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7月發生的一系列觸目驚心的礦難,我們在深刻的反思中來不及悲痛!
  7月18日,河南省登封市東風煤礦發生透水事故,被困井下的21名礦工生還渺茫,已發現11具尸體。
  7月21日,河北省邯鄲市邯鄲縣康莊鄉姬石煤礦發生透水事故,12人被困井下生死未卜......
  7月22日,內蒙古烏海市駱駝
山礦區牛奶場煤礦發生透水事故,被困井下的5名礦工全部遇難。
  7月26日,江西吉水縣石蓮煤礦發生透水事故,12人死亡。
  7月26日凌晨,貴州省仁懷市大壩鎮竹林灣煤礦先后兩次發生瓦斯爆炸, 9名工人及管理人員遇難。
  7月26日山東棗莊木石煤礦發生透水事故,37人被困井下,有11人已經確認死亡,24人生死未卜....
  7月29日下午3時20分左右,四川省宜賓市珙縣瓦斯突出事故,7名礦工死亡。
  7月30日上午10時山西省臨汾市鄉寧縣長嘴灣煤礦瓦斯事故,6名礦工瓦斯窒息死亡。
  礦難的血色中變得更加凄厲與沉重,曾在文學被喻為“烏金”的煤沾染血色后變得凄厲而沮喪,在煤礦中永遠失去的生命變成一串串猙獰的驚嘆號!
  人們在沉痛中思考:礦井中技術薄弱,設備簡陋是造成煤礦安全事故物的因素,而礦主與礦工的安全意識淡薄,缺乏相應培訓是造成煤礦安全事故人的因素。
  安全專家對煤礦中的高發事故瓦斯爆炸作了研究調查得出結論:瓦斯引發各起事故,大都需要井下瓦斯的積聚和明火火源的出現這兩個條件,只要認真防范,完全可以避免爆炸發生。
  接二連三發生事故的煤礦,煤礦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都很差,新工人上崗前也都沒有經過培訓,工人的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的能力差。據悉,許多煤礦的工人下井時都不佩戴自救器,致使事故發生時大量人員因為窒息和中毒致死。雞西煤礦發生事故時,大批工人先于礦山救護隊到達危險地點后,不僅沒有后撤到安全地帶,還提出要進入現場作業。寶興煤礦雖然配備了瓦斯自動檢測報警系統,但由于管理人員和工人素質低,警覺性不夠,長期以來對瓦斯檢測儀器的警報置之不理,依然在瓦斯超限的情況下違章作業。
  井下挖煤的礦工由于沒有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很多人安全意識幾乎為零。加上他們中絕大部分人文化程度偏低,就算知道危險,也不懂如何處理。何況在“多勞多得,不勞罰錢”利誘威逼之下,誰還顧得了安全。
  礦井中技術薄弱,設備簡陋是造成煤礦安全事故物的因素,而礦主與礦工的安全意識淡薄,缺乏相應培訓是造成煤礦安全事故人的因素。礦難,罪魁不在瓦斯而在人!
  筆者認為必須加大安全建設投入:其一要要把煤礦安全投入,納入法律法規的規定范圍內(即由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煤礦每年必須按噸煤提取多少錢用于安全投入,目前各地都有一些規定,但沒有認真執行),督促煤礦提高綜合防災、抗災能力。
  其二是培訓資金投入,一要加強煤礦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提高突發事故的應對能力;二要加強煤礦安全監察員的培訓特別是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煤礦安全監察員的行政執法水平。
  其三是加大人力投入,各煤礦應該專業安全員,及時向上級監察部門反映安全問題,提出安全資金申請。
  其四是加大安全科研經費的投入,組織科研人員著手研究礦難預警、應急新技術,防患于未然,增加科技力量在安全生產中的比重。
  2003年4月8日,山西呂梁600名煤礦礦長宣誓不要“帶血的煤” ,鄭重承諾“強化安全意識,履行礦長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職工素質”,保證做到“依法辦礦,安全辦礦,深入現場,消除隱患,夯實安全基礎,確保安全生產。”20余米的長卷上鄭重地簽上了他們的名字,赫然印著做好煤礦安全生產的決心。尊重法律、尊重生命,建立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的煤礦安全生產新格局,關系人民、國家的利益,也將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
  愿人們心中警鐘長鳴:礦難猛于虎,安全責任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