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進一步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規定自4月1日起執行全國統一垃圾發電標桿電價每千瓦時0.65元,比2010年每千瓦時0.75元的上網電價相比有所下降,并明確高出火電價格部分由省級電網負擔每千瓦時0.1元。
在10日發布的《關于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中,發改委表示,以生活垃圾為原料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每噸生活垃圾折算上網電量暫定為280千瓦時,并執行全國統一垃圾發電標桿電價每千瓦時0.65元(含稅);其余上網電量執行當地同類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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