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獲悉:我國促進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的政策體系基本形成,這必將充分調動企業抽采利用煤礦瓦斯的積極性,有力促進煤層氣資源開發利用和煤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 2006年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見》,明確了先抽后采、治理與利用并舉的指導方針,提出了16條措施。能源局方面表示,有關部門和地方積極貫徹國務院的部署,效果初步顯現。 目前,大部分省(市)制定的部分稅費優惠政策已落實到企業,這主要包括對煤層氣勘探開發作業的設備及專用工具等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煤層氣抽采企業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以及設備加速折舊和投資抵免、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對地面抽采煤層氣暫不征收資源稅。 在財政補貼方面,對煤層氣作民用燃氣、化工原料等,中央財政按0.2元/立方米煤層氣(折純)標準對煤層氣開采企業進行補貼。地方財政在此基礎上可根據當地煤層氣開發利用情況對煤層氣開發利用給予補貼。據了解,山西省財政對民用煤層氣每立方米補貼0.05元,河北、遼寧等省正在研究制定省級財政對煤層氣開發利用補貼的具體標準。 江西等省煤層氣電廠所發電量已經實現上網銷售。據悉,為鼓勵煤礦企業利用煤層氣發電上網,除去可自發自用外,多余電量由電網企業優先安排上網銷售,不參與市場競爭。而上網電價比照生物質發電電價政策,即執行當地2005年脫硫燃煤機組標桿電價加補貼電價(0.25元/千瓦時)。 民用煤層氣出廠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據悉,未進入城市公共配氣管網的民用煤層氣銷售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進入城市公共配氣管網并納入政府管理范圍內的民用煤層氣銷售價格,按照與天然氣等可替代燃料保持等熱值合理比價關系的原則確定。 據了解,在礦業權管理上,涉及煤炭和煤層氣礦業權發生重疊的,要求雙方協商開展合作或簽訂安全生產協議。若調解不成的,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采煤采氣一體化、采氣采煤相互兼顧的原則,支持煤炭生產企業綜合勘查開采煤層氣。 對外合作是重要方面,國務院修改了相關條例。據悉,煤層氣開采對外合作由原來的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實施專營,擴大為由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國務院指定的其他公司實施專營。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正在開展擴大對外合作試點工作。 |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點評:有效的利用煤礦瓦斯,利用能源的同時緩解了煤礦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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