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力工業以火力發電為主,火電占全部電力生產的80%,而用于發電的煤炭占每年煤炭生產總量的60%之多。因此,電煤供應狀況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了電力供應。去年入冬以來,各地用電頻頻告急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電煤供應出現了明顯的緊缺。
  深入分析這種現象,我們可以發現,國家放開對煤炭價格的控制和電力體制改革等政策調整對原有電煤管理體制和電煤采購模式帶來的沖擊,是其主要的
內因所在。
  電煤價格是焦點
  從1993年部分地區煤炭價格放開試點,到1995年除電煤價格外,全面放開對煤炭價格的控制,再到2002年1月1日,國家計委決定取消電煤指導價。煤炭價格放開后,政府、煤礦、用戶之間協調的依據是供需關系和市場規律,政府只能通過經濟政策而不能用行政命令直接干預企業之間的供需關系。因此,盡管去年我國電煤供應總量有了大幅增長,但當局部地區發電用煤消耗更快,出現用煤緊張時,煤價就有迅速上漲的勢頭。煤炭行業出于拉高煤價的考慮,也有限量供應的沖動。
  另一方面,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有序推進,“競價上網”的入網模式給電力企業帶來的成本控制壓力增大,控制煤價是其必然的選擇。事實上近年來煤價上漲,已經部分擠占了發電企業的利潤空間。而且,目前國家對電價依然實行嚴格的管制,電價不可能隨煤價起落而漲跌。電力部門頻繁地拉閘限電,一方面固然是由于電煤供應不足所致,但更重要的目的是想以此來向政府施壓,進而讓政府干預電煤市場,使電煤價格降下來。
  采購模式是關鍵
  電力體制改革后,原有的國電公司通過中能燃料公司(原國家電力公司下屬負責煤炭采購供應的公司)、網省電力燃料公司、發電廠燃料部門的三級管理模式將發生變化。電煤采購將改變目前的單一壟斷采購模式,有分有合演化成為幾個具備一定規模的集團采購,從而改變原有在電煤采購上煤、電兩大集團之間對峙的格局。新組建的兩大電網公司和五個發電集團在2003年訂貨前都同意電煤訂貨由中能燃料公司統一進行,但是,各公司正式掛牌后,對未來電煤采購都有自己的小算盤,所以并不完全配合中能燃料公司的工作。而目前,煤炭供應已呈“寡頭壟斷”態勢,電力企業單獨采購,可能出現拉抬煤價的惡性競爭局面。因此,在電力體制改革過程中,繼續采取自主經營與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電力燃料供應與管理模式將是合理控制電煤采購成本的關鍵所在。
  總之,近階段電煤吃緊所反映出來的已不僅僅是企業層面的問題,主要還是煤、電兩大行業之間的統籌問題,以及國家對煤、電行業發展的宏觀調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