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煤炭開采歷史悠久,鼎盛時期從業人員曾高達100萬人。隨著煤炭資源的枯竭和能源結構的變化,煤炭產量逐漸下降,90年代中期,全國煤礦實現了私有化。最近幾年,全國煤炭年產量 3500萬噸左右,其中井工礦約46個,產煤 2000萬噸,露天礦約 1500萬噸。
  1974年,英國政府頒發了針對所有行業的《職業健康與安全法》 , 隨著技術的發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斷完善
。近50年來,先后頒布的礦山健康與安全各項法令已達53件,主要有《職業健康與安全法》、《煤礦健康與安全管理規定》、《重大傷害、疾病及危險事故報告規程》等。這些法律規定對企業的安全管理行為起到了有力的約束和引導作用,保障了礦工參與礦山企業安全管理的權力,對改善煤礦安全狀況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一、礦山安全監察
  1、國家礦山安全監察機構
  英國根據1974年頒發的《職業健康與安全法》,成立了“健康與安全執行委員會(HSE)”和“健康與安全委員會(HSC)”。
  (1)健康與安全委員會(HSC)
  該委員會由3名國家工會聯合會代表、3名企業代表、2名地方政府代表和2名科技界代表共10 人組成。該10人委員會由英國政府負責環境、運輸和各地區事務的部長聯合任命,以實施1974年頒布實施的《職業健康與安全法》。健康與安全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為政府提供安全政策建議和信息,并提供技術咨詢;制定修改安全法律、法規的實施細則;受政府委托,對重大事故進行調查和分析。
  (2)健康與安全執行委員會(HSE)
  執委會是向健康與安全委員會提供職業健康與安全咨詢、協助健康與安全委員會落實與實施職業健康安全法律的機構。該機構三名領導人的任職不因政府更迭而變動,具有一定的穩定性。HSE約有4000名職員,其中包括安全監察員、政策法規咨詢人員、技術工藝人員、科學研究和醫務等方面的專業人才。
  HSE的主要職能是審批安全法律、法規,由議會審批頒布;貫徹、落實并實施健康與安全的法令,強制企業實施;對危險行業審批頒發許可證;對企業重大危險區域進行安全評估;實施事故調查等。
  HSE設礦山、近海石油、鐵路、核能、農業和其它工業企業等6個安全監察工作部。其中礦山安全工作部的工作是依法對礦山實施安全監察。安全監察員由采礦、機械和電氣專家組成,其中采礦專業人員占50%。
  礦山安全監察人員的條件是:有獻身于礦山安全事業的堅定志向,;具有采礦專業高等學歷證書,持有國家頒發的采礦專業一級證書,有豐富的礦山安全生產實踐經驗。其錄用程序是:首先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然后由HSE考核小組進行考試,最后由HSE主席任命并頒發證書,并隨身攜帶,持證監察。礦山安全監察員要定期培訓。
  目前,英國設煤礦安全監察員約20人,根據《職業健康與安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煤礦安全監察員主要有以下職責與權力:
  有權直接進行認為要進行安全監察的礦山企業和工作場所。
  有權對煤礦安全生產總體設計及其重大更改內容進行審批,在生產技術發展的過程中,有權修改有關安全規定。
  煤礦發生事故后,進入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根據初步調查。病況,提出事故調查意見。
  有權對不安全的作業場所提出整改意見,直至停產。
  當安全監察員在執行監察受阻或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可向當地警方說明情況,要求警方協助。
  2、安全監察的方法
  (1)對礦井進行安全監察一般有兩種安排方式,一是按照年度計劃執行;二是根據礦井生產過程中情況隨機檢查,隨機檢查不事先通過被檢查礦井。
  (2)根據礦井規模、機械化裝備水平、地質條件、災害狀況,確定礦井安全狀況和風險程度。礦山監察部每年根據礦井的安全狀況和風險程度,制定年度監察計劃,并報HSE。對不同風險程度的礦井,檢查驗收的比例分別是:高風險礦井50%;中等風險礦井30%;低等風險礦井15%;其它風險礦井5%。
  (3)安全監察員對礦井進行監察的程序:到礦后首先與礦方經理交談,聽取匯報,了解礦最近的有關情況;然后下井進行實地察看,其檢查的內容、路線均由安監員根據自己所掌握的情況而獨立決定,充分行使監察權。監察時礦井主要負責人及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必須陪同全程。升井后與礦經理交換意見,指出檢查出的問題,也可根據現場情況發出相關指令。
  (4)每次檢查工作后,安監員必須寫出書面監察報告。在英國一般使用電子傳真匯報工作,若發現重大隱患,要用電話及時匯報。在向上級匯報的同時,安監員的書面監察報告所涉及的內容,要對煤礦經理進行詳細通報。
  監察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礦井概況、礦井安全生產狀況、檢查的有關情況(接檢查內容詳細說明)、總體評價、安全工作建議。
  (5)對檢查出問題的處理
  對一般性問題,安監員指出后,由礦經理負責安排整改。
  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危及人身安全的作業場所,安監員可令其停止作業,限期進行整改。如果礦方不按要求進行整改,安監員可提出公訴,由法院判罰2萬英鎊以下處罰。
  3、煤礦企業的安全檢查與管理
  《職業健康與安全法》規定,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要由礦主負責,根據礦井安全狀況必須設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檢查與管理人員,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和檢查。煤礦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要報HSE批準,并由煤礦安全監察員進行監督。在《職業健康與安全法》等法規中還規定,煤礦企業必須建立職工代表參與安全管理的制度,職工代表對井下工作場所要認真檢查安全狀況,做好書面記錄(定期歸檔以作事故分析時參考)將問題及時向經理反映并督促解決。職工代表要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全過程工作。
  安全檢查部門的人員配置情況是:
  采煤工作面與掘進工作面,每面每班設一名中級安全檢查員和一名安全檢查員。
  全礦井分采煤、掘進、機械、電氣等專業,各設1名高級安全檢查員負責本專業的安全檢查與管理工作。
  英國煤礦近年來事故減少,但為了提高安全意識和事故搶救能力,煤礦每年要進行一次礦井災害預防演練,模擬事故發生時的搶救工作如何展開,以檢驗在發生事故時的各項應急措施是否落實。煤礦在進行此項工作時,要請HSE的安全監察員現場觀察,提出改進意見。
  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英國煤礦事故分為三種類型:非上報事故;停產三天以上的事故;重大傷害事故。
  不同類型事故按以下方式處理:
  1、非上報事故的處理
  非上報事故一般是指作業人員未受到傷害,事故對礦井生產的影響少于三天。
  此類事故要填寫事故記錄表和事故調查表,礦方檢查人員與事故當事人進行面談,詳細了解事故發生時的情況,并對事故在本礦進行通報。
  2、影響生產三天以上的事故
  此類事故不但要填寫事故記錄表和事故調查表,上報給HSE,同時對事故當事人、見證人要進行深入調查,并建立專門檔案,記載事故情況,事故的詳細情況要通報企業全體職工。
  3、重大傷害事故(嚴重事故)
  此類事故一般涉及人身傷害,因此在處理上要嚴格按照法令和規定進行處理。一般程序是:
  (1)盡快用電話通知HSE下派的安全監察員。
  (2)立即填寫事故記錄表和調查表,交給安全監察員,安全監察員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查,與此同時,組織職工代表、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到現場查看。并隨后繪出事故觀場圖,為事故調查提供準確的現場資料情況。
  (3)成立事故調查組。
  發生重大事故后,尤其是人身傷害事故,允許新聞媒體報道。要立即成立事故調查組,并由三方面的主要人員組成:礦山安全監察員、.工會代表(職工代表)、礦行政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事故調查組的牽頭部門是礦山安全監察部門。
  (4)事故調查的程序:
  事故搶救工作結束后,首先由安全監察人員、采礦工程師、電氣工程師到事故現場進行初始調查。其主要工作是記載事故現場情況,根據事故情況評估調查工作量,確定正式調查的組成人員。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由HSE主席簽發。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三個方面,一是事故的原因,二是防止事故應采取的措施,三是劃分事故責任,但不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HSE若認為事故責任者應受到懲罰,則以原告身份向有關法院提出公訴,由法院作出經濟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如威爾士有一煤礦發生了一起瓦斯燃燒事故,當時燒傷了兩人,HSE根據事故調查報告認為礦主、礦經理、礦安全檢查員和現場一名工人均有責任,向當地法院提出公訴,法院調查后判定:對礦主罰款30000英鎊;礦經理罰款5000英鎊,吊銷經理證件,并在其它行業不能再任經理。礦安全員罰款2500英鎊。工人因其受傷,判定免予處罰。
  在英國只有煤礦的事故調查費用由政府支出,其它工業的事故調查費用由發生事故的企業支付。
  三、英國煤礦安全監察體系的作用和影響
  英國政府現已解決了煤礦安全生產問題。通過健康與安全執行委員會(HSE),代表國家對煤礦依法實施安全監察;通過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運用及各種層次的安全培訓,煤礦安全狀況不斷好轉,出現了兩次歷史性飛躍,從1999年起,已很少再發生死亡事故。見下表:
  年份 煤炭產量 從業人員 死亡人員
  1910 29200萬噸 100萬 1775
  1950 21900萬噸 50萬 476
  1995 5050萬噸 20萬 6
  1999 3500萬噸 1萬 0
  英國煤礦安全生產的發展歷程,對世界許多國家的煤炭行業健康發展均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印度、南非等英聯邦國家及許多歐盟成員國,在改善煤礦安全狀況過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借鑒了英國的經驗,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我國建立垂直管理的煤礦安全監察體制已有兩年時間,比較而言,我們的安全立法應在完整性、可操作性、穩定性上加強研究;我們的監察執法,應突出嚴肅性、準確性和公正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