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力發電污染問題日益受到重視資料圖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陳德銘昨天通過國家發改委網站透露,今后在大電網覆蓋范圍內,將不得新建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純凝汽式燃煤機組。這是我國首次對30萬千瓦火電機組說“不”。
30萬千瓦成新底線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純凝汽式燃煤機組是指單純用于發電的燃煤機組。它與熱電聯產的發電機組相區別,即如果一個發電項目不帶供熱功能,則按這項新政策,它須是30萬千瓦以上的發電機。
發電機功率越大,效率越高,能耗越小。2000年左右,我國提出不再發展12.5萬千瓦的發電機組。這次又提出淘汰30萬千瓦以下純凝汽式燃煤機組,從某種意義上說,說明了我國電力行業的巨大進步。據介紹,我們從上世紀80年代發展30萬千瓦火電機組,在90年代左右,這一個機型成為主力機型,隨著技術進步,目前我國主力發電機型升格為60萬千瓦。去年開始,單機100萬千瓦的火電機組也漸漸投入運營。
抬高電力項目上馬門檻,是電力工業“上大壓小”的又一個措施。去年,我國發電裝機總容量超6億千瓦,全國拉閘限電大幅減少。在電力相對富余情況下,國家啟動“上大壓小”,以進一步促進節能工作。
電力降能耗任務重大
電力工業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大戶”。隨著電力工業規模不斷擴大,其自身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問題日益突出。2006年,發電用原煤超過12億噸,是煤炭消費總量的一半,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全國排放總量的54%。我國火力發電能耗高、污染重的主要原因是結構“小型化”。從污染物排放看,2005年,小火電機組排放的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量分別占到電力行業總排放量的35%和52%。
為此,今年1月下旬,國家發改委曾出臺《關于加快關停小火電機組的若干意見》,提出關停單機容量5萬千瓦以下的常規火電機組;關停運行滿20年、單機10萬千瓦級以下的常規火電機組;關停服役期滿、單機20萬千瓦以下的各類機組。
繼續完善發電準入制度
陳德銘表示,要進一步完善發電領域的準入制度,把好市場準入關。要優先安排建設單機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或超超臨界機組、單機2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或熱電冷多聯產機組、背壓型熱電聯產機組、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IGCC)機組等節能環保型機組。
陳德銘表示,為了鼓勵小火電機組關停,各地可以確定一個“關停補償期”,繼續適度安排發電量計劃,關停機組可將發電量計劃有償轉讓給大機組代發。為鼓勵小火電機組及早關停,關得早的,獲得的電量補償可以多一些,享受的期限也可以長一些。允許按期關停機組將擁有的污染物排放指標、取水許可指標有償轉讓給其他企業。
另外,新建燃煤機組必須同步建設高效脫硫除塵設施,現有單機13.5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脫硫設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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