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鄭州煤炭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國安建議采取以下措施促進煤炭工業的可持續發展:
1.實施大集團發展戰略。根據煤炭開采的特點,為保證煤炭工業健康發展,必須通過兼并、重組和聯合的方式,組建大公司和企業集團,最大限度地減少競爭個體,提高產業集中度。隨著我國加入WTO,外國公司將參與中國煤炭行業的競爭,這將對我國煤炭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帶來新的壓力。因此,我國煤炭行業應盡早研究對策,組建大型煤炭集團以提高競爭力。
2.進一步加強煤炭資源管理,完善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我國煤炭資源現行的有償使用制度,是通過征收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實現的。但是,這兩種形式都以煤炭產量或銷售收入為征收基礎,不能真實反映資源本身的價值,從而不利于提高資源 回收率。應盡快完善我國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另外,要考慮大中型煤礦企業的規劃、布局等問題。
3.積極吸引國內外資金,建設大型、高效的現代化煤礦,解決煤炭生產接續問題。我國的煤炭產量主要由3部分組成,即國有重點煤礦、國有地方煤礦和鄉鎮煤礦。 在近期內,可考慮吸引國內外資金,建設一批大型現代化礦井。
4.大力推進潔凈煤技術。潔凈煤技術是實現煤炭資源高效利用和減少環境污染的關鍵技術。為了實現能源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應制定具體對策,促進潔凈煤技術的產業化。發展潔凈煤技術對于平衡能源結構、調整煤炭工業產業結構、提高煤炭利 用效率和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5.進一步改革煤炭工業管理體制,促進煤炭工業持續健康地發展。近年來,我國能源企業遇到了一些新問題,煤炭產量大起大落,煤炭企業技術改造和安全技術措施嚴重滯后,能源科技發展緩慢,石油大量進口對國家能源安全構成危脅。
為了國家能源安全,實現能源工業的可持續發展,國家可考慮成立能源工業管理部門,統一規劃、指導和協調我國能源工業的發展。煤炭可作為該管理部門的工作重點之一。根據政企分開原則,該部門可重點負責煤炭工業規劃、企業改革、法規政策和科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