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河北省檢察院獲悉,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的河北省邯鄲“6·3”礦難瞞報瀆職案,在河北省檢察院的統一指揮下,礦難背后的16名瀆職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立案查處,目前分別被移送起訴。
  今年6月3日8時許,原本被停產整頓尚未取得生產許可的邯鄲縣鴻達煤礦擅自采煤時發生特大瓦斯燃燒事故,造成14人死亡,2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07萬元。事故發生后,有關責任單位僅上報
死亡1人、傷23人,隱瞞事故真相。后經新聞媒體曝光,這起嚴重的事故瞞報案在社會上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邯鄲“6·3”礦難瞞報案件發生后,最高人民檢察院、河北省檢察院將此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在河北省檢察院直接指揮、直接參與下,邯鄲市檢察院指定峰峰礦區、涉縣、叢臺區和邯鄲縣等檢察院對瞞報事故背后的瀆職犯罪立案偵查。
  具體立案查辦的情況是:叢臺區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在鴻達煤礦停產整頓期間監控不力、對該礦重大安全隱患督促整改不力、對存有的重大安全隱患未能及時發現的邯鄲縣安監局局長兼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主任于某等3人立案偵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在鴻達煤礦“6·3”特大瓦斯燃燒事故搶險過程中輕信礦主“井下已無人”的承諾,未按規定做到“有巷必進”,導致礦主隱瞞事故,造成嚴重人身傷亡的邯鄲市安監局礦山救護隊隊長陳某等2人立案偵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在事故調查中不認真履行調查職責、未能及時查出該礦存在重大隱患的邯鄲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事故調查和技術裝備科副科長董某等3人立案偵查。
  涉縣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鴻達煤礦長期大面積越界開采行為失察、對該礦的儲量和勘測定界工作督促檢查和落實不到位的邯鄲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姚某等2人立案偵查。
  邯鄲縣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違反河北省殯葬管理辦法的規定、未經公安機關允許擅自將鴻達煤礦5具礦工遺體火化,導致“6·3”事故在一定時間內得以隱瞞、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永年縣火化廠副廠長鄭某等4人立案偵查。
  峰峰礦區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鴻達煤礦長期非法越界開采失察、對該礦隱瞞事故并轉移尸體失察的邯鄲縣康莊鄉副鄉長程某等2人立案偵查。
  截至目前,河北檢察機關對邯鄲“6·3”礦難事故瞞報案背后的瀆職犯罪已全部偵查終結,并分別移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