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從6月1日開始分別對焦炭、煤焦油征收15%和10%出口關稅,由于此前以上兩種產品出口關稅均為5%,因此此舉引起國內外業界關注。在國家陸續出臺限制焦炭出口措施后,未來我國焦炭產品出口走勢如何已成為大家關心的話題。
從國內角度分析,一是2006年我國焦炭出口占總產量和表觀消費量均為5%,2000年則分別為12%和14%。近5年來焦炭出口占產量和消費權重日趨下降,出口不會影響國內消費。二是2000年至今隨著美元持續貶值、取消退稅、加征關稅等實際經營成本的變化、出口價格完全與國內價格持平。如2007年3 月出口價格152.63美元/噸(含5%出口關稅和裝貨港口費用),同期我國
鋼鐵業采購焦炭平均到廠含稅價為1095元/噸;同時兩者上漲幅度幾乎相同。三是在我國外匯儲備近2.4萬億美元時,國家基本要放棄焦炭等資源性產品出口以確保資源安全。為控制焦炭出口,國家有可能在出口配額、出口關稅、企業資質等方面持續出臺相關政策,尤其是出口配額制約了焦炭出口。
另外,國家之所以三番五次對焦炭出口政策進行調整,是因為焦炭行業已被國家列入重點節能減排行業。6月3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加快淘汰落后焦炭產能
、“十一五”期間淘汰8000萬噸4.3米以下炭化室焦爐產能,2007年淘汰1000萬噸。同時為控制焦炭、煤焦油等高能耗高污染產品出口,國家持續運用調整出口退稅、加征出口關稅、削減出口配額、將產品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等辦法。
從國際角度分析,一是我國焦炭出口多年來“一只獨大”占據全球貿易量半壁江山。2006年全球焦炭貿易量2952萬噸,我國占49%、波蘭20%、日本 7%、俄羅斯6%、美國5%。我國焦炭出口總量上沒有競爭對手,這種局面至少將延續到2010年,因為屆時我國焦炭產業
結構調整基本到位。二是國際市場焦炭需求增長。以焦炭消費密切相關的高爐生鐵產量為例,今年1~4月歐盟27國產高爐生鐵3910萬噸、同比增長44%,美國1143萬噸、同比下降 12%,日本2799萬噸、同比增長3.4%,印度977萬噸、同比增長3.6%,巴西1097萬噸、同比增長11.6%。除美國以外其他國家均保持增長勢頭,導致焦炭需求增長。三是歐盟、美國和印度對我國焦炭幾次提出反傾銷訴訟,影響了正常貿易,未來這種訴訟難以避免。因為我國市場經濟屬性沒有被所有國家認可,所以訴訟舉證焦炭生產成本時經常將日本或美國作為參考國,自然導致反傾銷。為減少反傾銷訴訟或保證勝訴,我國將持續調整關稅或
資源稅。
綜上所述,焦炭出口形勢完全取決于國家政策、國內外需求、焦炭出口企業逐利這三方博弈的結果。
從歷史經驗看,國家政策起決定性作用,當然其他兩方面也不能忽視,如2004年歐盟向我國政府提出增加進口中國焦炭要求,導致我國政府當年增發出口配額等。從目前實際看以上三方勢力博弈出牌大勢:一是國家政策面限制焦炭出口,但在加入WTO以后,我國很難禁止一般商品出口。二是國內需求基本滿足,但國際市場存在合理需求,尤其美國、日本和歐盟是我國重要的貿易伙伴,我國不能完全停止對他們的焦炭出口。三是焦炭出口企業逐利是天經地義的,如果國內外價差過小甚至倒掛,導致焦炭出口微利或無利,企業將寧愿減量出口或放棄部分國家放發的配額。如2005~2006年我國出口煤炭一樣,國家每年均發放8000萬噸出口煤炭配額,而2005年只出口煤炭7172萬噸、 2006年僅6332萬噸,是否足額度出口關鍵在于利潤。
總之,我國焦炭出口從政策面上雖然限制出口但不能禁止其出口,而國外有需求,最后焦炭出口增減要視企業對出口利潤水平的認定。任何政策要依賴微觀主體去兌現?梢哉f,微觀的主體焦炭出口企業做為一個整體與宏觀主體博弈的最終結果將決定焦炭出口是擴張還是萎縮,其間并無中間道路可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