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全社會用電量一直是經濟發展的“晴雨表”和“風向標”。但現實中,用電量數據與經濟增速不時出現“比例失調”,例如,2015年用電量增速僅為0.5%,遠低于國內生產總值(GDP)6.9%的增速。2018年GDP增速為6.6%,而國家能源局、中電聯日前相繼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18年全社會用電量增速為8.5%,這是用電量增速2012年以來首次高于GDP增速。在此背景下,用電量增速及其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問題,隨即引起行業關注。有觀點認為,用電量與經濟增速“已脫鉤”,也有人認為,用電量將再次進入“高增長期”。以下兩篇文章從不同角度,對用電量高速增長原因、用電量與GDP增速的關系、未來用電量增速預測等問題,進行了分析、解構。
未來十年用電量將維持低速增長
2018年全國第二產業用電量比重已經由2010年的74.7%下降到69%,而第三產業用電比重同期卻由10.7%提高到15.8%。千萬不要小看這幾個百分點,因為同樣1千瓦時電用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所創造的產值相差懸殊。如2017年單位電能產值是13.1元/千瓦時,較2009年提高了3.9元/千瓦時。這足以說明我國經濟結構在不斷優化。展望未來10年,我國產業結構將進一步優化,用電增幅較上個10年會進一步下降。
2018年,我國全社會用電量達到68449億千瓦時,增幅超過8.5%,而同期我國GDP增幅只有6.6%。時隔8年,全社會用電量增幅再次超過GDP增幅。對此有觀點表示:我國用電量將再次進入高增長(用電量增幅高于GDP增幅)時期。但筆者并不認同這種觀點,筆者認為,未來10年,我國用電量增速仍將低于GDP增速。
用電量與GDP短期“背離”
不會改變其“晴雨表”作用
2009到2018年10年間的年均用電量增幅低于GDP增幅——10年間用電量年均增幅為6.6%,而GDP年均增幅為7.95%。換言之,用電量在過去10年平均增幅低于GDP增幅1.45個百分點。在過去10年中,有7年用電量增速低于GDP增速,只有3年出現了“反超”。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用電量增幅僅為0.5%,遠低于GDP6.9%的增速,同時2018年用電量增幅是8.5%,是近年來首次高于GDP增幅。原因何在?筆者認為,2018年二者之間的“背離”主要原因是2014—2015年連續兩年用電量增幅過低,導致基數較低,同時去年國內外經濟環境比較復雜,用電結構、天氣等綜合因素也是導致用電增速提升的重要原因。而2015年二者之間的“脫鉤”主要是國家去產能、去庫存、調結構、抓質量、創效益等宏觀調控政策不斷發力的結果。因為電是特殊商品,不能儲存,而煤炭、鋼鐵、水泥等商品生產多了,可以放在庫房里,也就是說,2015年甚至2014年及以前生產的這些商品都可以在2015年出售,而這些產品并不需要消耗當年的電量。事實上,電量與經濟發展不匹配不僅在我國多次出現,在其他國家也同樣存在。我們不能因為二者短暫的“脫鉤”就否定其長期存在的“用電量增速低于GDP增速”的關系。
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已經取得初步成效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踏上了快車道。但不能否認的是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三高一低”(高投資、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產業遍地開花。尤其是在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時,我國以鼓勵用電拉動經濟增長。當年10月,國務院發文廢除了所有計劃用電、節約用電的文件。地方政府不甘落后,也紛紛推出鼓勵用電的政策,大批高耗能項目恢復、上馬,用電量也應聲上漲,致使用電量增幅連續多年高于GDP增幅。比如從2000年至2007年,連續8年全國用電量增幅高于GDP增幅,其中2003年用電量增幅超過了15%,為幾十年來最高值,高于當年GDP增幅6個百分點。
但2008年金融危機前后,我國宏觀政策調控出現明顯變化。比如,電力工業將“上大”與“壓小”捆綁起來,其它行業也是如此。尤其是十八大以來,中央明確提出經濟發展要突出質量和效益,國家財政金融等政策不斷發力,各項措施陸續出臺,動真的、碰硬的,并進行嚴格考核。因此,以高耗能產業為主的第二產業發展受到了制約,而高端產業以及高附加值的第三產業發展步伐加快。反映在用電結構上就是,第二產業用電比重下降,第三產業用電比重上升。比如2017年全國第二產業用電量比重已經由2010年的74.7%下降到70.4%,而第三產業用電比重同期卻由10.7%提高到14%。
千萬不要小看這幾個百分點,因為這足以說明我國經濟結構在不斷優化。因為同樣1千瓦時電用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所創造的產值相差懸殊。2017年第二產業用電量44413億千瓦時,創造GDP為334623億元,單位電能產值7.54元/千瓦時;第三產業用電量8814億千瓦時,創造GDP為427032億元,單位電能產值48.4元/千瓦時。也就是說,同樣1千瓦時電用在第三產業上創造的產值是第二產業的6.5倍。產業結構的優化、用電結構的變化提高了電能的利用效率。比如我國2009年、2014年、2017年用電量分別是36430億千瓦時、55233億千瓦時、63027億千瓦時,創造的GDP分別是335353億元、636463億元、827126億元,單位電能產值分別是9.2元/千瓦時、11.5元/千瓦時和13.1元/千瓦時。即2017年單位電能產值較2009年提高了3.9元/千瓦時,這就是宏觀政策調控、經濟轉型升級取得的實實在在的成效。
“新常態”決定了今后10年
年均用電量增幅將進一步下降
展望未來10年(2019—2028年),我國新常態下的經濟發展仍將保持中高速增長,只是更加注重質量和效益,更加注重可持續性。在此大背景下,產業結構將進一步優化,用電結構將更趨合理,用電增幅較上個10年會進一步下降。預計用電量年均增幅低于GDP年均增幅1.5個百分點左右。如果未來10年GDP增幅為6.5%,那么用電量年均增幅在5%左右,但并不排除個別年份二者重現“倒掛”。
第三產業貢獻率將進一步提高。第一產業為農業,所占GDP比重相對比較穩定,而且比重不大,2017年占7.9%。第二產業以工業為主,GDP占比一直超過50%。第三產業是服務業,長期以來GDP占比位居第二。但這一情況在2013年開始改變,當年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首次超過第二產業,達到46.1%。2015年,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達到50.5%,首次突破50%。2018年第三產業增加值更是達到52.2%。
但必須指出的是,一般西方發達國家第三產業GDP比重在70%左右,我國差距依舊很大。所以,我國高質量、高效益、可持續的經濟發展任重道遠。而經濟結構的調整必將進一步促進用電結構的變化、電能效益的提升以及用電量增幅的下降,即同樣的1千瓦時電量,將比過去創造出更多的GDP。
比如,2009—2013年GDP年均增長9.04%,而用電量年均增長8.16%,即用電量增速每提高1個百分點,就支撐GDP增長1.06個百分點。2014—2018年用電量年均增幅為4.88%,GDP年均增幅為6.86%,即用電量增速每提高1個百分點,就支撐GDP增長1.41個百分點。也就是說,過去的10年間,后5年(2014—2018)較前5年(2009—2013)用電量支撐GDP的能力大幅提升了。筆者認為,今后10年用電量對GDP的支撐能力會進一步提高,所以,期間用電量增幅將進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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