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港曹妃甸煤炭港務有限公司發布通知稱,隨著鐵路運力提升,港口煤炭庫存持續高位運行,部分煤種周轉緩慢,長期占用垛位,嚴重限制了公司煤炭周轉率,對鐵路和港口的生產運行造成較大影響。為提高公司煤炭周轉率,配合鐵路做好貨源接卸和疏港工作,公司決定收取超期堆存費。
收費對象為在公司年度裝船量低于100萬噸的客戶,收費標準為:堆存1天至20天(含20天),免收堆存費;堆存20天至30天(含30天),每天每噸0.3元;堆存30天以上,每天每噸0.5元。此收費標準將于2018年9月5日開始執行。
而華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也曾于8月15日發布通知,為加快港內煤炭中轉,決定收取貨物超期堆存費。收費對象為年度中轉量低于80萬噸的客戶,收費標準為:堆存1天至15天免費;堆存16天至25天,每天每噸0.1元;堆存26天至35天,每天每噸0.2元;堆存36天以上,每天每噸0.4元。
國投曹妃甸港早在7月7日發布通告,對長期占有場地而不出售的煤炭進行清港,目的就是通過收取超期堆存費的方式使中小貿易商加快出貨,打擊囤煤行為。
據悉,上半年尤其是5月之后,受益于蒙冀線調入量增加,曹妃甸港庫存堆積較多,加之出現掉卡以及揮發性高的內蒙古煤炭在港口大量堆集引起自燃等現象,導致場存煤炭質量下降,直接影響了港口正常的生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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