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湘潭縣沒有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減少56人、下降58.95%,安全生產工作在湘潭市排名第一,被評為全省“安全生產先進縣”。
僅僅在一年前,由于“1·5”立勝煤礦火災事故、“11·30”億德煤礦透水事故等事故的發生,湘潭縣全年事故指標嚴重超標,安全生產工作被“一票否決”。
短短一年之內,湘潭縣安全生產從“一票否決”到“全省先進”,為什么會有這樣顛覆性的變化?帶著讀者共同的疑問,本刊記者走進了湘潭縣安監局。
局黨組書記、局長章建新用十六個字概括了“1·5”事故以來全縣上下對待安全生產工作的態度:“知恥后勇,刮骨療傷;痛定思痛,多措并舉。”
從2010年底起,湘潭縣先后關閉了立勝、紫竹、新發、新旺和億德5家煤礦。保留下來的9家煤礦除“六證”齊全的3家復產以外,其余都處于停產、整改和治理當中。煤炭產業是湘潭縣的經濟支柱之一,全縣14家鄉鎮煤礦及相關產業上交稅金占縣財政收入的近20%,湘潭縣此舉需要極大的勇氣與決心。
“安全生產是一個系統工程,除了煤礦,方方面面都要重視安全生產,絲毫放松不得。”章局長語重心長地說,“要在安全監管方面形成長效機制,關鍵是要制定管用的措施和制度。”
安全生產保證金制度就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當時,時任縣長、縣安委會主任謝振華帶頭向縣安委會交納了1萬元安全生產保證金。縣安委會成員10位縣級領導、52個單位行政一把手按級分類繳納了保證金,金額從2千元到1萬元不等。按照規定,只要完成了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所交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將全額返還,還將按照保證金的1倍發放獎金;沒有完成任務的,通過行政決定的方式給予收繳。“此舉進一步強化了一把手責任,推動了各級各部門責任的落實。”章局長說道。
湘潭縣對全縣礦山實施駐礦聯礦監察制度,要求“一礦一干部”。住礦安監員吃在煤礦、住在煤礦,只要發現安全隱患,可以隨時叫停生產。按照規定,住礦安監員一年內不得變動崗位,并與縣政府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交納保證金。如果其所管煤礦發生了2起以上一般事故或1起較大以上事故,扣罰全部保證金上交財政,并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如果所管煤礦2年內實現安全運行,將得到提職和獎勵。
同時,為了促使各級各部門更加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湘潭縣提高了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工作權重,將安全生產在績效考核中的分值由2分增至5分。
此外,湘潭縣加大了安全生產方面的財政投入。2011年,湘潭縣安全生產專項投入達1.39億元,增長幅度前所未有。縣財政安排安全監管專項預算工作經費500萬元,安排100余萬元資金改善縣安監局辦公條件;縣政府多方籌措安全專項整治資金,其中非煤礦山整頓關閉資金達1000余萬元,煤礦整頓關閉資金達3000多萬元。
“功夫不負有心人”,通過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湘潭縣安全生產工作很快見了成效,安全生產形勢實現了穩定好轉。通過走訪我們發現,無論是為提升礦工安全意識而設立安全警示宣傳欄和安全警鐘的云峰錳業,還是為安全生產不計成本、不計投入的新源煤礦,都真實地記錄并見證著“沖破樊籬保安全,護航幸福湘潭縣”的奮斗歷程。
來源:湖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