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出版的《財經》雜志刊文認為,煤炭與電力行業關于電煤價格的爭論,其解決之道在于實行煤電聯動。
該雜志通過調查認為,在過去的較量中,由于煤炭行業1993年就放開了,又有大批的小煤窯存在,在面對過去的國電公司時,長期扮演著弱勢的角色。在1993年放開煤炭價格以來的11年間,市場電煤價格在絕大部分時間高于重點電煤合同價,價差在8元/噸至25 元/噸。煤炭行業1
1年來遭受的經濟損失高達328億元。
據統計,2003年1月至4月,扣除中央財政給國有重點煤礦的補貼,煤炭行業僅盈利1.89億元,全國59%的煤炭企業并沒有改變實質虧損的局面。而2002年,整個電力行業實現銷售收入8826.92億元,同比增長 14.92%;利潤總額達到509.03億元。電力職工的收入是煤炭職工的3倍至5倍。
由于近兩年國家加大了整頓小煤窯的力度,中國的煤炭市場目前正處在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最好的狀態。煤炭行業要求電煤漲價,以改變行業長期虧損的局面,而電力行業則認為在電價不漲的情況下,煤價不應該上漲,這才造成了電煤市場頂牛的局面。
《財經》雜志報道,在專家們看來,解決目前電煤問題的根本之道是實行電煤聯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部研究員馮飛認為,目前的煤、電是一個畸形的價格體系。一方面是已經市場化的煤價,隨時處在變動中;另一方面卻是由政府嚴格監管的電價,輕易動不得。只有當電價也能隨著市場的變化而變化,電煤價格才有可能形成一個良性循環的 機制。
中國煤炭運銷協會副理事長郭云濤認為,煤炭與電力兩個行業生存的依賴度是無法取代的。目前煤炭產量的半數左右供應給了電力。但是兩個上下游行業已形成的不合理剪刀差必須改變,國家應該從整個產業政策的角度考慮重新分配這兩個行業的利潤。
即使從今年山西最后簽訂的合同來看,今年煤價基本沒漲。合同規定:山西大同煤礦供給華北電力的83 0萬噸電煤每噸漲2元,其余維持去年價格。對于年產約4000萬噸的大同來說,僅這點煤漲價,實在不算什么;開灤維持去年價格,接煤方卻不提貨;兗礦煤計劃內維持去年價格,計劃外每噸漲15元;相反,中煤集團從4月起執行淡季價格,每噸下降 5元……
今年的電煤價格并沒有如愿真正漲上去。但是即使是這些購煤合同,也是在政府承諾以后考慮提升電價才得以簽署。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馮飛認為,煤炭與電力這兩個行業,在電煤價格問題上紛爭不止,形成了依靠“政府干預”來維系兩者脆弱關系的局面,情況嚴重時政府干預的體系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難度。
電力行業的一位資深人士也指出,目前用行政辦法過渡是權宜之計,電煤糾紛的最終解決還取決于電力改革的進展情況。只有在電價由行政定價變成市場形成價格之后,電煤之間的聯動才能真正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