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市場經濟運行格局下,國有企業的發展面臨著計劃經濟遺留下的種種弊端,負重難行,急需體制上的大變革。黨中央、國務院因時施策對國企改革提出了國有資產“有進有退”的指導思想,兗礦集團唐村實業公司緊緊抓住這一有利時機,按照山東省委、省政府“三個亮點”的要求,以“產權”關系為紐帶,大力推進“民營化”體制創新,贏得了衰老礦井的重振雄風。2002年,實現生產經營總額2.68億元,銷售收入1.68億元,分別比
改制之初增長了6.09倍、10.18倍,經濟效益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在全國煤炭工業扭虧增盈工作會上,得到了國務院副總理吳邦國的大力稱贊。針對唐村實業公司“民營化”這一體制創新的做法,筆者進行了詳細調查,以期為當前國企改革提供一些有益參考。
一、國有企業體制上存在的問題
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和外部環境的影響,我國國有企業在體制運行上存有種種弊端,嚴重影響了在當前市場經濟環境下的發展,主要有以下幾點:
1、“企業辦社會”負擔沉重。國有企業尤其是大中型企業大都建于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時代,大而全、小而全是其主要特征,形成了后勤服務由企業自主負擔、基礎設施由企業自己承建、發生費用由企業自主解決,嚴重制約了企業的發展。以唐村實業公司為例,除了要承擔名目繁多的社會攤派外,還辦起了學校、醫院、幼兒園、食堂、派出所等具有社會功能的機構,改革前僅后勤服務每年支出高達1600萬元,基本與企業年收入相持平,給企業的生產發展帶來了沉重的壓力。
2、“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機制沒有得到落實。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不是根據市場需求而是根據國家計劃組織生產,使企業變成了單純的生產車間,當前,一些國企雖然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改制,但政府或上級部門干預現象仍時有發生。唐村實業公司隸屬于兗礦集團,生產經營受兗礦集團統一調控,缺乏相對獨立的經營自主權,錯失了許多市場良機,企業的發展速度嚴重滯后。
3、“法人財產權”形同虛設。法人財產權是市場經濟下現代企業制度的根本特征,市場經濟要求企業產權清晰,權責明確,這種權利是受到法律認可、保護的。但是長期以來,由于計劃經濟體制及國家政府的影響,法人財產權問題往往被束之高閣,企業即使組建了公司,也往往受到產權資格的限制,無從提起“法人財產權”。唐村實業公司各類財產統一歸屬兗礦集團,對企業資源沒有任何所有權、占有權、處理權和收益權,使企業喪失了市場經濟中的合同主體地位。
4、“法人治理機構”有而不實。長期以來,企業尤其是大中型企業往往具有一定的行政級別,形成了官本位思想,企業經營者完全聽命于政府指令,而不是按照市場來組織生產經營,建立市場經濟以后,部分企業的主要經營者甚至整個經營層仍然由政府或者上級部門任命,形成了變相的“計劃經濟”。唐村實業公司黨政領導層全部受聘于兗礦集團,在生產經營上全部受上級部門指令,缺乏相應獨立的企業核心組織機構。
二、唐村實業公司“民營化”改制的做法
為扭轉困境,探索國企改革創新途徑,唐村實業公司立足于產權變革實際,開展了卓有成效的“民營化”改制嘗試。
1、以資產管理為紐帶,變計劃經濟下的工廠制為市場經濟下的“民營化”。
在工廠制到民營化的劃時代變革中,唐村實業公司以資產為紐帶,既確立了自身企業法人的獨立地位,又把包括兗礦集團在內的各方投資股東利益與企業的發展牢牢的牽在了一塊。在“民營化”運作的軌道上,唐村實業公司采取審慎的態度,進行了漸進式的改制,其進程大體可以分為兩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為公司內部職工參股階段,企業處于過渡“民營化”時期。改制之初,唐村實業公司采用了資產評估界定和出售部分產權,以人民幣現金注入兩種方式,唐村實業公司以其存量經營性資產5000萬元作為注冊總資本,兗礦集團以其存量經營性凈資產的56%,即2800萬元作為出資投入的股本,外部法人淮南煤機廠以700萬元現金購買14%的股份,唐村實業公司內部職工以現金購買剩余的30%的股份,共計1500萬元。這個層次,唐村實業公司由兗礦集團隸屬單位變為由唐村實業公司內部職工參股的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企業自主權,唐村實業公司擁有各出資者投資及借貸形成的企業法人財產,并以全部法人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個層次,為公司內部職工控股階段,企業處于完全“民營化”時期。唐村實業公司內部職工持股比例由原來的30%變更為46.1%,兗礦集團持股比例由原來56%變更為40.2%,淮南煤機廠持股比例由原來的14%變更為13.7%。通過這次調整,唐村實業公司內部職工由參股地位變為相對控股地位,企業由工廠制到過渡民營化時期徹底轉變為完全民營化時期,唐村實業公司有了實質性的大范圍的經營自主權,在市場競爭上具有了獨立的靈活性,徹底成為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的市場主體。
2、以科學決策為目的,變工廠制下的黨政負責制為民營化公司制下的法人治理機構。
通過民營化公司改制,唐村實業公司的改革得到了進一步深化,從明確職能體系入手,構建起新的領導體制和管理制度,為企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
依據《公司法》規定,唐村實業公司依法修訂了《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和《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等,依法成立了董事會、監事會,建成了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股東會是最高權力機構,實行股東代表集體議事,由首席股東代表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決定發展戰略、經營方式、法人治理結構組成等重大事項。按照《公司法》規定,董事會成員由董事長、經理班子成員、黨委成員、職工方首席股東代表和一名職工董事組成,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人治理結構機構的設置方面,成立了董事會辦公室作為董事會辦事機構,由分管改革的一名副總經理兼任辦公室主任,成立了投資發展委員會和審計監察委員會,分別由總會計師和監事會主席兼任主任委員;改選了監事會,紀委書記為監事會主席,職工監事依法進入監事會。
由法人治理機構的建立來看,企業的經營決策機制更為合理科學。相比較而言,過去工廠制下的“黨政分家、各管一攤”有其極大的弊端,許多國有企業之所以搞不好,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企業黨政班子的各自為政,尤其是黨政兩個一把手之間“鬧矛盾、搞磨擦、不團結、搞內耗”,極大的影響了企業的發展。改制初期,唐村實業公司通過交叉任職,提高干部素質、建立黨政聯席會制度等手段實現了黨政關系的有機融合,但這也往往受個人主觀意識的影響。而現代企業的法人治理機構則有效解決了這個問題,它通過法律程序和企業章程明確界定了決策機構董事會、監督機構監事會、執行機構經理層及內部職工的相互責任、權限及關系,具有法律效力。同時,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方式,黨政領導交叉任職,董事長兼任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兼任第一副總經理,其他副總經理均為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兼任監事會召集人,工會主席為職工持股會中理事會的理事長,并以工會社團法人代表身價參加股東會,協調處理好了新老三會的關系。
3、以組織結構為載體,變直線職能制管理為集團化管理。
對生產經營單位,實行經營權放開、產權管住、約束到位的管理制度,構建“放”“控”適度的高效運作模式。一是經營權放開,在經營范圍、勞動用工、人事任免、工資分配、物資采購、產品銷售、內部機構設置和有利于市場拓展和提高效益的費用開支等方面都進行了適度放權。二是產權管住,根據各實體不同的經營方式,合理界定了管控的尺度和項類,總部的管理職能主要是管目標計劃、管資金、管資產、管投資、管戰略發展及科技開發、管工資水平控制、管收益及收益再分配、管經營者等等。三是約束到位,強化了監察監督、審計監督、民主監督、管理監督和效益監督,強化責任約束;實行風險抵押和獎勵分紅權,強化利益約束;實行工效掛鉤,強化分配約束;簽訂資產經營責任合同,強化法律約束等四個方面加以落實。對下屬單位的設置,公司本著有利于資源合理配置、有利于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及有利于提高公司綜合經濟效益的原則,按分公司、子公司、工廠制、租賃承包制等多種類型實施了不同方式的經營管理。
對后勤單位實行社會化經營,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唐村實業公司對社會服務職能進行了大膽探索和實踐,設計了“三化”改革思路,即按照“分帳、分開、分離”三步運行,使后勤單位由福利型向經營型轉變,變服務主體為利益主體。分帳,礦對后勤服務機構核定資產,核定人員,核定經費基數,單獨設帳,實行定額經費承包,后勤服務機構提供有償服務,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分開,即統一領導,切塊管理,按照收入工資化、福利貨幣化的要求,實施暗補變明補,建立各類有償服務的價格體系和結算程序,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分離,后勤單位在有償服務中逐步增強自我生存和發展能力,最終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分離目標。后勤改革方案出臺后,唐村實業公司采用承包、租賃經營、股份制等靈活方式,先后進行了職工食堂、液化汽站、車輛、水暖電、醫院、學校等多個方面的改革,取得了顯著經濟成效。
三、唐村實業公司“民營化”的思考、建議
1、改制方案上要科學、合理。國有企業進行民營化改制時,要重視方案的設計,要符合民營化要求,符合市場化要求,要切實可行。在存量改制過程中,要堅決以市場價值作為評估標準,進行全面、準確的資產評估。股權設置上,要體現經營者和經營層群體持大股的要求,使經營層群體在分散的股東中處于相對持大股的位置。法人治理結構的設置上要與民營化的股權結構相對應。
2、改制節奏上要松弛適度。要總體考慮和設計民營化改革進度,堅持與企業的協調發展相適應。改革既要解放思想,大膽實踐創新,又要從實際出發,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推進過程中,要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既要大膽探索,又要穩妥審慎,既要切實轉換經營觀念、經營機制,又要積極探索職工身價置換、改制企業與政府部門分離的有效途徑。
3、改制過程中要確保穩定。穩定工作是第一位的,體制創新必須建立在穩定的基礎上。對股金的募集,不能搞組織強迫、行政命令,要采取職工自愿的原則,要發揮黨組織、工會組織、共青團組織的帶頭、引導、示范作用。要及時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了解、掌握、解決改革中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
4、改制體制上要規范合法。其核心就是要依法形成法人治理機構。由股東大會選舉董事和監事,由董事會推選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聘任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副總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同時,要處理好新老三會的關系,黨組織的負責人、紀委負責人可從當選的董事會或監事會成員中選拔,工會負責人也應通過法定的民選產生,形成法人治理結構及黨群機構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治理機構。
民營化改制是國有企業進行體制改革的重大嘗試。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了國有資產“有進有退”的指導思想,給民營化改制拓展了空間,山東省委、省政府也將民營經濟作為山東省“三大亮點”工程之一,給國企改革奠定了堅實的政策基礎。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大潮中,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的大力推進“民營化”進程,在體制上創新突破,在效益上“國”、“民”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