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從普氏能源獲得的一份有關印尼法規的副本顯示,印尼貿易部已頒布一項規定,責令國內所有動力煤和煉焦煤出口商在9月1日之前向其進行登記。
按照印尼先前的政策,出口煤炭所需的全部文件來自能源與礦產資源部。
能源部下屬的煤炭事務負責人Gultom Guska周三稱,他們辦公室將全力配合貿易部執行新規定。
Guska對普氏能源說:“我們將向貿易部遞出關于合格煤炭出口商的推薦信。”
去年印尼總計出口3.43億噸煤炭,而官方宣布稱去年煤炭總產量達4.31億噸。1-4月份印尼生產1.47億噸煤炭,而出口1.08億噸煤炭。
根據貿易部部長Muhammad Lutfi 7月15日簽署的新規定,印尼任何一家煤炭出口商必須獲得有關許可證,該項規定還要求煤礦測量員向貿易部辦理資質登記。
印尼一家小型煤炭生產企業稱,合法的出口商在遵守新規定上不存在什么問題,因為他們已經持有必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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