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因“對企業管理不嚴,工作力度不夠”,上任不到兩年的自貢市榮縣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張孝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今年一季度,該縣共有12名干部因安全管理方面的原因受到不同處分。
  “從個人角度出發,我覺得有些冤枉。但從大局出發,我覺得這個處分是應該的。”6月2日,面對記者的提問,張孝進顯然已經沒有了初受處分時的激動。
  “工人春節長假后
復工,對操作規程生疏,加上節日停工使井下煤層變化很大,因此每年這個時候都是事故多發期。今年3月中上旬,煤礦接連發生三起傷亡事故,這就是我受到處分的直接原因。”張孝進坦誠地說。
  張孝進工作所在地榮縣是全國百個產煤大縣之一。1997年國家開始實行“關停并轉”的產業調整政策前,榮縣有證無證的煤礦加在一塊共有200多處,最高時年產230萬噸,當時是“三兩家人挖一個洞,招幾個人就鉆進去掏”。市場秩序混亂、企業管理經營不善等諸多原因導致煤炭行業普遍虧損,形成了效益越差、安全生產條件越惡劣的惡性循環。榮縣痛下決心,關閉了130余個非批礦井和13個有證礦井。2000年,該縣煤炭行業的效益開始回升,煤礦老板們也逐漸加大了對安全設施的投入,全縣煤炭行業的百萬噸死亡率從1997年的超過10人降低到2002年的4.26人。
  榮縣煤礦的安全生產形勢仍未得到根本好轉。張孝進分析原因,主要是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得到很好落實。比如3月發生事故的正興煤礦出事前一天,張孝進還和有關負責人到該礦檢查,并因井下作業制度不健全而發出了停產整改令。從發生的三起事故看,事故原因分別是工人返工后不按作業規程生產、業主盲目指揮、有令不行。
  張孝進說:“這次處分后反思,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一定要在狠抓責任落實上下功夫,要用市場經濟手段引導企業強化安全措施,才能使監督收到實效。”
  采訪手記
  在經歷了多次血的教訓后,榮縣在抓安全生產責任上動了真格,責任追究制度逗硬到了各個環節,還實施了極具效力的安全生產“1、2、3、4”工作制度,“1”即安全生產實行一把手兜到底;“2”是雙重處罰,如發生責任事故,對管理部門的責任人進行黨紀、政紀處罰,對事故單位追究行政、刑事責任;“3”是三方面曝光,發生安全事故后,由主要負責人在全縣性的大會、《榮縣報》以及縣電視臺作檢討;“4”是嚴把行業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企業所在村組、企業業主、企業的班組和工人四道關口。這些措施,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如何抓好責任落實提供了很好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