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革瞄準煤炭從價定率計征時機成熟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可仿照去年油氣資源稅稅率改革,將煤炭資源稅率設在5%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日前表示,要繼續深化資源稅改革,將煤炭等資源品目逐步納入從價計征范圍,并適當提高稅負水平,這是管理層在繼去年資源稅改革以來首次明確表態把煤炭納入資源稅征收范圍。
今年以來經濟增速下行和煤炭市場疲軟,煤炭價格大幅度下跌,物價也維持在一個較低水平,分析人士稱,在此背景下,將煤炭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是一個比較好的時機,而管理層的近期的表態或暗示煤炭資源稅改革的窗口已經開啟。
自2011年全國范圍內實施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后,煤炭資源稅改革就被看做是下一階段資源稅改革的目標。此前,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表示,要按照清費立稅的原則,積極推進煤炭稅費綜合改革。
不少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在是加快煤炭資源稅改革好時機。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煤炭資源稅早晚會納入資源稅改革范圍,這項改革已經到了不得不做的地步。
“能源價格機制在”十二五“期間如若不能得到有效調整,能源發展的種種問題將會較過去更為凸顯。”中國能源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周大地近日在《中國能源發展報告2012》發布會上表示,能源消費與經濟由高速增長逐漸進入中低速區是必然趨勢,核心在于理順能源價格體系,合理抑制能源消費,優化能源消費結構。
專家表示,煤炭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以后地方收入將會增加,有利于緩解目前地方財政普遍緊張的情況;然而資源稅改也引發了一些市場人士的憂慮:目前煤炭約占一次能源的70%,又處于賣方市場地位,一旦資源稅改革鋪開,企業成本上升,勢必將成本壓力轉嫁到電力、鋼鐵等下游產業,對宏觀經濟會有一定的影響。
業內人士建議,煤炭資源稅的推出要考慮到對煤炭行業,下游企業以及實體經濟的影響,而不能是單向的向下游來追加成本。林伯強建議,如果煤炭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后,設置過高的稅率會對宏觀經濟和下游企業產生較大影響。我國可以仿照去年油氣資源稅稅率改革,將煤炭資源稅率設在5%。
了解到,許多煤炭企業認為一旦在煤炭領域推廣資源稅改革,企業未來的利潤空間會越來越小,希望出臺與之配套的政策,取消一些涉煤基金和行政性收費、統籌稅費關系。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