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此次評審,云南將對煤類、煤質資源進行合理安排利用,限期淘汰小于6萬噸/年的礦井,凡納入管理的持證開采單位,必須有正規設計,規定開采范圍及開采煤層,嚴禁破壞與丟棄資源
  本報訊昨日,來自北京和云南的數位煤炭地質勘查專家云集春城,對云南省煤炭資源有效供給能力進行全面評價、評審。這是自建國以來云南省首次對煤炭資源的有效供給能力進行評價,而且在全國也屬第一次。云南省作
為全國的第一個試點,將對全國開展煤炭資源有效供給能力評價產生積極的指導意義。
  云南是全國16個產煤大省之一,煤類齊全,煉焦煤含硫低,煤層埋藏淺,開采技術條件好。據統計,全省煤炭資源總量達683.35億噸,其中探明儲量達252.87億噸。至2000年末保有儲量246.49億噸,資源量在全國占第八位,在南方缺煤省區中僅次于貴州居第二位。全省探明儲量在1億噸以上的礦區共有36個,為國家西部大開發實施“西電東送”,建設大型火電基地提供了堅實的資源基礎。
  云南省目前有煤礦礦井(露天)1999個,其中3萬噸/年以上礦井(露天)495個,年生產能力2829萬噸,原煤產量2064.5萬噸。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量的比重較大,國內外的專家預測,在2050年,煤炭仍是云南省的主要能源。在云南省未來5至10年內,煤炭消費領域日益向化工、冶金、建材、電力行業集中,尤其是電力將成為全省用煤第一大戶。
  云南省對煤炭資源的開發利用,受到不同因素的制約,滇東地區因開采條件受到制約,滇東北、滇東南受到煤炭質量的制約,滇西南、滇西北又受到煤炭儲量制約,滇中巖溶湖盆區、昆明、玉溪則受到生態條件的制約。通過此次對煤炭資源有效供給能力的評審,云南將對煤類、煤質資源進行合理安排利用,除邊遠和缺煤地區、農村自采自用礦井外,小于6萬噸/年的礦井應限期淘汰,凡納入管理的持證開采單位,必須有正規設計,規定開采范圍及開采煤層,達到一定回采率和服務年限的,必須嚴格禁止破壞與丟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