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獲悉,為確保枯水期廣西內河省際(含港澳)運輸安全、暢通,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近日廣西出臺了枯水期廣西內河省際(含港澳)運輸臨時控制措施。
該臨時控制措施共有四大項,其一,船舶配載吃水控制措施。如禁止直達船舶(指從上游始發港發往長洲水利樞紐壩下目的港、中途不發生裝卸的船舶,下同)超吃水配載。對于采用超吃水配載,并在到達長洲水利樞紐壩上錨泊區前減載至規定吃水的運輸方式的船舶,要事先向裝貨港所在地市級港航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實批準后方可配載。上游各海事管理機構要加強簽證管理,推行現場簽證,對于超吃水配載的直達船舶不予簽證,船舶禁止出港。要在壩上適當位置設置船舶報到點,實行實船報到,并檢測船舶吃水,禁止超吃水配載船舶過閘。
其二,船舶限量簽證控制措施。該措施明確:當長洲水利樞紐壩上錨泊區滯留船舶的數量超過300艘,并持續48小時以上時,采取上游船舶限量簽證控制措施,在5天之內將壩上錨泊區滯留船舶的數量,減少至300艘以下(長洲水利樞紐船閘下航通過能力,定為250艘/天)。
在限量簽證下,有些船舶可優先簽證出港、過閘,如軍事運輸及搶險物資運輸船舶、集裝箱定期班輪、鮮活農產品及成品油運輸船舶等。
當長洲水利樞紐壩上錨泊區滯留船舶數量低于300艘后,由長洲水利樞紐通航管理協調工作小組辦公室書面通知廣西海事局,逐步增加上游各港出港船舶簽證數量,并視情況發展最終解除限量簽證控制措施。
其三,其它措施,該項措施里明確要求,春節期間(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將實行船舶限量簽證特別控制措施,每天下航需要通過長洲水利樞紐的船舶簽證數量,由長洲水利樞紐通航管理協調工作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并提前書面通知廣西海事局。具體出港簽證分配指標,由廣西海事局根據各港待簽證出港船舶的情況研究確定,并提前書面通知上游各海事管理機構。
其四,長洲水利樞紐壩上、壩下錨泊區及船舶過閘安全控制措施。包括火災事故的控制措施、通航安全控制措施和群體性事件控制措施等。
如在火災預防控制方面,臨時控制措施要求廣西長洲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要在船閘上、下引航道外設置易燃易爆化學品船舶專用錨泊區,并指令易燃易爆化學品船舶(包括空載船舶)到專用錨泊區停泊,易燃易爆化學品船舶不允許過閘等。
來源:南國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