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秀山兩個農民因開采一個早已下令關閉的小煤礦而發生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此事一經本報報道后,在廣大市民中引起了很大反響。應該說,從黨中央、國務院到各有關部門,一直對安全生產都十分重視,也采取了許多有力措施,但至今全國各地煤礦事故還是頻繁發生。
7月8日,國家煤礦安全局通報:
5月4日,全國發生三起小煤礦特大
事故,共死亡59人。
5月15日,湖南省發生兩起小煤礦特大事故,共死亡30人。
6月20日,黑龍江雞西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15人。
6月24日,河北小煤礦水災事故,死亡16人。
7月4日,吉林小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9人。
我們不禁要問,是什么原因造成小煤礦事故頻繁發生呢?
農民生活水平低,是小煤礦存在不可忽視的根本原因
不可否認,非法小煤礦大量存在的地方其經濟水平普遍較低,許多農民沒有其他好的掙錢方式。為了生活,農民們只能選擇離他們很近,并可掙大錢的小煤礦。我認為,農民生活水平低,是小煤礦存在不可忽視的根本原因。
監控不力,執法不嚴,是小煤礦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非法小煤礦事故接二連三的發生,出事地有關部門的領導除了對死難的民工表示沉痛哀悼,除了不斷地宣布一些亡羊補牢的措施外,有沒有對自己的失職做良心上的拷問。人們氣憤那些煤礦老板沒有人性和良知,更氣憤有關部門及其領導人的監控不力,執法不嚴。
今后,政府職能部門對小煤礦的管理力度還應加強。
地方保護主義,小煤礦存在的擋風大傘
每當某個地方發生小煤礦事故的時候,當地有關執法部門總會說,小煤礦何時開辦,他們并不知情。這種借口你相信嗎?其實大家都知道,這些小煤礦的開辦沒有地方這把保護傘是根本不可能存在。因此,取締小煤礦應該有專門的工作組,杜絕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
高額的利益,小煤礦存在的巨大吸引力
非法小煤礦屢禁不止,離不開一個“利”字。開采費用少,勞動力廉價,其高額的利益是小煤礦存在的巨大吸引力。因此,許多煤礦主不顧民工的人身安全,頂風做惡,使事故屢屢發生。
取締小煤礦,在導(疏)不在堵。
不能否認的是,很多地方政府已經加大了對小煤礦的清理和整頓力度,但由于小煤礦的存在有其歷史的原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的。我們知道,現在還有一些非法小煤礦的確存在。這些非法小煤礦主在個人利益的驅使下,無視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不合理合法開采,使事故隱患大量存在。因此我認為解決非法小煤礦的關鍵在于如何提高煤礦經營主的安全生產意識,加大井下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力度及提高開采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如果有一天所有的小煤礦都沒有了安全隱患問題,也就不需要取締了。當然,執法部門的管理力度還應加強,要堅決取締非法小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