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西省太原市煤炭安全生產沒有發生一起特別重大事故,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1.74到1.02的范圍,保持了相對平穩狀態,事故發生率總體呈下降態勢。這一成果取得來之不易。 靠的是科學治安,不斷探索煤炭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在規律;靠的是鐵腕治安,以嚴格的管理堵塞各種漏洞,消解各種隱患。那么,如何才能進一步推動煤礦安全生產,使煤炭經濟形成素質提升、發展有序、安全可控的良好局面呢? 正視現實——準確把握安全生產發展形勢 太原市是一個能源重化工城市,煤炭及其相關產業在全市國民經濟中占有較大比重。能不能實現煤炭產業的有序發展,影響著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全市生產總能力為7218萬噸/年。盡管太原市煤炭安全生產保持了總體穩定且趨于好轉的態勢,但制約煤炭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從煤炭產業素質上講,雖然近年來有所好轉,但生產力水平依然不能適應安全發展的根本要求。安全生產水平是生產力水平的客觀反映。煤炭安全生產水平不高,說明煤炭產業的素質還處于較低的水平。也就是說提高煤炭產業素質是煤炭安全生產的治本之策。一度時期,在“有水快流”的思想支配下,煤炭產業處于無序狀態。礦點多,規模小,布局亂,開采技術十分落后。這種生產力水平,安全生產是不可能得到保障的。近年來,太原市加大了關小上大、資源整合的力度,共淘汰和關閉落后小煤礦168座,占到全市地方煤礦總數的45.6%。地方煤礦由2005年的368座減少到200座。同時,加大投入,實行采煤方法改革,近年來投入資金達5億元,使煤礦設備設施等方面有了新變化。盡管如此,煤炭生產力水平仍處于落后狀態。全市地方煤礦30萬噸以上的僅有35座,占17.5%;而9萬噸以上21萬噸以下的有150座,占75%。從規模上來看,30萬噸以下的小煤礦仍占多數。 從煤炭安全基礎管理上講,雖然有所加強,但煤礦基礎管理的自我完善能力還十分薄弱。許多煤礦事故的發生,都反映在基礎管理的漏洞上。管理的核心是人,人員素質低下是制約基礎管理的關鍵。許多小煤礦都是采用“產量承包,噸煤承包”的方式進行包工生產,人員素質低,流動性大,短期行為嚴重,企業無法形成管理積淀。加上煤礦監管手段落后、監管方法單一等實際情況,煤炭監管還沒有形成集成系統的轉變。采掘計劃管理、圖紙管理、越層越界開采管理、下井人數控制管理、超能力生產管理等,還沒有納入到信息化管理的平臺中。 此外,煤炭行業證照管理水平落后,服務效率低下,已經成為制約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因素。發證權限在省級部門,涉及安監、煤炭、國土、工商等多個部門,并且涉及省、市、縣等三個管理層次。不僅難以做到“誰發證,誰負責”,而且即使單一部門辦事效率再高,但部門聯動辦事效率跟不上也不可能滿足煤礦需求。一個煤礦每年換發證照要花費很大精力,即便如此,一個煤礦一年也至少有兩個月處于證照不全狀態。一方面是煤炭市場需求,另一方面是由于換證難造成大量煤礦處于證照不全被動停產狀態,必然形成安全生產的各種隱患。 實事求是——科學推動安全生產“可控局面” 從總體上講,目前太原市煤炭安全生產處于一個“治理整頓”狀態。在這個特殊階段,煤炭安全生產的特征就是“不穩定”,預計這個階段還將持續兩年左右。因此,對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進行規律性地把握,是抓好當前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 首先,要堅定不移地推進關小上大、資源整合工作,進一步提升煤炭產業的集中度。小煤礦是擾亂煤炭經濟秩序的“禍源”。只要小煤礦存在,安全生產就不會有保障。到2010年之前再壓減100座,使全市煤礦數量控制在100座以內。城區范圍之內原則上不再辦礦,使煤礦布局科學化、合理化。同時,建設50座30 萬噸以上的標準化礦井,使煤炭產業素質有一個質的飛躍。 其次,對煤礦各種隱患實行動態管理,從管理制度上確保安全監管責任到位。建立煤炭安全分析例會制度,定期研究煤炭安全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動態,做到及時把握、及時應對、及時處置。建立隱患排查制度,落實隱患處理責任人,明確整改時間,對各種隱患做到全面掌控。建立巡查、突查、日常檢查制度,組織專家隊伍對國有地方煤礦、高瓦斯礦等重點煤礦進行巡查,及時解決煤礦安全重大問題;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突擊檢查,及時打擊和處理不符合安全生產的僥幸行為;加強日常檢查,形成監管的“常態”。建立煤礦派駐安全員制度,由財政負擔向各煤礦派駐安全員,保持安全員的獨立性,并定期交流,延伸監管的觸角;建立分類監管制度,對關小上大、資源整合、證照換發期間安全生產的各種情況進行分類,按照類別進行規律性監管。同時,按資源儲量、生產狀況、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地面設施等情況進行總體評價,對評價為“不放心”的礦井,進行重點監管,并責令其委托國有重點礦進行托管或引導其主動關閉。 第三,寧嚴不寬、寧緊不松、寧硬不軟,迫使安全生產各責任主體責任到位。強化對煤礦違法、非法開采行為的處罰。對檢查、糾察、舉報的違法、非法行為,及時給予嚴厲處罰,直至關閉。加強基層煤礦安全監管體制的建設。從2007年至今因煤礦事故等已經查處各級干部達40多人,極大地觸動了全市煤炭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及企業法人,促使各責任主體真正擔負起所負的責任。 同時,不斷創新工作理念,積極探索符合安全發展根本要求的規律性管理模式。在煤礦安全教育上,對太原市改革開放以來發生的典型煤礦安全事故進行案例分析,探討本地區煤礦安全事故發生的規律性,真正避免類似事故再一次發生。在煤礦職工隊伍建設上,比照國有煤礦招收農民合同工的辦法進行管理,使職工隊伍穩定化、職業化、規范化。在煤礦信息化建設上,進一步向集成化、實用化發展,通過信息化技術全面提升安全監管的水平。
來源:山西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