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監會正式發布《2012年上半年全國跨省區電能交易與發電權交易監管報告》,報告顯示,上半年跨省區交易電量同比增長7.53%,全國共有18個省份開展了發電權交易,相當于節約標煤263萬噸。電監會同時建議完善跨省區輸電價格形成機制。
電監會今年首次針對跨省區電能交易與發電權交易發布專項監管報告,《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共完成跨省區電能交易電量3152.4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7.53%,其中跨區交易電量完成1392.2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18%,跨省交易電量完成1760.1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14%。跨境(國)交易合計完成80.06億千瓦時。跨區電能交易總體上符合一次資源能源流向,基本形成了東北及內蒙古煤電、風電送華北,華中水電送南方、華東,西北煤電送華中、華北,華中水電和西北、華北火電互濟的交易格局。
上半年,全國共有18個省份開展了發電權交易,完成交易電量357億千瓦時,與去年基本持平,相當于節約標煤263萬噸,減排二氧化碳684萬噸,減排二氧化硫6.8萬噸。其中,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重慶、遼寧、吉林、陜西等9個省份交易電量為正增長。江蘇完成最多,達到119.6億千瓦時,其次為浙江、福建,分別完成45.35億千瓦時、27.07億千瓦時。
但跨省區電能交易與發電權交易在呈現突出重點和亮點的同時,還存在五方面問題,《報告》指出跨省區電能交易計劃形成方式不利于資源優化配置;相關電能交易價格政策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電力資源合理流動;部分地區因外送通道等因素制約了清潔能源的消納;部分省份發電權交易開展不夠,大小機組利用小時數倒掛問題依然存在;交易組織和實施存在著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充分等問題。
針對出現的問題,《報告》要求,電網公司要進一步提高跨省區電能交易計劃制定的合理性、公平性和科學性;東北、華北、西北等地區應進一步保障風電等清潔能源的收購;湖南、寧夏、黑龍江、山西等地區應進一步推進發電權交易;相關電力企業要認真履行電力交易信息報送與披露義務。電監會還建議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電力監管機構,抓緊制定各省市區輸配電價格政策,完善跨省區輸電價格形成機制。
來源:中國經濟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