者不拒,對“洋女婿”更是另眼看待,而海外投資企業更由于信息不對稱,企業的實際投資能力難以確認,往往會引來空手套白狼的“假外資”,特別是涉及資源的行業。
“晉城煤企國有資產”的悲劇還在于,地方政府招商之后,除了給予巨大的優惠之后,監管乏力甚至個別部門和個人受賄于利益,對投資遲遲不到位不聞不問,對企業的各種違規行為聽之任之,最終致使資源旁落,國家資產損失巨大。
引入外資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但是國家資源、能源性企業是否讓外資介入,應該有更謹慎的考慮才行,不要把招商的初衷變成“賤賣資源”的結果。另外,對外資企業的股權轉讓應該有嚴格的審批程序,對是否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應有把關措施。
除了企業合資方之間的糾紛,“晉城事件”背后必然有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行徑,這也是此類事件屢屢發生的根由之一。
不被狼咬必要防狼入室,地方政府應以國家資源和國家利益為重,切不可富了和尚窮了廟,拿國家資源換取個人實惠,國家流失,個人流油。
來源:華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