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廣西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聽證會在南寧舉行。
據統計,截至5月7日,在已公布聽證會方案的26個省份中,16個省份將在5月12日前完成聽證,僅5月11日當天就有9個省份舉行聽證會,河北將在5月10日舉行聽證會。根據國家發改委工作安排,從今年6月1日起,各省份將陸續推出居民階梯電價。
民生無小事。在此番階梯電價“聽證”潮中,百姓對于聽證方案的關注焦點何在?
焦點一聽證是否變成“能上不能下”的單向扶梯
梳理各省的階梯電價聽證方案,記者發現,在26個省份的聽證方案中,電價或保持不變、或不同幅度上漲。有網友就此質疑“階梯電價”變成了“階梯漲價”。
誠然,在全國推行居民用電階梯電價,從計劃性定價轉向市場化定價、用價格杠桿抑制資源浪費是大勢所趨,但必須防止這一政策最后演變成電力部門創收的手段。
浙江網友“英洪波”認為,階梯電價應該體現“獎罰”原則,即對過度用電就要大幅度提高差價,體現“罰”的原則;而對用電少的當然要給予一定的優惠,體現的就是“獎”。
人民日報日前也撰文表達了相同觀點。文章提出,既然鼓勵節約用電,是否可以再增設一個優惠檔,對用電特別節約的居民實施電價下調,讓他們享受更多優惠,突破現行方案的“加價”定式。
而長遠來看,階梯電價能否打破“漲價”桎梏,還在于決策部門的應變能力,根據客觀變化及時調整、優化實施細則,提高基準電量或考慮降低電價,如此方能實現電價改革的初衷。
陜西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吳剛建議,各省階梯電價方案的實施一定要經過市場實驗期,以便隨時發現問題,作出相應的調整。然而,記者在翻看各省份的電價聽證方案時發現,相當一部分方案會在最后注明“保持三年不變”。
在各種建議和疑慮出現的同時,也有一些人士看好這一改革趨勢。陜西省社科院區域發展咨詢中心主任張寶通說,目前的階梯電價只是過渡性方案,居民電價日后還會調整。
焦點二如何確保80%居民用電不漲價
2011年11月30日,國家發改委發出公告稱,居民生活用電將試行階梯電價制度。階梯電價將按戶均月用電量高低分三檔,第一檔覆蓋前80%的居民用電,電價原則上維持較低價格水平,一定時期內保持基本穩定;超出第一檔并覆蓋前95%用戶的電量為第二檔,每度電提價5分錢左右;第三檔則為超出第二檔的電量,每度電調高0.3元左右。
顯然,國家規定實施階梯電價的一個硬指標是不漲價的第一檔電量須覆蓋80%的居民用電。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在制定第一檔標準時應充分考慮和完善諸如季節、城鄉、家庭人口數量等細節問題。
事實上,林伯強提到的這些“細節”,亦成為民眾近來討論的熱點。在新浪發起的一項投票中,近40%的網友傾向于以年度作為周期的方案。網友“找不到的Aleutian”留言稱,以年為周期,冬季與夏季的用電可以平攤開來,市民的用電成本增加幅度會減小。
記者看到,在已公布的方案中,最細致的當屬上海,分別以月度、年度和季節性月度為周期劃分出三套方案。此外,北京、湖南、廣東、貴州、浙江等地的方案也不同程度考慮到了居民用電的季節差異。
而京、滬等地以外的民眾,最關心的還有城鄉差異。廣東省政府參事王則楚就在文章中發問:以全省一戶一表居民用戶的2011年用電數據為基礎數據,這樣確定的階梯檔位,必然使深圳、廣州以及珠三角的用電戶,感到自己被“平均了”,他們看到的現實可能是,身邊超過大半的用電戶都被加了價,而不是“80%居民用電不加價”。全國考慮到地區差異,讓各地自己確定檔位,廣東為什么不能分區片確定檔位呢?
此外,還有不少網友認為,階梯電價按照“一戶一表”來計算的話,人口多的大家庭會很吃虧,希望能夠按照人頭計算用電量,超出的部分再加價。
焦點三首檔電量到底門檻該設多高
“翻出以往電費繳費賬單,對照階梯電價204度基數,不論春夏秋冬,我家兩口人竟然月月超啊!”江蘇的階梯電價聽證方案公布后,網友“林海雪源”發現,自己家只有兩口人,竟然每月都超過第一檔電量。
在貼出的用電記錄中,“林海雪源”即使是繳費最少的一筆兩個月電量447度,平均每月也有223.5度,超出204度近20度。該網友特地曬出了自家的電器情況:除廁所外,全部使用節能燈和日光燈;夏天睡覺時空調設定為29℃,吃飯時設定為26℃;洗衣機夏天兩天洗一次,冬天三天洗一次……“林海雪源”說,她已經非常注意節約用電了,還能再省一省的只剩下將電熱水器換為燃氣熱水器了。
這則帖子一發出,迅速被點擊了1.8萬多次,回復298個,大部分是抱怨204度的首檔電量要想不超,實在是強人所難。
政府制定的電量標準理論上講應當科學合理,卻為何與民眾的實際生活感受相去甚遠?搜狐網友“喬新生”認為,成本不透明的價格調整方案必然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據記者了解,截至目前,廣東是唯一提前公布成本監審報告的省份。一些省份在聽證公告中表示,將在聽證會上公布成本監審報告。但這樣一來,聽證代表將沒有時間對報告進行調查與質詢,此種“公開”無非只是走了個過場。“透明的成本是贏得消費者理解的關鍵!绷植畯姳硎,發展中國家資源類公共產品價格改革要形成透明的定價機制、透明的企業成本和公平有效的補貼政策。各個地方在調整電力價格的時候,應當促使當地電力企業提供必要的成本資料,并在此基礎上建立集體談判制度,通過談判解決價格調整中信息不透明的問題,通過談判有效地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梁仰椿的觀點則更加直接:“政府要特別對電網加強財務成本核算,建立健全資產核算和成本支出的信息披露制度,從而提高電網的效率和市場公平性。作為國有企業,電網公司應當將收益的相當一部分用于電網建設以及既有電網的升級改造,體現應有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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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電價”大事記
“階梯電價”全名為“階梯式累進電價”,是指把戶均用電量設置為若干個階梯,隨著戶均消費電量的增長,每度電價逐級遞增。
2009年8月初,國家發改委在公布的《近期能源資源產品價格改革進展》中詳細闡述了備受關注的水價、電價以及成品油定價改革進展。此舉被外界解讀為中國價格主管部門醞釀的價格新政,同時也從側面證實價格改革將不斷加速。
2010年10月,國家發改委研究提出了《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初步將電價分3檔,基礎電量為110度或140度,超出最高檔將提價2角。表示隨著居民用電量不斷增加,以后或將提高第一檔電量。
2011年11月30日,國家發改委宣布,從2011年12月1日起,中國銷售電價每度平均提高約3分錢,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暫不調整。各界關注的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指導意見也正式出臺,具體方案由各地政府召開價格聽證會后確定。
2012年2月28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表示,居民階梯電價在2012年內全面推行。各地正制訂階梯電價實施方案,在經過聽證程序后試點實行,條件成熟后全面推廣。
2012年3月28日,國家發改委召開了2012年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提出2012年上半年各省推出居民階梯電價。并明確了總體思路:第一檔電價不提高,覆蓋居民家庭的比例由中央統一確定。因為各省市的家庭用電量水平有差距,地方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原則確定各檔次的用電標準,具體方案經過聽證后出臺實施。
2012年5月7日,媒體報道,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6月1日起將全面試行居民階梯式電價。
來源:河北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