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從省物價局獲悉,經省政府審核并報經國家計委最終審定,作為廣東省政府價格管理重要依據的《廣東省定價目錄》和《廣東省價格聽證目錄》,最近已向社會公布。
《定價目錄》是《價格法》實施以來首次嚴格依照《價格法》規定的政府定價范圍、定價權限并通過法定程序而制定的,充分吸收了各市縣政府、各級物價部門以及省直有關 單位意見,反映了20多年來廣東價格改革和近兩年全省清理
價格規章政策性文件的成果,基本反映和適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是各級政府及其物價部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進行價格管理的基本依據。
定價目錄包括16大類
按照《定價目錄》的規定,包括中央列管項目在內,我省列入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范圍的共16類:重要的儲備物資、農產品(桑繭、甘蔗)、國家專營的部分商品及特殊商品、部分化肥、重要藥品和醫療服務、教育、水利工程供水、部分能源、軍品、重要交通運輸、郵政電信基本業務、重要專業服務、房地產、公用事業、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國家行政機關收費。
《定價目錄》對涉及居民生活開支且地方性強的部分價格,如標定地價和出讓底價以及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金,經濟適用住房具體銷售價格和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具體標準,自來水、污水處理費標準,燃氣價格,有線電視網收視維護費、裝( 移)機工料費具體標準,生活垃圾處理費,城市基本公共交通價格,停車場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旅游景點門票價格等,授權市、縣政府制定。
此外,為了安全、環保等特殊原因,強制在全省范圍內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價格,由省物價局進行必要的管理。原油、成品油價格按現行規定管理。
不包括7類27項已放開價格
近年來,我省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要求,全面清理了現行價格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推進了價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后放開了7類27項商品和服務價格,這些已放開的價格不再列入《定價目錄》范圍內( 詳見附表)。
9項商品和服務價格須聽證
《廣東省價格聽證目錄》是在總結近幾年來我省價格決策聽證實踐中制定出來的。按照《價格聽證目錄》的規定,今后,在制定或調整居民住宅用電、非營利性醫療服務、學歷教育、城市供水、管道燃氣、有線電視、大中城市基本公共交通、大中城市停車車輛停放服務、環衛服務等9項商品和服務價格時,必須進行價格聽證(詳見附表)。
7類放開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類別數量范圍
農副產品類放開5項糧食、棉花、廠絲、木材、中藥材等
輕工產品類放開6項農用塑料薄膜、主要農藥、報紙、新聞紙、凸版印刷紙、食糖等
重工產品類放開6項電煤、計劃內液化石油氣出廠價、硫鐵礦、硫精礦、工業用鉀肥、國產汽車等
交通運輸類放開3項水運客運運價、省內汽車客運直達票價、跨市縣公路客運票價等
郵政電信類放開2項部分電信增值業務、無線尋呼機資費
醫療服務類放開1項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
經營性收費類放開4項物資流通收費、飲食業綜合毛利率、進城機動車洗車費、汽車后霧燈安裝費等
9項須聽證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聽證項目定價形式聽證內容組織聽證部門
居民住宅用電政府定價銷售價格省物價局
非營利性政府指導價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省、市物價局
醫療服務
學歷教育政府定價普通高校、中專省、市、縣物價局
(技工)學校、中小學校學(雜)費收費標準
城市供水政府定價供水銷售價格及污水市、縣物價局
處理費收費標準
管道燃氣政府定價銷售價格市、縣物價局
有線電視政府定價收視費收費標準省、市物價局
大、中城市基政府定價公共汽車、出租小車、市、縣物價局
本公共交通地鐵、渡輪票價
大、中城市停車政府定價收費標準市、縣物價局
場車輛停放服務政府指導價
環衛服務政府定價清潔衛生費、生活垃圾市、縣物價局
處理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