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千家萬戶的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經過長時間的醞釀,終于塵埃落定。與此同時,階梯電價試行過程中的家庭人口差異和中西部首檔電量差異等,仍是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對此,自治區物價部門給予了回應。
一、階梯電價可否按家庭人口數確定電量基數?
答:居民階梯電價實施范圍為廣西電網供電區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電網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電表為單位。
但是各戶的家庭人口存在差異,廣西居民階梯電價實施方對此已有考慮,規定如果一個房產證對應住宅內有多“戶”家庭合住,且其能夠提供多個同一地址、不同戶主的戶口本,那么這些“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可向當地供電部門提出申請,按分檔原則調整居民階梯電價每檔用電基數,調整后的每檔用電基數等于分檔基數乘以同一地址的戶口本數量。
比如,老張有3個兒子,同住城鄉結合部一棟自建小樓,老大、老二結婚生子后分別住二樓和三樓,老張和老伴與尚未結婚的小兒子住一樓。雖然整棟樓只有一個房產證,為“一戶一表”,但事實上已是3“戶”人家,如果老張和他家老大、老二能分別提供各自的戶口本,那么,這棟小樓“一戶一表”的用電量就將在原來的基數上乘以3,以高峰用電月份首檔為例,190度乘以3,即570度,其他檔以此類推。供電部門將自居民申請次月起給予調整每檔用電基數。
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合住戶,無論其持有多少個戶口本,均按一戶認定。
二、廣西居民階梯電價試行方案為何不采取以年為計費周期?
答:按季計收電費更加符合廣西的實際情況。以年為計費周期,一是將影響用電高峰季節移峰填谷和節能減排效果;二是按年用電量為基數進行分檔會出現上半年居民用電量使用完低電價基數電量,下半年使用的電量電費支出突增,越接近年底,電價水平越高,容易引發用戶糾紛;三是由于時間跨度大,對于流動性大的居民用戶缺乏約束;四是按年用電量為基數進行分檔,不利于平抑用電負荷高峰,不利于廣西水電資源的充分利用。
三、未進行“一戶一表”改造的合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何執行居民階梯電價?
答:廣西合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主要包括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社會福利場所生活用電、宗教場所生活用電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按平均提價水平2.08分/度調整。
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后,自治區政府將督促電網企業加快對居民合表用電戶“一戶一表”的改造。階梯電價政策出臺后,電網企業不得再向居民收取電表改造費。同時廣西還將加強對電網企業的成本監審,選擇部分地區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逐步建立成本監管和約束機制。
四、應如何看待東西部地區第一檔電量差異較大的問題?
答:這一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識:
首先,東部地區城市化比西部地區高,西部與東部地區發展不平衡,東部地區的居民家庭戶均用電量較多,西部地區較少。按照80%覆蓋率,上海居民家庭戶均月用電量為260度;而廣西100度就可覆蓋80%的居民。
其次,廣西第一檔電量從表面上看低于東部地區,但廣西居民電價也同樣低于東部地區,因而與東部地區相比負擔差別不大甚至會低于東部地區。
此外,廣西目前的電價水平與廣西的一次能源相匹配(廣西缺煤、缺油、缺氣)。因此,依據當前各地經濟發展和居民用電實際情況,地區之間存在一定差距是合理的,西部地區隨著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今后電量標準還可以適當提高,實行動態調整,并非一成不變。
來源:《廣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