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7日現場檢查時,我們就發現該企業擅自開工。”新疆環保廳環境監察總隊有關負責人向《中國經營報》記者介紹說,“2014年12月25日又對其進行執法后督察,發現問題仍未改正,仍未向環保部報批,但工程建設進度已完成了80%。”
由于環評未批先建,伊犁新天煤制氣項目于2015年年初被新疆自治區環保廳以新環罰字(2015)第1-001號責令停止工程建設,并處以十萬元罰款。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伊犁新天煤制氣項目第一次遭到環保部門的處罰。長期跟蹤該項目進展的資深煤化工環保分析師馬文告訴記者,直到2013年3月,國家發改委才同意該項目開展前期工作,這離項目實際開工已過去三年,而今年2月,環評報告才正式上報國家環保部。
“根據我們對環保部的環評信息監控,目前環保部尚未受理這個項目的環評申請。”馬文表示。
對此,記者多次致電伊犁新天煤制氣項目控股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團相關部門,但截至記者發稿前,該公司未予回應。
多次無視環評處罰
“從2010年開工以來長達5年的時間里,這一項目曾經數度被環保部門處罰,但仍在擅自開工建設。”上述環保分析人士告訴記者。
資料顯示,伊犁新天年產20億立方米煤制天然氣項目,位于伊寧市西北,總投資155億元。項目公司由浙能集團有限公司和山東能源新汶礦業集團共同投資,二者持股比例分別為55%、45%,由浙能集團控股管理。
2009年12月31日,該項目由新疆自治區環保廳對新天煤制氣項目進行了審批(新環評函[2009]139號),并于次年開工建設。
2013年5月,環保部西北督查中心聯合新疆環保廳對新天煤制氣檢查發現,該項目存在熱電站工程規模和硫回收工藝規模發生重大變化,但未及時辦理環評變更等問題。
于是,2013年7月25日,新疆環保廳對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新天公司停止建設,重新報批環評文件,環評文件未批復前,不得開工建設。
不過,這似乎無法阻擋浙能集團“上馬”該項目的步伐。就在此次整改通知書下達的兩周后,2013年8月10日,新天公司隆重舉行安裝施工“百日會戰動員大會”,參建單位和設計院悉數到場。會上,浙能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加速進行項目施工建設。
“對于企業這種情況,我們只能再次想辦法。”新疆自治區環保廳工作人員透露,2014年1月25日,自治區環保廳再次下達新環改字[2014]1-002號文件,責令新天公司停止建設。
面對壓力,新天煤制氣項目公司委托中環聯(北京)環境保護有限公司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準備上報國家環保部。環評單位分別于2014年4月11日和9月23日,在自治區環保廳網站上進行了環評公眾參與第一和第二次公示。
但就在環評報告書正在研究編制的同時,新天煤制氣項目于2014年4月18日再次擅自復工建設。6月28日,公司組織“大干60天沖刺動員大會”。8月16日,廠區土建工程全部完工,氣化廠房全部封頂,凈化塔安裝完成。11月1日,接入電網供電。
新疆自治區環保廳環境監察總隊稽查科相關負責人無奈地表示,“我們在2014年7月17日現場檢查時,再次發現企業擅自開工的情況,到了12月25日又對其進行執法后督察,發現問題仍未改正,仍未向環保部報批,但是,整個建設工程卻已完成80%。”
除了環評,新天煤制氣項目也未獲得國家層面的項目核準。
據悉,該項目環評應由國家環保部審批。值得注意的是,伊犁新天煤制氣項目卻在2009年12月31日,獲得了由新疆環保廳的變相環評審批手續(新環評函[2009]139號)。
“根據環評程序相關規定,這一審批是越級審批,屬無效審批。”一位新疆當地環保部門負責人分析稱。
現實情況卻是,沒有國家審批手續的浙能伊犁新天煤制氣項目,目前建設完工率已超過80%。
煤制氣頻遭“環評”風暴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月12日春節前,環保部發布公告,不予批準蘇新能源和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新能源”)40億標準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以下簡稱“蘇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要求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環保部認為,該項目在水資源影響、廢氣治理、工藝環保水平等方面存在六大問題。
資料顯示,蘇新項目同樣位于新疆,首期工程年產40億立方米煤制天然氣,配套建設2000萬噸/年煤礦項目,估算總投資410億元。遠期規劃年產260億立方米煤制天然氣和1億噸配套煤礦項目,總投資1800億元。
環保部前述函件直指蘇新項目及環境影響報告書存在六大問題。其中大多涉及煤制氣的環保“老大難”問題,水資源利用和廢水處理。《通知》認為,蘇新項目所在區域水資源匱乏,未充分論證項目取水對下游用水的影響,報告書未從節水、節能等方面進行煤氣化工藝比選等。
事實上,作為煤制氣項目集中區域,新疆煤制氣遭遇環評風暴的影響并不是只針對項目本身。
2010—2012年是煤制氣的政策約束期,這期間國家發改委核準的煤制氣項目不足5個,隨后煤制氣審批“閘門”緊閉。2013年后,煤制氣項目審批的閥門才逐漸松開。
2013年9月,國內投資規模最大的煤制氣工程——新疆準東煤制天然氣示范項目獲得國家發改委開展前期工作的“路條”,其中就包含蘇新能源、中石化、廣匯能源等5大煤制氣項目。
事實上,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環保部門對煤化工特別是違法違規行業接連出擊。而環保執法全面收緊,則使得煤化工環境問題不斷暴露,行業發展面臨環保拷問。
國務院2014年11月12日下發的《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再次強調"全面排查整改各類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和環境隱患問題,不留監管死角、不存執法盲區,向污染宣戰",第六條要求"全面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的項目一律停止建設或依法依規予以取締。
據悉,《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違法項目責任追究的通知》第一條顯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或重大變動未經環評審批,建設項目基本建成的”,應當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要求,移送同級紀檢監察機關追究建設單位相關人員責任。
“單從環評來看,無論是地方處罰,還是環保部駁回報告,說明政府已經認真總結了已建成的一些煤制氣項目在環保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動了真格。”多位煤化工研究專家告訴記者,目前煤制氣技術和工藝尚屬初級階段,煤制氣生產不可避免會產生大量的碳排放,同時又要耗費大量的水,“還處于摸索階段,有許多不成熟的地方,國家抬高對煤化工的環保門檻,對環評違法加大力度,對煤制氣以及煤化工發展其實是一件好事”。
圖為黑項目浙能伊犁新天煤制氣廠區一角,目前該項目整體完工率已超過80%。(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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