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28日表示,今年上半年各省將陸續推出居民階梯電價。方案提出:80%的居民家庭,電價保持穩定。高于地區平均水平一定幅度的二、三檔電力消費要多繳費,第二檔每度電提價5分錢左右;第三檔每度電調高2毛錢左右。
根據彭森的介紹,推出居民階梯電價的總體思路是:第一檔電價不提高,其覆蓋居民家庭的比例由中央統一確定;因為各省市的家庭用電量水平有差距,地方可以確定各檔次的用電標準,具體方案經過聽證后出臺實施。也就是說,在推出居民階梯電價的問題上,各省市擁有較大自主權。基于此,需要給出的善意警醒是,各地相關部門一定要把好關,在確定“免漲用電量”的問題上,破除利益部門的干擾,以免階梯電價搞成“階梯漲價”。
比如,第一檔、第二檔、第三檔用電量的制定,是在區域內按照居民整體用電量取平均值劃分,還是區分城鄉差別后,再分別制定各檔用電量?很顯然,這種差別,對鄉村民眾的影響是巨大的:如果是區域范圍內不分城鄉整體劃分,鄉村民眾會比較“占便宜”,因為他們用電量比城市居民偏少。如果是分城鄉再各自劃分用電量,那么,對城市居民就會有利一點。再比如,受季節影響,每月用電量肯定不同,那么,定額用電量是按月核算還是按年核算?
當然,我們可以說,這都是技術問題。但因為推出居民階梯電價,直接影響到最廣泛的民生,技術問題,也就是毋庸置疑的民生問題。所以,推出居民階梯電價,一定要及早明確各檔用電量劃分的細節。
如果方案的制定過程和聽證程序不夠透明,各檔用電量的劃分,就很可能被電力等利益部門過度影響。對這些部門來說,“免漲用電量”當然是定得越低越好,但對老百姓來說,當然是越高越好。這里面的利益博弈,必須用數據來說話,必須經過嚴格透明的聽證。
前幾天出臺的《關于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今年要深化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擇機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資源性產品改革“大動刀”,民眾自然樂觀期待。
但資源性產品定價機制的確立,一定要先確保公益性,其次才能以市場為導向。因為到目前為止,和強勢的壟斷企業能夠介入規則制定相比,民眾的意見表達還很難。如果政府部門掌控的定價機制、聽證方案都難以擺脫被壟斷行業過度影響的困境,那么,人們普遍擔心的“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有可能成為變相漲價”,就很可能成為令人失望的現實。
來源: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