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參加了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社會福利與勞動保障界別分組討論,并現場介紹了我國安全生產現狀、農民工生產安全以及安全事故賠償等情況。
3500萬農民工處高危行業 “目前全國2億農民工轉移勞動崗位,其中3500萬進入了煤礦、建筑業等高危行業。”李毅中表示,盡管農民工在高危行業作出很多貢獻,但他們的生產安全狀況堪憂。
他認為,農民工安全生產主要存在幾大問題。首先是很多小煤礦沒有合同,只有一張生死文書,這主要是由于小煤礦沒有通過勞動市場招工,“這是政府責任的缺失,保姆還要進入勞動市場,為什么礦工不進入勞動市場?”其次,農民工缺乏培訓。李毅中表示,目前安監總局正在和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研究,計劃兩部門共同監管,將煤礦農民工全部納入可掌控的勞動力市場,并對其進行培訓。
兩部門合力求解工傷險 對于全國政協委員們關心的安全事故賠償問題,李毅中表示,目前安全事故賠償最突出的問題是很多高危企業沒有給農民工上勞動保險,也沒有工傷保險。根據國家的計劃,到明年全國高危行業必須要全部覆蓋勞動保險和工傷保險。此外對于建筑業、煤礦采掘業等高危行業,國家安監總局已和保監會協調,考慮通過政府引導的方式,強制執行商業保險、雇主責任險。
“工礦商貿10萬就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中,工業是8.5人,可是煤礦業是80多人,這種高危行業應該強制性為職工上商業險。”李毅中說。
賠償辦法將寫入法規 對于賠償額度,李毅中坦言,“過去人死后賠償額度很低,幾千元到一兩萬元不等,無異于草菅人命。”但據他了解的情況,目前各地已經約定俗成,工傷造成死亡的賠償額度不低于20萬。“這個賠償額度基本能夠得到各方面的認同。”他表示,國家安監總局起草的《國務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條例》已經于春節前上報國務院,其細則之一《安全事故賠償辦法》就包含其中。這意味著我國將用法規的形式將安全事故賠償方法規定下來。
對于具體賠償方法,李毅中說,他認為國外的“余生壽命法”比較合理,“我每次拿到死亡礦工名單,首先看他們的年齡,死亡者大部分都是20到30歲,正是家庭頂梁柱,一個家庭攤上一個,這個家庭就毀滅了。所以嚴格講,即使賠償20萬元也是不夠的。余生壽命法,就是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結合死者死亡年齡與正常退休年齡,最后計算需要賠償多少錢。無論如何,安全事故賠償一定要體現以人為本。”
15年走出事故易發期 李毅中同時也指出,我國目前還處于安全事故易發期。他說,美國用了26年才走出了安全事故易發期,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也是用了幾十年才走過來,現在我國規劃用至少15年時間走過這一段易發期。
據悉,目前我國安全生產的理論體系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國家安監總局去年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決策,國家整體安全生產狀況有所好轉,去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數112822人,較前年降低了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