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鐵路運價與煤炭價格上漲之間的關系,發改委和中鐵總意見出現分歧。
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11月9日對財新記者表示:電煤運價不再調整,不再增加電力企業負擔。北京鐵路局貨運處人士王林(化名)11月18日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回應稱,不能為保煤價讓鐵路降運價,運價不是推動煤炭價格上漲的原因。
“發改委肯定不愿意讓鐵路貨運漲價,但鐵路運輸資源是有限的,運力也面臨供需問題,如果運價太低,運能肯定不夠。即使鐵路運煤不要錢,煤炭價格該漲還會繼續上漲。”王林表示。
事實上,由于煤炭運量驟增,今年10月份開始,部分鐵路局已經兩次上調運價。
今年9月以來,公路治超導致公路煤炭運輸價格有所提升,公路煤炭貨源有回歸鐵路跡象。煤炭企業開始爭相到鐵路各個貨運中心爭奪車皮,鐵路部門“一車難求”的局面再次出現。
10月10日起,太原、烏魯木齊、西安開始調增煤炭運價,電報通令全局將基準運價(即基價2)恢復至國家規定的基準運價率。此前鐵路運價執行的是下浮10%的標準。
張滿英11月9日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表示,鐵路在10月對煤炭運價進行調整,只是取消了原來的優惠,執行的是正常浮動運價,經過此次價格浮動后,運價不會再進行調整。
同日,國家發改委召開保障煤炭運力專題會議,中國鐵路總公司(下稱中鐵總)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在這一會議上,國家發改委要求中鐵總全力保障煤炭運輸,尤其在短期內將秦皇島港的庫存煤炭增加至800萬噸,從而抑制煤價。
上述會議后的第二天,即11月10日,太原鐵路局、蘭州鐵路局發布通知,自當日18時起,自該局發至全路各局的整車煤炭運費基準運價(即基價2)上浮10%。至此,中鐵總將煤炭運價調整至煤炭運價“天花板”。
截至記者截稿,鐵路煤炭運費維持在發改委規定的最高限價已長達半個月,財新記者咨詢太原鐵路局多家貨運站均被告知,目前沒有收到任何新的價格調整通知。
“現在中鐵總已經是公司了,運價應該跟市場聯動,不能跟煤價聯動。如果國家要求鐵路貨運降價,那應該給予鐵路部門相應的補貼。”王林表示。
鐵路貨運大致包括運輸和裝卸兩個環節,收費標準分別對應基價2和基價1。中國鐵路整車貨物每噸運價即:基價2乘以公里數再加上基價1(公式:基價2×公里+基價1=基準運價率)。鐵路貨物統一運價率由國家發改委制定,以15.51分/噸公里為基準價(即基價2),鐵路運輸企業可以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具體運價水平,允許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
對于此次運力緊張的原因,王林解釋,鐵路資源包括鐵路線路和車輛,此次主要問題是沒有足夠車輛可用于煤炭運輸。一方面,此前鐵路貨運形勢不佳,自9月起煤炭運輸需求激增,一時間很難適應;另一方面,煤炭運輸是從A點到B點,鐵路部門需要調配車輛將煤炭運過去之后再回來,這一過程中要對車輛資源、線路資源等進行整體配套,很難一蹴而就。
中鐵總發布數據顯示,今年10月全國鐵路煤炭運量完成1.7億噸,同比增加1059萬噸,增長6.6%;11月第一周,煤炭運量完成近4000萬噸,同比增長高達10.2%。
盡管這段時間鐵路煤炭貨運量大增,但王林表示,長遠來看,大宗貨物運輸仍然呈下降趨勢,鐵路部門現在正積極開展其他貨物運輸業務。
來源:財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