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煤礦事故的原因、特點和規律,福建煤監局重視加強深入分析和總結,認真查找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地研究應對措施,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落實,有效防范各類煤礦事故。
一是以深入貫徹國務院《意見》,推動煤礦安全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認真抓好國務院《意見》的貫徹落實,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繼續深化煤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督促煤礦企業建立落實主體責任的工作機制,有效運用監管監察執法手段,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是組織技術力量開展煤礦水害防治的深入調研和分析,特別是針對我省煤礦受二疊紀灰巖水、老空水的威脅以及如何規范煤礦探放水技術管理等工作,研究具體的水害防治規范和措施。督促煤礦認真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制定水害現場處置方案,查明井田水文地質條件,督促煤礦企業留足防隔水煤(巖)柱,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和人員,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督促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加強對煤礦企業的監督檢查,對受老空水或灰巖水威脅、存在重大隱患的煤礦,指定專人跟蹤并督促其認真進行整改,堅決做到礦井水患不查清不生產,水害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三是堅持標準,規范程序,繼續認真嚴格做好第二輪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等有關工作,確保延期換證工作質量。以第二輪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為契機,繼續促進煤炭資源整合和技術改造工作,不斷提高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和辦礦水平。加強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完善安全生產許可證文件、資料等檔案管理,抓好監察執法,確保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持續保持并不斷提升安全生產條件。
四是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加大集中專項監察、重點檢查和聯合執法力度,以水害防治、頂板管理和“一通三防”為重點,不斷深化隱患排查治理,督促煤礦企業切實抓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責令立即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登記建檔、掛牌督辦、跟蹤督查,及時消除隱患。
五是認真履行煤礦事故調查處理職責,依法客觀公正嚴查各類煤礦事故,嚴肅追究事故責任,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非法生產導致事故和事故后瞞報、謊報、遲報、逃匿行為的查處及責任追究力度。不斷健全完善煤礦事故調查工作制度,落實事故約談、通報、分析和跟蹤督導等制度,定期開展全省煤礦安全狀況分析,召開事故分析會議,分析事故特點和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原因,提出有針對性防范措施和對策。
六是進一步鞏固全省煤礦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所取得的成果,積極聯合國土資源、經貿、安監等省直有關部門持續深入地開展煤礦領域的“打非治違”行動。以事故多發地區、新建礦井和技術改造、改擴建、資源整合煤礦為重點,嚴厲查處無證無照違法生產、“死灰復燃”的關閉礦井和未經核準擅自建設、邊建設邊生產,擅自改變設計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已取得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但不能持續保持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以及以假密閉、假柵欄等形式和手段隱瞞、躲避監管監察,或未經批準擅自打開密閉從事生產或其他作業的礦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促進“打非治違”的常態化。
七是結合全省煤礦安全的整體工作,充分發揮技術支撐機構的作用,適時開展以煤礦水害防治、頂板管理、瓦斯治理、“六大系統”建設完善、事故處理、應急救援等為重點內容的專項培訓,逐步提高全省煤礦安全管理的水平。不斷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基礎工作,健全完善煤礦安全培訓體系,進一步規范煤礦“三項崗位人員”安全培訓,繼續推進“教考分離”,加快推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實現計算機化考試和實操考核。進一步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組織開展煤礦安全培訓專項監察,結合開展崗前培訓、復訓以及持證上崗的專項監察,強化煤礦企業的安全培訓工作,加快提升煤礦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
八是繼續加速推進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加強對三明(與泉州聯合)礦山救護隊建設步伐的督促指導,督促其盡快組建到位。同時,對2011年12月已掛牌成立的龍巖市礦山救護隊,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督促其不斷充實裝備和人員,規范管理、強化培訓、完善應急預案并及時申請救護資質,以盡快形成強有力的戰斗力。同時,推動地方監管部門將煤礦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納入煤礦安全監管工作計劃和目標,并以省能源集團公司救護隊為依托,開展救援隊伍專業技能培訓,充分發揮省能源集團救護隊建設的示范和表率作用,為地方煤礦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供技術支持和幫助。
來源:福建煤礦安全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