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透水、飛機墜毀、網吧火災等事故余波未平,6月20日,黑龍江省雞西礦業集團城子河煤礦又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百余人命喪黃泉。在一次次的事故之后,管理部門對肇事者“嚴肅查處”,具體部門“痛定思痛”、“停產停業整頓”,輿論疾呼“讓悲劇不再重演”……
  人們似乎越來越難解釋:在全國各行各業正在對安全生產進行大檢查之際,發生在各地的安全事故仍然是此起彼伏。那么,這其中究
竟是什么因素被忽略了呢?
  我國正經歷第五次安全事故頻發期
  現代工業文明在給人們帶來效率、舒適的同時,也給人們的生存帶來了負面影響。其中最突出的問題之一,就是在社會生活中事故與災難的極度頻繁。
  一份由國家經貿委等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關系》課題的研究結果顯示,近幾年來,我國每年所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損失接近1000億元,加上間接損失則接近2000多億元。
  當前,我國的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中國地質大學工程技術學院院長、國內知名的安全生產專家羅云教授在接受“新華視點”記者專訪時表示,我國正在經歷第五次安全事故頻發高峰期。前四次事故頻發高峰分別是在解放初期、“大躍進”時期、“文革”時期、1992年至1993年第一輪工業改革時期。
  羅云說,我國第五次事故頻發高峰從1999年下半年就開始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新一輪經濟的加速,安全管理體制與環節上出現了很多不適應或脫鉤情況,特別是中小企業事故明顯上升,從行業對比來看,第一類危險行業是礦業和建筑業,其次是化工、電力、石油等行業,機械、電子等行業屬于第三類的危險行業。
  日益頻發的安全事故已成為我國職工意外死亡的“頭號殺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計表明,2001年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惡性事故15起,平均每個月就有一起多;在前11個月中,全國共發生各類傷亡事故94萬多起,同比上升26.5%,其中全國工礦企業共發生傷亡事故9650起,死亡11047人。
  從近年的平均統計數據看,我國每天各類事故造成300人喪生,其每年的經濟損失相當于兩個三峽工程。
  1元事前預防=5元事后投資
  在安全經濟學上,預防性的“投入產出比”高于事故整改的“產出比”。研究成果顯示,安全保障措施的預防性投入效果與事后整改效果的關系是1:5的關系。這一安全經濟的基本定量規律是指導安全經濟活動的重要基礎。
  而工業實踐中,還可以得到一個安全效益的“金字塔法則”:設計時考慮1分的安全性,相當于加工和制造時的10分安全性效果,而能達到運行或投產時的1000分安全性效果。由此可以說,超前預防型效果優于事后型整改效果。
  “任何事故從理論和客觀上講,都是可以預防的。”羅云認為,現代工業生產系統是人造系統,這種客觀實際給預防事故提供了基本的前提。因此,完全可以通過各種合理的對策和努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的隱患。
  在17世紀前,人類對安全的認識是宿命論,事故發生后,人們往往是被動承受;此后,人們對安全的認識提高到經驗論水平,應對事故時有了“事后彌補”的特征。到了20世紀50年代以后,隨著高技術的不斷應用,人們對安全的認識進入了本質論階段,“超前預防性”成為現代安全生產的主要特征。
  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必由之路,保障安全生產要通過有效的事故預防來實現。根據安全原理,在事故預防過程中,要涉及事故系統和安全系統兩個對象。前者包含人(人因)、機(機器)、環(環境)、管(管理)四要素;而后者則由人、物(設備安全性)、能量(能量的有效控制)、信息(管理效能的發揮)等四要素構成。
  羅云解釋說,只認識事故系統要素,有事后型的色彩,是被動的、滯后的,而從安全系統的角度出發,則具有超前和預防的意義。“因此從建設安全系統的角度來認識安全原理更具有理性的意義,更符合科學性原則。”
  傳統的安全管理多處于被動的“事故追究型”管理,而現代的安全管理則向“事故預防型”管理方式轉變,其中心環節包括科學的安全管理活動和安全評價技術的應用。據了解,美國美孚石油公司推行科學安全管理活動后,使公司事故率下降了48%;工人工傷賠償資金比20世紀80年代減少93%。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周宏春博士指出,在安全生產的整個環節當中,管理部門和生產部門中的管理者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對這些管理者來說,一定要形成求實的工作作風。尤其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要防止企業決策層在口頭上重視安全,實際上忽視安全,從而形成所謂“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局面。
  安全也是生產力
  對于社會,安全是人類生活質量的反映;對于生產建設,安全也是一種生產力。
  安全投入必然獲得對稱的安全產出,這是最基本的經濟規律。所不同的是,安全產出反映的形式與其它有形產品不同,安全產品的出現可能以一個國家(部門、企業)在一定時期內事故的減少、安全環境的有效改善、企業工作效率的提高、企業商譽的提高等各種方式體現。
  依據抽樣調查安全生產基本數據的研究表明,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的安全生產貢獻率大約是3%。而實際上不同行業由于危險性及安全生產作用的不同,其經濟貢獻也不一樣。一般而言,行業風險越大,其安全生產經濟貢獻率也越大:低危險性行業約1.5%;一般危險性行業約2.5%;高危險性行業則高達約7%。
  顯然,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需要高水平的安全生產投入來支持。研究結果表明,目前我國對安全的投入占GDP的比重不足1%;而在發達國家,預防投資占GDP的3.3%。所以,要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提高我國的安全生產水平,需要加大安全生產的投入。
  長期以來,我國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投入主要是從企業更新改造資金中提取,其比率一直為10%至20%,對于礦山、化工等企業則大于20%。而根據實際調查,不少企業單位實際執行的提取比率卻低于這個數字。周宏春說,我國在安排生產性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時,往往由于投資不足或出于“節省”的考慮,對項目中配套的安全衛生設施隨意削減。這樣做的結果,往往使投產后的生產項目無法正常運轉,或生產不能健康運行。
  加強安全投入會起到立桿見影的效果。周宏春以煤礦安全舉例說,在一些發達國家,百萬噸的死亡率0%;我國前些年沒有小煤礦的時候百萬噸死亡3到4人,而現在上升到了11.8人。他說,美國目前產煤占世界的五分之一左右,但隨著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投入的加大,美國煤礦近年來每年的死亡人數只有40人左右。
  在生產建設當中,安全投入成本絲毫不能省卻。通過事先的安全投資,把事故和職業危害消滅在萌發之前,是最經濟、最可行的生產建設之路。社會越是發展,越是要強調安全生產,安全就是效益。這是所有管理者應建立的“安全經濟觀”。
  羅云建議,近期加大安全生產投資力度,進而逐步使安全生產投資達到國民收入的1.5%左右(20世紀末中等發達國家水平),同時改進安全生產資金的管理方式。只有企業自身重視安全生產,加大安全投入,才能形成長久的安全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