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的新華網發(fā)布了一組觸目驚心數字,2002年全國共發(fā)生各類事故107.3萬起,死亡13.94萬人。其中,全國工礦企業(yè)發(fā)生傷亡事故13960起,死亡14924人,而工礦企業(yè)的死亡相當一部分來自煤礦系統(tǒng),全年死亡不下3000人。
記不清是哪位偉人說過這樣的話,當一個人遇難的時候,我們還為之感到悲傷,可當大批人死于非命,我們感覺到的只是一堆抽象的數字。礦難
事故一樁接一樁的發(fā)生,已經麻木了我們的神經,也在消解著我們對煤礦安全生產的信心。甚至,連安全生產主管部門也默認杜絕礦難決非易事,只是非常低調的提出2003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煤礦特大事故力爭減少10%。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去年12月統(tǒng)計的數字,2002年1至11月份,煤礦發(fā)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51起,死亡1064人。那么特大事故減少10%,就意味著2003年發(fā)生死亡10人以上的礦難不超過45次、死亡人數不超過900人都是正常的、合理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允許煤礦傷亡的存在正是反映了一種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也體現了國家對消除礦難的誠意和決心。因為煤礦的工作面在地層深處,不可預知的因素太多,隨時都可能發(fā)生不測,如果對安全生產提出的目標過高,脫離了現實,在實際操作中根本達不到,就等于沒說,反而缺少嚴肅性和約束力。 可不論主管部門的出發(fā)點如何,畢竟還是允許煤礦傷亡的存在,并且還是一個不小的數字。盡管是合理的傷亡率,可那數字誰看了會踏實?誰看了心里會不發(fā)毛?對礦工而言,礦井就有可能不再是溫暖的工場,而是陰森森的墳墓。在那個合理的數字之下,無數礦工的捐軀將變成一種冷冰冰的例行公事,死亡給家屬帶來的傷害和哀痛就可能會被合理的死亡數字掩蓋。
面對天災,我們或許無能為力,但我們依然還奮力抗爭,盡可能把損失減到最低。井下發(fā)生的悲劇,絕大部分不是天災,而是人禍。據有關部門分析,礦難事故多發(fā)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國有大礦超產,只顧生產不管安全。二是國有大礦安全整治工作不到位,“一通三防”存在很多隱患。三是小煤礦驗收標準不嚴,致使一部分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小煤礦剛剛通過驗收就發(fā)生重特大事故。這三條哪條不跟人的貪婪、不跟人對生命的忽視相聯系?
我父親曾長期在煤礦工作。以前的礦區(qū),到處可以看到“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標語。這不是僅在嘴上說說的花樣文章,而是落實到生產中的最高準則。一個有近4000職工、年產30萬噸的煤礦,礦難幾乎難得看到。現在,講的是效益第一,安全第二。許多小煤礦主就抱著這樣的心態(tài),死幾個人有什么可怕?不就是打發(fā)幾萬塊錢么。賠點錢還照樣賺錢!
只要重生產、輕生命的觀念一日不改變,那么礦難也就一日不會絕跡。盡管杜絕煤礦安全事故困難很大,可困難再大也沒生命的價值大。只要主管部門真的有決心,地方政府不再為非法小煤礦遮遮掩掩,礦主真正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礦工不再違章作業(yè),加上措施到位,監(jiān)管有力,懲處從嚴,礦難事故何愁降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