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期以來,山西省煤礦安全事故頻發。雖經大力整頓,但終難以根絕。而且對煤礦事故的嚴厲處罰措施,還在一定程度上引發了意料不到的負面效果———瞞報。近期來的幾起礦難瞞報事件,在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同時,還造成了極惡劣的社會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的形象。
發生事故的煤礦絕大多數是中小礦井,如何遏制這些煤礦事故多發的勢頭,為中小煤礦的發展提供有效途徑
,各界人士眾說紛紜。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陽泉分公司經理梁謝虎,是一位長期關注煤炭行業運行的專家,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從一個“局外內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中小煤礦應實現集約化經營、規模化改造、效益化發展,走開采、加工、轉化、運銷一體化的道路。
梁謝虎說,客觀地講,中小煤礦在歷史上對緩解我國煤炭供不應求的局面發揮過相當的作用。但是這些煤礦普遍存在的管理粗放、效率低下、污染嚴重的現狀,也影響了地方經濟的發展。他提供了一組數據:據調查,占礦井總數70%的小煤礦開采中回采率只有10%~15%,鄉鎮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卻高達14。這些煤礦管理薄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中小煤礦基礎投入不足,其生產目的是以最小的投入換取最大的回報,因而巷道布置十分簡陋,安全隱患大;二是中小煤礦生產工藝落后,機械化程度低;三是管理粗放,員工素質普遍低下,很多礦工沒有經過正規培訓,更談不上高等教育;四是煤炭加工轉化能力不足,多數中小煤礦以生產原煤為主,既影響利潤,又不符合環保要求。
但是從另一方面看,中小煤礦的發展又存在著一定的優勢。從煤層賦存條件看,大煤田適合大礦開采,煤層賦存條件差,賦存量小的只能靠中小煤礦開采。從國情看,大礦的產量與國民經濟發展對煤炭的需求,還有2億~3億噸的缺口,需靠中小礦的產量來補充。另外,發展中小煤炭企業,一方面可以緩解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的壓力,另一方面還可以促進辦礦地區經濟發展和農民致富。據調查,1996年鄉鎮煤礦實現利稅130億元以上。由此可見,中小煤礦仍是煤炭工業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山西是個能源大省,近幾十年的發展離不開煤炭,但從長遠來看,長期的發展卻不能僅靠煤炭。為此,提升中小煤礦生產管理水平對推動山西經濟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中小煤礦要發展,總的來說應按照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進一步加大改造力度,在堅決關閉非法礦井的同時,積極對合法煤礦實行改造,在改造中進一步發展。也就是說,中小煤礦要從過去主要靠增加產量轉到靠技術改造、實現內涵擴大再生產上來;從落后的手工作業的生產方式,轉到發展機械化生產上來;從各自為戰的分散式生產經營,轉到聯合發展、規模經濟上來。歸根到底,就是實現由數量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由分散型向規模型轉變,這是中小煤礦發展的必然趨勢。
說到發展的具體措施,梁謝虎指出,中小煤礦的發展,首先要求實現產權主體的多元化。多數中小煤礦由于后期投入不足,資金成為發展的瓶頸。在這種情況下,要鼓勵企業與資金的聯合,實施產權改革。要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外資,以增量資本帶動存量資本。要在產權明晰的基礎上,逐步分離劣性經營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設立統一的生產、營銷、管理機構,以資金投入為主要手段,擴大生產規模,提高技術含量,變不良資產為優良資產,變沉淀資本為活性資本。另外還應鼓勵職工參股,增加員工股的比例,增強企業凝聚力。
其次,中小煤礦應大力創建學習型組織,提升人力資源的價值。人才是中小煤礦最大的不足,也是這些煤礦獲得長足發展的源動力,對于企業短缺的高層管理人員,要實施“建腦工程”,聘用專業管理人員,引進他們的管理理念,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對于企業內部員工,要采用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實施滾動式的培訓,建立“在崗必學、在職必訓”的學習機制,以實現員工隊伍由操作型向思考型、智能型的轉變。同時,應實現“從招工到招生”的越遷,通過聯合辦學,委托培訓等方式,培養企業需求的各類人才。
另外,中小煤礦還應加大煤炭加工轉化力度,提高煤炭的附加值。煤炭是不可再生產資源,對中小煤礦不應簡單停留在原煤開采上,要根據區域內煤質煤種情況,加大煤炭的深加工力度,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做到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節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最后,中小煤礦還要積極探索集團化發展的道路,提升企業競爭力。中小煤礦多年來直接面對市場,相互競爭,使企業應得的利益受到損害,要想實現多盈互利,企業間應根據戰略需求,以資本為紐帶,共同組建營銷公司,探索戰略合作,抵御市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