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再次出手調整珠三角的煤炭消費總量目標,計劃珠三角煤炭消費總量在2017年控制在7514萬噸,到2020年,控制在7006萬噸以內。
近日,廣東省發改委網站刊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廣東省統計局關于調整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減量控制目標的通知》,目標指出,在“十三五”時期,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量相比2015年下降約12%,2017年消費總量控制在7514萬噸, 2020年控制在7006萬噸, 占全省消費比重較2015年分別下降3和6個百分點。
根據通知,此次調整是為適應第三次經濟普查數據中的煤炭消費統計數據(2015年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總量由9809萬噸調整為8000萬噸),并綜合考慮了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能源消費特征等因素,對珠三角各市實行了目標分解攤派。
其中,廣州市的煤炭消費量在2017年控制在1481萬噸,2020年控制在1363萬噸,深圳是320萬噸和310萬噸,佛山市是1096萬噸和1058萬噸。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作為煤炭消費重地的珠三角地區,是國家實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重點關注對象之一。
早在2015年年初,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就聯合印發了《重點地區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暫行辦法》,《辦法》中明確指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的珠三角地區為煤炭消費減量重點地區,這些地區將通過淘汰落后產能、壓減過剩產能、提高煤炭等能源利用效率直接減少煤炭消費或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煤炭消費。
在今年2月,國家發改委同有關部門對重點地區2015年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目標進行了檢查,在檢查結果里,珠三角提前完成煤炭消費減量目標任務,2015年煤炭消費量比2012年減少1227萬噸。
而在1月份出臺的《廣東省節能減排“十三五”規劃》里,明確提出要在2020年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3.38億噸(標煤),能源消費結構里煤炭消費占比從2015年的40.5%下降到2020年的36.9%。
此外,在《廣東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里也提出,珠三角地區將禁止新建、擴建煤電機組和企業自備電廠,開展煤電機組節煤減排改造升級。
此前有觀點指出,廣東省煤電產能已嚴重過剩。
根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數據,廣東省6000千瓦及以上煤電發電設備2016年平均利用小時數為3698小時。按正常大型煤電機組設計年利用小時數為5500小時計,廣東2016年煤電發電設備的“閑置率”約為1/3。
國家也對廣東煤炭消費大頭的煤電行業急叫“剎車”。2017年1月9日,國家能源局電力司下發《關于銜接廣東省“十三五”煤電投產規模的函》。文件要求,廣東“十三五”煤電投產規模要控制在390萬千瓦以內,與此同時,之前納入規劃的2項、320萬千瓦煤電項目以及已核準(在建)的7項、902萬千瓦煤電項目都需推遲到“十四五”及以后。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