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呂梁市煤炭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國家礦監局山西局執法五處:
《呂梁市煤炭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煤炭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工作方案
為適應國際國內能源市場形勢發展變化需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快釋放煤炭先進產能,切實承擔起我市煤炭生產供應保障責任,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山西省煤炭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4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煤炭生產現狀,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充分發揮我市煤炭產業優勢,優化煤炭企業生產、項目建設等核準審批政策,通過核增產能、擴產、新投產等方式,加快釋放先進產能,繼續發揮煤炭壓艙石作用,實現煤炭增產增供,推動煤炭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以安全生產為基礎,統籌資源接續和可持續發展,加快煤礦建設,有序開展產能核增,推進各項手續辦理,推動煤礦依法依規釋放先進產能,多措并舉增加煤炭產能產量。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產量783萬噸,全年達到1.63億噸。除省屬企業外,地方及央企煤礦年產量不少于9477萬噸,日產量不少于26萬噸,爭取達到27萬噸。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安全高效。加快煤礦智能化建設,提升煤礦生產技術水平,促進煤礦安全、質量、效率與效益的穩步提升,做到產量服從安全,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底線。
(二)堅持風險管控。堅持把行業發展風險管控放在重要位置,在“雙碳”背景和常態化疫情防控情況下,做好行業發展趨勢預判,科學謀劃增產保供和高質量發展。
(三)堅持均衡生產。優化生產組織,有序安排設備檢修,合理安排抽掘采作業,同步做好產運銷銜接,做到有計劃、按比例、可持續。
(四)堅持依法依規。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煤炭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工作,嚴把政策關、程序關,實現產能與資源相匹配、產量與產能相匹配,確保煤礦依法依規釋放產能。
(五)堅持精準施策。按照“一礦一策”原則,認真梳理,分類處置。統籌考慮資源配置、手續辦理和煤電一體化、煤化一體化發展,勇于創新,敢于擔當,采取切實可行措施,推進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各項工作。
四、推進舉措
立足當前,兼顧長遠,統籌抓好礦井建設、生產組織、產能核增、項目核準、手續辦理等各項工作,有效增加煤炭產能產量。
(一)夯實現有煤礦產量基礎。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各項措施,保障生產生活物資,優化勞動組織,合理安排采掘銜接和生產計劃,科學組織設備檢修,保持正常生產節奏,均衡組織生產。對已取得產能核增批復的煤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核增后的產能組織生產,并同步加快有關手續辦理。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但正在推進手續辦理的保供煤礦,允許其2023年3月底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邊生產邊辦理有關手續?茖W評估露天煤礦生產潛力,納入應急保供儲備產能,確定交口華瑞煤業為重點保供煤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按45萬噸/月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對資源整合井工煤礦具備變更開采方式且滿足環保要求的盡快轉為露天開采。嚴禁煤礦企業擅自停產停工,嚴禁煤礦發生事故后搞“一刀切”式區域性停產整頓。(市應急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資源局、國家礦監局山西局執法五處按職責分別負責)
(二)加快建設煤礦施工進度。相關煤礦企業要統籌協調資金和人員,優化施工組織設計,科學組織施工,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正常建設煤礦施工進度,盡快進入聯合試運轉。對已進入聯合試運轉的煤礦,要做到滿負荷試運轉,抓緊組織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和證照手續辦理,實現達產達效。2022年實現交口煤業竣工驗收,正升煤業進入聯合試運轉。(市能源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配合)
(三)分類處置長期停產停建煤礦。全市共有長期停產煤礦3座,產能210萬噸/年;長期未開工、停緩建煤礦18座(19個項目),產能2070萬噸/年。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重點推進一批,加快開工復工一批,有序退出一批。
1.重點推進國家核準煤礦加快開工建設。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簡化程序,縮短手續辦理時間。煤礦主體企業要梳理制約手續辦理的癥結所在,建立臺賬,加快推進項目建設。2022年實現大土河、吳家峁2座煤礦開工建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能源局及有關主體企業按職責分別負責)
2.加快具備條件的長期停緩建煤礦開工復工。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一礦一策”的原則,對長期未開工、停緩建資源整合煤礦逐礦分析研判,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妥善解決資金困難、股東糾紛、開采方式變更等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分類處置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推動具備條件的煤礦盡快開工復工。2022年實現龍達、南山2座煤礦復工建設。(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能源局和各縣市區政府、有關主體企業按職責分別負責)
3.有序退出不具備開工復工復產條件的煤礦。運用市場化法制化手段,強化技術標準約束,有序退出生產效率低、技術裝備水平低、安全保障程度低、資源枯竭以及與生態敏感區、黃河流域禁采區重疊等不具備開工復工復產條件的煤礦。煤礦企業要承擔主體責任,各縣(市、區)政府要督促煤礦企業制定退出方案,統籌做好資金安排、人員安置、資產債務處置、資源綜合利用、生態環境修復以及礦區接續產業和轉型發展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配合,有關主體企業負責)
(四)落實國家保供建設煤礦規模調整。國家納入重點保供名單、允許調整建設規模的興縣肖家洼煤礦,本著“政府引導、企業自愿”的原則,在符合安全和環保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調整后1200萬噸/年的規模應急保供生產,同步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初步設計、安全生產許可等手續。(市發改委、市能源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國家礦監局山西局執法五處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五)加快推進新建接續煤礦項目核準。推進“十四五”期間15個接續煤礦項目資源配置。項目開發主體獲取資源后,由當地縣(市、區)政府報市政府,市政府報省政府審定同意。煤炭產能置換方案按規定程序上報的同時,開展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前期手續辦理。前期手續辦理完畢后按程序上報國家核準。(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項目開發主體按職責分別負責)
(六)持續推進煤礦產能核增。鼓勵現有生產煤礦推進智能化改造,采用高新技術裝備和現代管理理念,全面提升技術水平、生產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搶抓政策機遇,按照應急管理部等部門《關于加強煤炭先進產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應急〔2022〕50號)文件要求,持續推進煤礦產能核增。對已通過現場核查和報告評審的核增產能煤礦,積極配合省能源局加快審批。對符合條件但未上報核增申請的煤礦,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快初審、上報,做到 “應核盡核”,為增加產量奠定基礎。同時,加快推動處置不達產煤礦產能,逐礦進行生產能力重新評估,核減無效產能,提升產能利用率,增加產能置換指標,為優質產能核增騰出空間。(市能源局牽頭,市應急局、國家礦監局山西局執法五處配合)
(七)加快煤礦各項手續辦理。
1.加快礦區總體規劃和規劃環評修編。在礦區總規和規劃環評批復前,將我市已批復的產能核增煤礦、具備條件的長期停緩建和未開工煤礦以及資源整合建設礦井,由負責編制規劃的發展改革部門向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煤礦所在礦區限期完成規劃修編承諾,同步加快相關手續辦理。(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配合)
2.加快產能核增煤礦環評手續辦理。按照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等部門《關于加快煤礦手續辦理保障煤炭穩定供應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22〕279號)文件要求,簡化流程加快環評手續辦理。對產能核增幅度未超過30%的煤礦,取得核增批復后,允許煤礦按照核增后能力組織生產,同步辦理環境影響后評價備案。對產能核增幅度達到或超過30%的煤礦,取得核增批復并出具2年內辦理環評手續的承諾后,可以按照核定變化后的產能組織生產。承諾期滿,因各種原因未辦理環評手續的,煤礦產能應恢復至核定變化前的環評批復能力。對此前核增過產能的保供煤礦,尚未完成環評手續且再次核增的,相關手續可合并辦理。(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能源局配合)
3.加快配置出讓夾縫資源、邊角資源和規劃擴能資源。與核增產能煤礦相鄰的夾縫和邊角資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有序推進煤炭資源接續配置保障煤礦穩產保供的意見》(晉政發〔2022〕2號)要求優先配置出讓。保障擴能資源,加快推進探轉采項目、資源枯竭礦井相鄰煤炭資源接替項目、基金項目和空白資源項目出讓。加快減量重組煤礦采礦許可手續變更。對于技術資料不齊全的煤礦,通過企業承諾,先行辦理2年有效期采礦許可證,促進此類煤礦合法生產、建設。(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有關部門配合)
(八)加強與省級有關部門溝通對接。各部門要結合職能加大與省級相關部門的對接溝通力度,爭取在煤礦核增、產能置換、手續辦理等方面取得更大政策支持。統籌增產保供和生態保護要求,爭取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對我市增產保供煤礦加快完善環保手續辦理的政策支持。(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能源局、國家礦監局山西局執法五處按職責分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長擔任組長的呂梁市煤炭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工作專班(組成人員見附件),辦公室設在市能源局,負責日常協調、督辦工作。各縣(市、區)政府也要相應成立由縣(市、區)長任組長的工作專班,細化任務清單,親自負責、主動對接,統籌推進各項工作。
(二)提高思想認識。做好當前煤炭生產、接續產能配置、產能核增和新建煤礦基本建設,是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大背景下黨中央、國務院賦予山西的重大政治任務,事關國家經濟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面對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的復雜局面,呂梁作為煤炭大市,必須立足全國、全省,勇于擔當,充分發揮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強化能源保供,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各級各部門要將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全國“一盤棋”思想,不折不扣落實好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各項工作措施。
(三)落實目標責任。落實煤炭產量屬地責任,圍繞除省屬企業外,地方及央企煤礦年產量不少于9477萬噸,日產量不少于26萬噸,力爭達到27萬噸的目標任務,將日產量任務分解至各縣(市、區),柳林縣年產量不少于2720萬噸,日產量不少于7.42萬噸,力爭達到7.70萬噸;中陽縣年產量不少于1660萬噸,日產量不少于4.49萬噸,力爭達到4.66萬噸;興縣年產量不少于1500萬噸,日產量不少于4.05萬噸,力爭達到4.20萬噸;離石區年產量不少于1150萬噸,日產量不少于3.10萬噸,力爭達到3.22萬噸;臨縣年產量不少于860萬噸,日產量不少于2.32萬噸,力爭達到2.41萬噸;交口縣年產量不少于485萬噸,日產量不少于1.35萬噸,力爭達到1.40萬噸;孝義市年產量不少于360萬噸,日產量不少于1.06萬噸,力爭達到1.1萬噸;方山縣年產量不少于310萬噸,日產量不少于0.91萬噸,力爭達到0.94萬噸;文水縣年產量不少于250萬噸,日產量不少于0.71萬噸,力爭達到0.74萬噸;嵐縣年產量不少于139萬噸,日產量不少于0.38萬噸,力爭達到0.39萬噸;交城縣年產量不少于43萬噸,日產量不少于0.21萬噸,力爭達到0.24萬噸。市屬企業和央企煤礦按屬地落實煤炭產量責任。(市能源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別負責)
(四)制定實施方案。圍繞全市增產保供目標任務,各縣(市、區)政府要統籌當前和長遠,做好整體工作謀劃部署,制定本地區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舉措,落實部門責任,建立工作機制,強化目標考核,切實推進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實施方案要對建設煤礦進入聯合試運轉和竣工驗收、停緩建煤礦分類處置、國家保供建設煤礦調整規模、新建接續項目核準、產能核增等工作,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堅持掛圖作戰,務求實效。將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工作目標納入重點工作,按照市政府抓落實工作機制大力推進。各縣(市、區)政府要將實施方案于2022年7月31日前報工作專班辦公室。
(五)強化調度監測。各縣(市、區)政府、各煤炭集團公司要合理分解月度計劃,切實加強煤炭生產的調度監測,做到日調度、日分析、日匯報,及時解決煤炭生產和涉煤運輸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對于出現的生產安全事故、煤礦檢修停產等重大情況必須當日匯報專班辦公室,并采取針對性處置措施。要進一步加強生產組織分析,優化生產接續,科學安排檢修任務,緊盯重點煤礦,夯實產量基礎。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落實對各縣(市、區)相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層級管理職能,協助解決增產保供存在的各類問題。加強項目梳理,強化日常調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推進相關煤礦手續辦理。上報月度煤炭產量時,數據必須與報統計部門一致,嚴禁瞞報、漏報,不得用商品煤產量替代原煤產量。(市能源局、市統計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別負責)
(六)加強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煤炭安全生產,盯住不放心的煤礦和薄弱環節,落實監管責任,夯實安全基礎,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底線。進一步壓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隱患排查,統籌處理好安全生產和增產保供的關系,保證安全投入,進一步加快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改造,不斷提高煤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和水平。堅決杜絕以“超能力生產”代替“增產保供”,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防范“重生產輕安全”傾向和產生松懈情緒,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做到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保障煤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市應急局、市能源局、國家礦監局山西局執法五處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別負責)
附件:呂梁市煤炭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工作專班組成人員
附件
呂梁市煤炭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工作專班組成人員
組 長:張廣勇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楊巨才 副市長
成 員:王 吉 市政府副秘書長
閆斌勝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衛海平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
蔡玉潔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孫尚平 市水利局局長
高艷龍 市應急局局長
王建明 市能源局局長
張再強 市統計局局長
劉哲群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王國建 國家礦監局山西局執法五處處長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王吉(兼),副主任:衛海平(兼)、王建明(兼)。
辦公室成員:劉興元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金 寧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張玉平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王保清 市水利局副局長
魏向華 市應急局副局長
李茂林 市能源局副局長
任長才 市統計局副局長、社會經濟統計調查隊隊長
楊喜平 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王選澤 國家礦監局山西局執法五處三級調研員
解讀鏈接:【圖解】市能源局關于《呂梁市煤炭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工作方案》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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