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價格仍有上調空間。總體煤炭價格水平上調5%。其中,電煤價上調水平不低于今年上調水平,即8元/噸以上;無煙煤、貧瘦煤漲價幅度在每噸10元~20元之間;煉焦煤中強粘結煤漲價在20元/噸以上,其他煉焦煤每噸在10元~20元之間。
據了解,2003年全國煤炭訂貨會上,煤炭企業認為煤炭價格還應當恢復性上漲,而電力等企業則認為煤炭漲價難以接受。到底煤炭價格根據什么來定
?價格調整到什么水平才算對雙方都比較合理?筆者對其作點探討。一、煤炭價格形成的基礎
1.煤炭銷售價應當高于煤礦生產經營成本并使煤礦有合理的盈利水平。嚴格地講,我國煤炭行業整體還是虧損或微利的。截至今年10月底,以我國原83家中央財政煤炭企業為例,財政補貼前虧損29308萬元,由此可以看出,現在國有重點煤礦的煤炭售價比較低,導致國有重點煤礦總體虧損。因此,現階段煤炭漲價是有理論依據的。
2.考慮煤價歷史。1993年以前,我國的煤炭價格實行計劃價格體制,國家對煤炭實行低價、微利和虧損補貼的政策。1993年起,國家陸續放開了除電煤價以外的煤炭價,2002年起國家又放開了電煤價格,至此,煤炭價格已經全部放開。在煤炭市場比較好的1997年,煤價上升到了一個比較合理水平。現在的煤價與97年的價格相比,除個別煤種價格相差無幾外,大部分煤價還有較大差距。例如,據對東北和華北地區10余家煤炭生產企業的調查,冶金煉焦煤的現在車板含稅價比1997年相應價格每噸低16元~66元不等,電煤現在的車板含稅價比1997年每噸要低9元~53元不等。另以大同優混為例,秦皇島港1997年2月底價格是285元/噸,加上當時未計入價內的港雜費7元/噸,實際平倉價是292元/噸,而2002年11月底大同優混平倉價是每噸275元~280元,相差12元~17元。加上山西到秦皇島港鐵路運雜費這5年間上漲15元/噸,再考慮這5年間煤炭行業洗選煤炭比例大幅度提高,優質煤炭比例加大,綜合價格也會上調等因素的影響,現在山西煤炭實際礦點交貨價比1997年的價格每噸低27元~32元。由此可見,煤炭價格有上調空間。
3.國際煤炭市場價格水平。今年以來,國際市場煤炭價格出現煤種價格分化現象,即冶金煤價格上漲,動力煤價格依然在低位運行。制定國內煤炭價格時,應當把國際煤炭市場價格作為參考系之一。一般來講,國內煤炭價格水平應低于沿海港口同質進口煤到岸價水平一定幅度,但可以高于出口煤的煤價水平。現在的進口煤炭價格是什么水平呢?先以澳大利亞今年12月初的動力煤離岸價為例,紐卡斯特港是24.04美元/噸左右,到廣東的港口交貨價應當在320元人民幣左右。再以澳大利亞冶煉精煤離岸價為例,現在是51.5美元/噸左右,到華東沿海的港口交貨價應當在490元人民幣上下。如果國內煤價比進口煤價每噸低5元~10元,國內煤炭應當還是有市場競爭力的。
4.需求方的利潤水平和承受能力。煤炭主要用戶行業電力、冶金、建材等的盈利能力和承受能力要遠高于煤炭行業。以2002年全國500強工業企業為例,煤炭行業入選20家,15家盈利,5家虧損,銷售利潤率為2.45%,資產利潤率為0.9%;電力行業入選12家,全部盈利,銷售利潤率為4.41%,資產利潤率為1.45%;冶金行業入選58家,全部盈利,銷售利潤率為3.84%,資產利潤率為2.06%;建材行業入選8家,全部盈利,銷售利潤率為4.67%資產利潤率為3.36%。煤炭行業除盈利水平遠低于其他用戶行業外,職工工資水平在全國工業行業中排倒數第三位。可見從行業利潤水平和承受能力來講,用戶行業對煤炭漲價應當是可以理解的。
5.煤炭市場供需狀況。當市場煤價高于合同煤價時,說明市場是趨好的,市場煤價高得越多,說明市場越好;當市場煤價接近合同價或低于合同價時,說明煤炭市場比較低迷。現在從全國范圍來看,市場煤價普遍高于合同價許多。這為煤炭價格恢復性上調創造了市場條件。
6.反映成交條件。具體某一合同的煤價水平還應反映成交條件。比方說交貨方式,付款方式,合同期限,買方資信程度和成交數量等等。
7.煤炭價格指數。在國際煤炭市場上,實物煤炭價格已經與主要煤炭價格指數,煤炭期貨價格聯系起來,因此,煤炭價格也應與這些價格水平相聯系。
8.油價關系。煤炭價格同石油價格有很大的關系,一般是同漲同落,煤炭價格與石油價格的直接聯系是重油價格,煤炭價格過高時,熱電企業可能改燒重油,石油價格影響世界經濟從而也間接影響對煤炭的需求。
9.各煤種之間的比價關系。例如現在無煙煤、貧瘦煤比較緊張,假如貧瘦煤提價過高,電廠可能改變爐型設計去燒其他煤種的煤。再如冶金噴吹煤與煉焦煤也存在互相替代問題,現在總的市場狀況是噴吹煤價格與煉焦煤價格相比有點偏低,因此,噴吹煤應當有上漲空間。因此各煤種之間的漲價幅度也必須保持匹配關系。
10、政府干預價格。在現階段我國煤炭交易中,由于我國物流業還很不發達,物流能力嚴重阻礙了煤炭的自由交易和流通。另外,有些政府部門、行業和煤炭生產企業還沒有從計劃經濟的思維中轉換到市場經濟中來,加上主要煤炭生產和消費企業的領導班子還是由政府有關部門任命,因此,政府部門習慣于給煤炭買賣協調價格,用戶依賴于政府部門限制煤炭漲價,煤炭生產企業對政府部門的低調煤炭價格也無可奈何,這些思維應當改變。一般來說,只有在特別嚴重的市場環境下,政府部門才能“依法”干預煤炭價格;在一般情況下,政府部門應該放心讓煤炭產需雙方根據市場情況來定煤炭價格;隨著各行業市場化程度普遍提高,政府部門應當退出企業的價格之爭.
二、2003年煤炭訂貨會煤
炭價格調整的建議有關部門預測明年的煤炭.生產總量可達13.7億噸,再加上規模以下礦井的一些產量,估計原煤年產量應當超過14億噸。而據有關部門預測,煤炭行業的主要用戶行業電力、冶金、建材等明年主要產品產量增加率均不低于10%,帶動煤炭新增需求8%左右。明年煤炭市場總體趨勢將是產需基本平衡。優質動力煤、貧瘦煤、主焦煤、肥煤、無煙煤明年上半年會保持偏緊狀態,價格穩中有升,其他煤種供需平衡,價格平衡。
對煤炭調價本著分別對待、適度漲價、產需雙贏的原則,要考慮到用戶的承受能力和消化能力,對不同煤種、不同用戶、不同地區做出不同的調價。明年總體煤炭價格水平上調5%。其中,電煤價上調水平不低于今年上調水平,即8元/噸以上;無煙煤、貧瘦煤漲價幅度在每噸10元~20元之間;煉焦煤中強粘結煤漲價在20元/噸以上,其他煉焦煤每噸在10元~20元之間。對于與歷史最高價位水平相差比較大的用戶煤價,漲價幅度要大一些。
煤炭適度調價對煤炭企業和用戶企業帶來的利益是明顯的。煤炭價格合理回歸到價值水平,既能夠使煤炭企業增加收入,改變現在微利或虧損狀況,使煤炭企業能夠有更多的資金,去更新設備和采選工藝,提高和穩定煤炭質量,也能夠使煤炭企業補上前幾年的安全欠款。煤炭企業現在每年安全欠賬40億元左右,相當于噸煤售價4元。如果煤礦安全投入充足,會大大減少煤礦安全事故,減少不穩定因素給煤炭供給帶來的影響。由此可見,煤炭適度漲價可使煤炭企業能夠向用戶行業提供更優質、更穩定的煤炭供應,減少用戶行業因貨源質量不佳和供貨不穩定而帶來的損失風險。因此,煤炭漲價對產需雙方都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